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周芷萱 掌門也在提陳星刷存在感了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7年前 (2017/06/21 16:38), 7年前編輯推噓-1(2327)
留言32則, 1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4/5 (看更多)
其實看到現在有個很詭異的現象: 之前林奕含之亂中的74團,與這次攻蘇美方的族群, 有個有趣的現象就是具備相當高的重疊性 (有興趣的可以比對一下id) 而且論述的跳針與自助餐程度/主觀意識完全一樣 (我認為對就是對,其他人不准反駁;女生性自主好棒棒小三又怎樣?? 男人騙就是該死該下地獄該被株連九族 說你姦就姦) 會不會有人藉這兩次機會見縫插針帶風向呢??? ※ 引述《BoBoLung (暴鯉龍)》之銘言: : ※ 引述《nothanks (我還是想不開)》之銘言: : : 不禁讓人懷疑,某些人到底有沒有閱讀多於一行文字跟理解多於一個概念的能力啊? : 其實她說得很有道理,人類本來就是「只記結論」的生物。 : 不管是以偏概全啦,肯證偏誤啦都只是為了加強我們記得結論的機制。 : 就像是女性主義雖然成天說要看脈絡,到最後她們也只會記得「八卦仇女」的結論。 : 當然我們也半斤八兩啦,我們只記得芷若喜歡吵人氣,或者芷若是女權法西斯這種結論。 : 至於真正的芷若是個什麼樣的人,她有著什麼煩惱和憂愁,我們也根本不關心。 : 雖然我對此並沒有任何遺憾啦顆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2.237.12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8034325.A.A20.html

06/21 16:39, , 1F
帶什麼風向?
06/21 16:39, 1F
通姦除罪化/女性自助餐性自主無罪/ 順便幹掉他們長期看不順眼的母豬教徒,與任何反對它們意見的人 (像不像共產黨左膠那套?) ※ 編輯: MPSSC (220.132.237.121), 06/21/2017 16:41:09

06/21 16:41, , 2F
五樓都用降龍十八掌
06/21 16:41, 2F

06/21 16:43, , 3F
可是我支持蘇美也是74團怎麼辦
06/21 16:43, 3F
那請問閣下怎麼看蘇美這段話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7254473.A.D8E.html 一個高材生 沒錯 又是高材生 沒有實質證據 就隨意在公開場合指證別人誘姦 完全不知道 隨意指證別人誘姦的殺傷力有多大 我回文 還要在作者本人文章中找線索 你說人家誘姦 無憑無據 隨你高興 說你誘姦就誘姦 PS:個人不認為指責的人不知道指責右肩的殺傷力有多大 ※ 編輯: MPSSC (220.132.237.121), 06/21/2017 16:45:45

06/21 16:45, , 4F
蘇美又追不到林這種咖
06/21 16:45, 4F
但就是有人想刻意把質疑林事件的人跟蘇美等綁在一起, 通稱"仇女"一併批鬥 而蘇美的話也沒說錯 無憑無據隨便指控他人右肩是很不應該的行為 ※ 編輯: MPSSC (220.132.237.121), 06/21/2017 16:48:58

06/21 16:49, , 5F
蘇美應該是把自身經歷帶入晨星了八 我不太贊成
06/21 16:49, 5F

06/21 16:49, , 6F
不過可以體諒他
06/21 16:49, 6F
那反問:陳的姦的證據在那?? 沒有,那就是毀謗;林的影射說穿了也涉及妨害名譽的刑責 這跟誣告性侵的人格抹殺程度有甚麼分別? ※ 編輯: MPSSC (220.132.237.121), 06/21/2017 16:51:22

06/21 16:51, , 7F
不過他似乎沒想到林掛了這件事
06/21 16:51, 7F
林的事情都發生一個月了他怎麼可能不知?? 無論林是否自殺,他的行為就是不應該,只是用自殺逃避他做出的事情該承擔的責任 ※ 編輯: MPSSC (220.132.237.121), 06/21/2017 16:52:29

06/21 16:52, , 8F
證據 陳自己承認右肩啊 右肩又沒有嚴謹的法律定義
06/21 16:52, 8F
婚外情沒有姦的事實,姦等於有強制性交的含意 請問證據在那??沒證據等到簽結,就等著看陳要不要告鄉民和民代 ※ 編輯: MPSSC (220.132.237.121), 06/21/2017 16:53:28

06/21 16:53, , 9F
這種東西你要告妨礙名譽大概也告不成
06/21 16:53, 9F
陳也可以告林,以林的心理狀態讓他再度崩潰自爆不難; 但陳要告謾罵鄉民倒是很容易成案的 ※ 編輯: MPSSC (220.132.237.121), 06/21/2017 16:54:05

06/21 16:54, , 10F
她本來就有主觀認定是誘姦的權利 但右肩本身不違法
06/21 16:54, 10F
所以如果林還活著,陳告他讓他自爆沒這回事也是合法的權力不是嘛? 相對的,陳有心的話告所有鄉民毀謗也是剛好 ※ 編輯: MPSSC (220.132.237.121), 06/21/2017 16:54:59

06/21 16:55, , 11F
有個法律名詞叫做和姦 這時間肯定不代表強制性交
06/21 16:55, 11F

06/21 16:56, , 12F
姦大概就只是解釋成性交而已
06/21 16:56, 12F
所以鄉民指責陳強制性交就是毀謗,謝謝 ※ 編輯: MPSSC (220.132.237.121), 06/21/2017 16:56:39

06/21 16:57, , 13F
不 其實只要解釋成善意相信林的說法就沒事
06/21 16:57, 13F

06/21 16:58, , 14F
陳想告當然可以告 像每個訟棍都有亂告人的權利
06/21 16:58, 14F
這跟訟棍無關,你這種講法法官會全買單,法律人只會笑而不答 你主觀意見不代表法庭上人家就要吃下去,以刑法無罪推論下指控他人就是要證據 沒證據就是你毀謗 ※ 編輯: MPSSC (220.132.237.121), 06/21/2017 17:00:30

06/21 16:59, , 15F
但是大概就是不起訴而已
06/21 16:59, 15F
你可試試看會不會真的不起訴,機率大概小於林的事件簽結不起訴 ※ 編輯: MPSSC (220.132.237.121), 06/21/2017 17:01:10

06/21 17:02, , 16F
不用除罪啊 不能對配偶撤告就好了
06/21 17:02, 16F
林要的是除罪,就是連告都不能告 因為就他的主觀價值觀來講小三根本不該有罪,都是男人壞壞 但剛好與女權自助餐不謀而合 ※ 編輯: MPSSC (220.132.237.121), 06/21/2017 17:04:04

06/21 17:03, , 17F
除罪哪可能除的成 哪個黨想推等著被另一黨戴帽子
06/21 17:03, 17F
※ 編輯: MPSSC (220.132.237.121), 06/21/2017 17:04:44

06/21 17:04, , 18F
他是誰?
06/21 17:04, 18F

06/21 17:07, , 19F
除罪現實上我覺得很難 但是要扯自助餐就有點遠了
06/21 17:07, 19F

06/21 17:07, , 20F
第一是他不針對性別 第二是大多國家沒通姦罪
06/21 17:07, 20F
林和女權自助餐想要通姦除罪那有那麼崇高?? ※ 編輯: MPSSC (220.132.237.121), 06/21/2017 17:08:51

06/21 17:09, , 21F
他崇不崇高我不知道 我講的兩點只是客觀事實
06/21 17:09, 21F
包含自己的私心往往是人推動一些事情的常見手法

06/21 17:13, , 22F
ㄏㄏ不就汪汪冷
06/21 17:13, 22F
※ 編輯: MPSSC (220.132.237.121), 06/21/2017 17:13:51

06/21 17:13, , 23F
不對唷 他也符合你講的 只不過全部反而過來 傷腦筋
06/21 17:13, 23F

06/21 17:14, , 24F
該支持誰ㄋ
06/21 17:14, 24F

06/21 17:15, , 25F
你不也是把林跟自助餐連結在一起,通稱自助餐一起批鬥嗎?
06/21 17:15, 25F

06/21 17:18, , 26F
反過來講 有沒有私心跟推動的事對錯關係不大
06/21 17:18, 26F

06/21 17:19, , 27F
不然我反對女權自助餐 我也不敢說沒有私心啊
06/21 17:19, 27F

06/21 17:32, , 28F
先學好中文的姦吧 通姦.青姦.和姦
06/21 17:32, 28F

06/21 17:35, , 29F
哪有<<姦等於有強制性交的含意>>這事?
06/21 17:35, 29F

06/21 17:44, , 30F
說你七四團就七四團 那妳先承認自己在毀謗在說
06/21 17:44, 30F

06/21 21:11, , 31F
下一位
06/21 21:11, 31F

06/21 21:21, , 32F
那你的證據又在哪??
06/21 21:21, 32F
文章代碼(AID): #1PIZ2LeW (Gossipin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PIZ2LeW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