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幫女友閨密送消夜 竟送上床偷吃消失
蘋果日報
幫女友閨密送消夜 竟送上床偷吃
30多歲的王姓男子去年底幫女友閨密送宵夜,女友閨密想要王男介紹酒店工作,還說「我
對性很開放,如果是帥的男人,就算不給錢也無所謂」,結果2人聊天聊上床,但女子卻
告王男性侵,但王男提出一份媒體報導,指女子接受採訪時,曾坦言自己對性很開放,台
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事證不足,將王男不起訴。
據了解,提告女子曾在赴香港旅遊時,因奇特言行被媒體報導過,當時女子受訪時,有提
及自己對性很開放,王男就是提出媒體相關報導證明自己的清白。
提告女子與王男女友是閨密,王男女友知道閨密想到酒店工作,告知對方男友認識一些在
酒店工作的幹部,可以幫忙介紹,去年底某日深夜,因閨密稱想要吃宵夜,王男女友便請
他送宵夜到閨密的旅館。
當王男送宵夜到旅館後,2人就在房間裡閒聊,由於王男從女友那裡得知對方有意到酒店
工作,2人就從日常生活鎖事聊到對性的觀念及態度,女子告訴王男「我對性很開放,如
果是帥的男人,就算不給錢也無所謂」。
王男聽到女子的露骨說法,2人一拍即合,顧不得對方是女友的閨密,背著女友與對方上
床實戰,過程中,女子因為婦女病疼痛,王男只好停止。
不料,不久後王男接到警局的約談通知書,才知道被告,而王男女友得知後氣得找閨密興
師問罪,雙方也為此撕破了臉。
女子指控,王男與她發生性行為時,她因婦女病引發疼痛,表明不想做了,但是王男不高
興,還酸她不夠專業,以後不能對客人這樣,她認為王男違反她的意願,強迫她發生性行
為,因此提告。
王男一開始怕女友知道他偷吃閨密,打死都不承認,最後才坦承2人有發生性關係,但辯
稱雙方你情我願,他並沒有違反對方的意願,還說對方對性開放,主動邀他嘿咻。
王男為了證明自己所言不假,當庭用手機播放有關女子的報導,報導中有提及女子自承對
性開放。檢察官調查後,認為並無證據可以證明王男有違反女子的意願,處分不起訴。(
呂志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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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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