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林淑芬 護航亞泥到底,宣稱沒有違法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7/06/20 23:46), 8年前編輯推噓2(3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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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看了一段新聞,發現環團似乎都無法針對政府機關的說明做回應,而是不斷的跳針說明 重複自己的立場,好像都沒有真正在溝通。 例如原基法21條的問題,經濟部的回應如下: 『礦務局依據原基法第34條,由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會同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做出解 釋與適用,報請行政院指派政務委員協調,因此才有2016年11月7日的協商結論。』 也就是張景森召開的協調會,環團指控是張景森架空原基法,但卻忽略了這個協調會是依 據原基法34條召開。 我相信環團討厭協商結果是很正常的事,但動輒指責人家違憲違法鴨霸,不聽人家解釋, 難怪張景森今天會賭爛森7用FB回嗆。 還有環團一直在講92年的判決,但行政機關回應說92年的判決,在礦業法92年12月31日整 個大修之後就不適用了,然後就沒聽到環團回應了。 原文如下: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7-06-20/89877 手機排版,敬請見諒。 ※ 引述《jetalpha (月迷風影)》之銘言: : FB卦點說明:(正體中文 20 個字) : 2016年8月26日,#原民會說: : 「礦權展限時,應諮商並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或參與機制」 : 2016年11月7日,#張景森說: : 「礦業權展限階段不需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或參與」 : 亞泥也因為行政院張景森主持這個會議結論,而沒有去取得當地原住民的同意, : 當地原住民甚至看了報紙電視才知道亞泥要續挖二十年。 : 以上卦點節錄自林淑芬委員 2017/06/20 18:23 的臉書發文,同篇文章附錄的 : 照片中,顯示中華民國政府中似乎有人認為法律是可以用會議結論架空的? : 本篇提供給關心亞泥案相關發展的版友參考 : FB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linshufen.fans/posts/1358978870804480 : FB內容: : 林淑芬新增了 2 張相片。 : 2017/06/20 18:23 : 護航亞泥到底,宣稱沒有違法,這是政府看見台灣的方式嗎? : 一、 : 2016年8月26日,#原民會說: : 「礦權展限時,應諮商並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或參與機制」 : 2016年11月7日,#張景森說: : 「礦業權展限階段不需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或參與」 : 亞泥也因為行政院張景森主持這個會議結論, : 而沒有去取得當地原住民的同意, : 當地原住民甚至看了報紙電視才知道亞泥要續挖二十年。 : #如果這不是架空法律, : #如果這不是違法, : #那什麼才是? : #重點是原民會是原基法的主管機關 : 二、 : 行政院今天說,臨時會修礦業法來不及。 : 礦業法修法,現在總共有12個版本, : 行政院也可以直接提修正動議。 : 沒有臨時會來不及的問題, : 只有要不要現在 #立即修法 的問題。 : (附錄照片一為 2016/11/07 研商礦業案件踐行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規定之時點 : 會議紀錄 : 照片二為 2016/08/26 原民會表達礦業展延應踐行諮商並取得原住民族或部落同 : 或參與之機制,進而保障原住民族之權益的相關公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7.163.17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7973617.A.341.html

06/20 23:50, , 1F
呵呵
06/20 23:50,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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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想知道亞泥一年只要付7萬是不是造謠?如果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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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能有任何護航說不用檢討的都很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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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去孤狗“亞泥一年7萬”,看到亞泥的回應說一年要繳10億的稅金 7萬要是真的也太扯,我魯蛇一年的勞保健保所得稅繳就超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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賤賣國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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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阿扁的錯,抓回去關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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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gland (27.247.163.178), 06/21/2017 00: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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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在92判決92共識,你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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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國稅局一年就是付7億..還不含地方稅金和礦物權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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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基法規範"使用土地"的部分,展延沒有"增加"使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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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真的一年只要付7萬,還不快買他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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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有適用性有疑慮是哪招?就是有使用土地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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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標題只擷取一部分,和內文完全相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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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修法後就92年的判決就不適用也太狗屁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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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硬是說有通,也只是顯示擺明就是在用文字來過度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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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規避判決!而忽略了判決結果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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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結論是我貼的新聞裡面看來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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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是說我嗎XD?這則新聞發布的時間是20號下午,想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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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00:10, , 17F
也來不及吧!? 另外七萬是指礦區稅只要七萬多,不是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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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政府的錢只有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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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00:27, , 19F
礦區稅是指礦石特別稅嗎?還是礦區權利金?
06/21 00:27, 19F

06/21 00:29, , 20F
連結裡面的文章寫 新申請才要走21條 延展為既有權利的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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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走34條 不用知會 政委協調一下就可以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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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的好像那塊土地是亞泥的 所以是既有的權利 無視打從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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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00:32, , 23F
亞泥就沒有作過環評 還超快速決議再延展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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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00:34, , 24F
不是因為是權力的延伸而走34條,34條是說政府應該在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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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00:35, , 25F
基法頒布後依據原基法的精神去修改相關現有法律.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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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00:35, , 26F
未修改前讓政府可以根據原基法的原則去解釋其他未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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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法律! 所以說因為根據34條開會,然後得出架空原基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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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00:37, , 28F
結論這件事根本就違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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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03:20, , 29F
別再吵了,說合法就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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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6 11:16, , 30F
不撤銷亞泥礦權就只能選票制裁垃圾民進黨了,幹
06/26 11:16, 30F
文章代碼(AID): #1PIKDnD1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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