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離職了老闆說要吉我怎辦?消失
※ 引述《KDSKY (貓茶)》之銘言:
: 一堆人不看內文,都說交接完,也簽名蓋章了,模
: 組也是網路找來的免費模組。
: 你今天公司有什麼問題交接前就要說了,都交接完
: 簽名蓋章表示你公司覺得沒問題才放人。
: 就算原原PO私人電腦裡面的東西是公司的檔案好了
: 啊都交接完了,是留心酸的喔?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HTC_E9pw.
領月薪的
上班時間做出來的成品是屬於公司的沒有錯啊
因為你是領月薪嘛
但是現在慣老闆這麼多
加上原PO有提到"常常要帶回家做"
請問一下無薪加班的部分要怎麼算
無薪加班的部分做出來的作品到底是屬於私有的還是公司的
如果算是私有的
那我刪掉我自己的東西關你公司屁事
如果是公司的
加班費補齊(不是只有這一件,從入職到離職期間所有加班費都補齊,
這樣才算是公司付錢買的東西)
接下來要談再來談
如果老闆堅持是在公司時間做的
請問老闆有辦法舉證嗎?
如果都沒辦法做到
那這老闆還是乖乖的不要在那邊鬧會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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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81.240.19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8469513.A.6B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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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規定來叫做鬧
不照勞基法反而充滿人情味是嗎?
※ 編輯: DCSHK (101.181.240.193), 06/26/2017 17:5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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