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蔡丁貴:中國沒理由打台灣 (再次提醒)消失
※ 引述《rial (deoo)》之銘言:
: ※ 引述《david190 (david)》之銘言:
: : 最近看了一系列的 菜文的回文
: : 有個網友點到很重要的事情
: : 就是它們大陸有出一條法律 叫做反分裂法
: : 上面應該就有列出何謂違反它們底線的事情
: : wiki
: : --
: : 最受矚目的第八條則列明在三種情況下政府得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
衛
: : 家主權和領土完整」。這三種情況是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事實,或者發生將會導致
台
: : 從中國分裂出去的重大事變,或者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外界將焦點集中在三
大
: : 件中的最後一項,即「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這被認為是一項可以被非常靈
活
: 「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不就是現在嗎?
: 不然要怎樣才算?
: : 釋的條件。另外第八條也允許國務院在必要時先採取行動,隨後再向全國最高權力機
關
: : 民代表大會通報,等於授權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可以先斬後奏。第九條則要求在
「
: : 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時,國家盡最大可能"保護台灣平民和在台灣的外國
人?
: : 生命財產安全和其他正當權益,減少損失;同時,國家依法保護台灣同胞在中國其他
地
: : 的權利和利益"。
: : --
: : 剛好菜認為不會打的原因 剛好是它們會打的原因
: : 好矛盾喔~
: 中國要打就打
: 何必廢話一堆?
: 還搞啥反分裂法?
: 這等於你要去強姦女人,還先跟左鄰右舍聲明,如果某女不願意跟我打砲,那我只好不
得
: 智障嗎?
: 更好笑的是,發出聲明之後,某女還是不願意跟你打砲
: 但是你也沒有硬上啊?
: 你在等什麼?
: 還自我安慰「某女不是不願意自願跟我打砲,而是時機還沒到,我就慢慢等,等到她願
意
: 奇怪,那你幹嘛還發聲明說要「武力硬上」?
: 這種手段就是「利用恐嚇」、「不想付出代價」就達成目標
: 天底下哪有這麼好的事?恐嚇一下,不需要付出代價,就可以得到你想要的一切?
: 顯然台灣人早就戳破中國政府的真正目的
: 所以你他媽的恐嚇再多,台灣也沒有一絲一毫想要投降(中國聲稱的「統一」)的意願
: 恐嚇沒鳥用
: 有種就真槍實彈來啦!
: 這種廉價的恐嚇,只對賣台內奸 9.2 起作用
: 其他台灣人都當笑話
常常看到你力挺台獨的文章
很好奇的問一句如果公投台獨不會引發戰爭
那你們再等什麼
如果說公投法還沒過
不能法理台獨
趕快推公投法啊
事實就是你們整天打嘴砲 什麼都不敢
連公投法被民進黨盟友婊
吭也不敢吭一聲
這種宛若詐欺的台獨不會覺得毫無羞恥心嗎
廠廠廠廠廠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9.77.11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7066415.A.35B.html
推
06/10 11:48, , 1F
06/10 11:48, 1F
→
06/10 11:48, , 2F
06/10 11:48, 2F
推
06/10 11:49, , 3F
06/10 11:49, 3F
※ 編輯: idabi (101.139.77.113), 06/10/2017 11:49:52
→
06/10 11:50, , 4F
06/10 11:50, 4F
→
06/10 11:50, , 5F
06/10 11:50, 5F
→
06/10 11:50, , 6F
06/10 11:50, 6F
所以這個台獨份子隨時可以跑
※ 編輯: idabi (101.139.77.113), 06/10/2017 11:52:15
→
06/10 11:51, , 7F
06/10 11:51, 7F
→
06/10 11:51, , 8F
06/10 11:51, 8F
→
06/10 11:53, , 9F
06/10 11:53, 9F
→
06/10 11:53, , 10F
06/10 11:53, 10F
→
06/10 11:53, , 11F
06/10 11:53, 11F
推
06/10 11:55, , 12F
06/10 11:55, 12F
→
06/10 11:57, , 13F
06/10 11:57, 13F
→
06/10 11:57, , 14F
06/10 11:57, 14F
噓
06/10 11:57, , 15F
06/10 11:57, 15F
推
06/10 11:57, , 16F
06/10 11:57, 16F
→
06/10 11:58, , 17F
06/10 11:58, 17F
→
06/10 11:59, , 18F
06/10 11:59, 18F
→
06/10 11:59, , 19F
06/10 11:59, 19F
→
06/10 12:00, , 20F
06/10 12:00, 20F
→
06/10 12:01, , 21F
06/10 12:01, 21F
推
06/10 19:03, , 22F
06/10 19:03, 22F
推
06/10 20:15, , 23F
06/10 20:15, 23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2 之 16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