Re: [爆卦] 新竹東X醫院要資遣被病人辱罵的護理師消失
後續
不合理的資遣後,因為PTT使事情傳開,感謝「台灣護師醫療產業工會」與「醫勞盟」的
建議,事發三日,我決定先申請勞資爭議調解,希望醫院能重視這件事情。
5/5
我親自前往勞工局填寫勞資爭議調解申請書。
5/10
醫院的全院公告發出一篇公文,原本在小房間內說的「資遣」,卻變成了「免職」。
http://imgur.com/a/A1fGn
不得不贊歎,新竹某醫院與塑膠醫院長期合作之後的耳濡目染...
5/25
新竹縣勞資關係協會來函,主旨為勞資爭議調解召開時程,並告知我已安排好106年6月8
日下午 2:00 在新竹縣勞工局進行調解。
6/2
調解協會的人來電,告訴我院方人事部因人力不足,所以無法參加調解,問我能不能延期
。但因為我已經安排好後續行程,所以我告訴調解會,後面有其他要事,無法延期,但我
可以提前。
6/5
調解會再度來電,表示醫院方面無法提前,只能延後,甚至到月底;由於在5月25日收到
來函時,我已安排好後續行程;且調解時間由委員會制定,而我也不住新竹,所以時間調
度上並不容易。於是我告訴調解會我的顧慮,並再度表示我願意提前,不希望再延後而拖
延大家的時間。
6/8
調解會當日,我請律師陪同,共同參加。
當天醫院沒有派人出席,但調解委員表示,
醫院在前一天與調解委員通過電話約數小時,
內容暗示明示我不適任。
但調解委員也私下告訴我,醫院的說法在他聽來強詞奪理,並不符合免職與資遣的原則。
迄至今日,醫院仍未與我有任何型式的聯絡。
針對前文中推文的疑問,我想做個回應。
(文長)
有人說,是不是我少講了很多。
對於醫院主管與我的不愉快,我少講了很多;因為這些事情並不相干,所以我沒有多花篇
幅說明;再者,有些事當時說出來會傷害到仍在第一線工作的同事。
跟大家說說這幾年我印象比較深刻的事蹟。
1.
兩年前我來該院工作,有位請了育嬰假回來復職的同事被安排值夜班。我認為那位同事仍
在產後一年的恢復期,卻要值夜班,不僅違反勞基法,我也於心不忍,所以我主動要求,
幫她值班。可是此一好意卻被何姓主任阻撓,主任暗示我,不要幫別人太多,在這裡,一
直以來都是這樣。後來這位同事負氣離職,畢竟產後一年內值夜班並不合法。再之後,醫
院賠償了該同事數萬元。
但一位好同事卻就此離開。
2.
此位何姓主任值班時間總是離開值班室,跑回自己家,手機不接;打電話去,有時是外傭
接電話回答說老闆吃完飯出去了,或是老闆跟太太去吃飯。99年4月22日,早上有一個22歲
男性,上臂骨折術後再來院做重建手術。手術結束後進恢復室觀察。此時病人發生呼吸窘
迫,恢復室的護士卻聯絡不到當班麻醉主任。待找到值班主任時,病人已發生心肺衰竭;
後來雖將病人送入加護病房,但過程中不停急救,最後,一個年輕生命仍就離開。
如果第一線人員不擅離職守,也許一個生命不需殞落,也許就沒有人需要承受這種不幸。
3.
去年八月,與該何姓主任交好之同事,在某院外診所兼職。該何姓主任還要求我們幫之打
院內上下班卡。希望她在院外兼差的行為不會曝光。因此事違反了醫療法登記執業場所之
規定,所以我向人事部檢舉。但人事部僅回覆會處理,而最後依舊不了了之。
4.
104年8月,何姓主任反覆找我們科組長約談,不斷罵他暗示他離職對他較為有利。並且在
組長因生病需開刀住院的前一日,誘逼組長簽下卸任公文,並要求他離職,不要再做了
,對大家都好 (黑人問號)。主任還跟組長說反正你天天被罵也不開心,你先離職,我們可以
留職停薪。於是就這樣,再二年準備退休的組長,送出留職停薪的公文,並提出離職。而
組長在辦理完離職手續後,何姓主任卻打電話跟她說,離職這事不要弄這麼複雜,離職就
離職了,當我沒說過留職停薪,所以就把留職停薪的單抽回來了。
於是該組長二十幾年的年資,付諸流水。
5.
組長被勸離職後,職位由一位與何姓主任交好的林姓同事接管。林姓組長上任後,不斷安
排不合理的班給我值。此類問題,在 105 年 12 月我已向人事部及何姓主任反應。反應後
三個月,時至今年的2月8日,我仍需上著違反勞基法的班。2月8日,我由下午兩點上班到
晚上十點;隔天,也就是2月9日,就必須從早上七點半上到下午四點,接著值班,到2月
10日的早上八點下班。但是2月10日,又排了我早上八點到下午四點的白班,接續工作。
也就是我需要連續工作 32.5 小時!
6.
我被醫院惡意免職後一個月不到,另一位工作兩年的同事也忍不住提出辭呈。他向人事部
主管反應的問題,也是排班不公。從去年開始,我不斷向人事部反應的同時,何姓主任也
在下班後連續四周在小房間約談我;告訴我如果無法配合班表,就要求我轉調單位或離職
。
這就是我反應排班不公的結果。
我也曾向新竹縣勞工局寄署名檢舉信,但勞工局總說他們沒有收到我的檢舉信。而那些
email還在我的mail box內。
這樣的情形,我可以說何姓主任與人事部上下交賊嗎?
如果你要說,我在第一篇文章內,試圖掩蓋事實,仍有隱情。
我可以很負責的說,我的確沒有說出全部的實情,而這些才冰山一角。
最後附上不自殺聲明。
本人在此特地聲明:
本人樂觀開朗,身體健康,
無任何使我困擾之慢性病或心理疾病,故絕不可能做出任何看似自殺之行為。
本人從無睡眠困擾,故不需服用安眠藥。
本人不酗酒亦不吸毒,也絕不會接近下列地點──
1. 開放性水域
2. 無救生員之游泳池
3. 有高壓、危險氣體,或密閉式未經抽氣處理之地下室、蓄水池、水桶等
4. 無安全護欄之任何高處
5. 任何施工地點(拆政府除外),包括製作消波塊之工地
6. 任何以上未提及但為一般人正常不會前往之地點
本人恪遵下列事項──
1. 車輛上路前會檢查煞車部件、油門線等,並會在加油前關閉車輛電源與行動電話。
2. 絕不擅搶黃燈、闖紅燈。
3. 乘坐任何軌道類交通工具一定退到警戒線後一步以上,直到車輛停妥。
4. 騎乘機車必戴安全帽;乘車必繫安全帶。
5. 絕不接近任何會放射對人體有立即危害的輻射之場所(如核電廠)或設備。
6. 颱風天不登山、不觀浪。
本人將盡可能注意電器、瓦斯、火源之使用。
本人居住之房屋均使用符合法規之電路電線,絕無電線走火之可能;
也絕未在家中放置過量可燃性氣體或液體。
浴室中除該有之照明外,不放置任何電器用品,
並在睡覺前關閉除電燈、冰箱、電扇外之所有電器開關。
本人絕不會與隨機的不明人士起衝突,並盡可能保護自我人身安全。
所以若網友在看完此聲明之後,近期或將來發現此帳號不再上線,
請幫我討回公道,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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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9.177.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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