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蘋果日報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70602/37669669/
2.完整新聞標題:
推都更 政府將設住都中心
投資400億稱不會變大怪獸 藍委批「黑機關」
2017年06月02日
3.完整新聞內文:
行政院會昨通過「住都條例」草案,未來將推動全國都市更新。
【綜合報導】為增加推動都更能量,行政院會昨通過「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
」草案,未來經立法院通過後,政府可任命住都中心董監事,決定該中心的投資標的、協
助管理社會住宅,並推動全國舊市區及策略地區都市更新。內政部次長花敬群昨強調,住
都中心會接受全民監督,不會變成都更大怪獸。立委則批評政府「巧立名目黑機關,酬庸
董監事。」
花敬群說,住都中心成立後,內部投資會超過四百億元,創造一千四百億元的經濟效益,
成立後,現階段有兩到三個公辦都更案子,還會協助縣市政府或事業機構辦理都更,並接
管林口世大運選手村,作社會住宅。
會訂利益迴避條款
而根據設置條例,住都中心將設董事會十一至十五人,監事三至五人,任期四年,專任董
事長一人,由內政部提請行政院長聘任。官員表示,為避免被質疑都更案件圖利建商,董
監事中住宅、都更、法律、財務相關學者專家「至少佔三分之一」,不排除在監察人中安
排一席公民團體代表。
花敬群說,住都中心的董監事有利益迴避條款,相互之間不得有配偶或三親等,不得藉職
務圖謀利益,若有關係人士土地涉及都更範圍,也要回報,不得參與審議。內政部也強調
住都中心資訊公開透明,不會代拆不會徵收,且接受全民、立法院和內政部監督,不會變
成大怪獸。
強調不會與民爭利
營建署副署長王榮進解釋,住都中心不會與民爭利,也不是要營利賺錢,是協助整合完成
都更,例如有些偏遠地區的海砂屋,屋況有公共安全的疑慮,但因地段偏遠、房價低,民
間業者沒有興趣,住都中心就會介入,協助改建更新,住都中心透過成立基金,循環利用
,只要不虧本就行,不是為了賺錢。
王榮進說,因都更面積大須整體開放,但常涉及土地產權複雜、分散,未來住都中心可零
星收購產權較小又不願參與分配的土地,加速推動都更;若國營事業、國有土地或民眾希
望辦理都更,但不熟悉法令也可委託住都中心協助。
「需外部監督機制」
藍委吳志揚說,民進黨若有好的住宅政策,可直接交給內政部與地方縣市辦理,為何要再
巧立名目成立黑機關,亂塞董監事,不只有酬庸問題,更讓人擔心會有利害關係人先獲得
相關資訊,從中得利。綠委莊瑞雄提醒,執行面要落實,否則設立組織後,每年還是只有
幾件都更案,恐怕也沒效益。
OURs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彭揚凱認為,住都中心的人才最重要,建議比照日韓,要有外部
監督機制,同時也應回歸民意機關的監督。實際應優先執行資源缺乏的縣市,避免資源浪
費。
住都條例重點
●性質:行政法人,監督機關為內政部
●業務範圍:管理社會住宅、整合都市更新、評選都更實施者、研究可行性、投資、營運
管理、擔任都更實施者
●經費來源:政府出資30億元與外界捐助
●組織:設董事長、董事11~15人、監事3~5人,內政部提請行政院長任命,任期4年,得
續聘一次,待遇由內政部核定
●利益迴避規定:董監事間不得為配偶或三親等、不得借職務圖謀利益、若有關係人土地
涉及都更也要回報,不得參與審議。住都中心投資的開發案必須提報主管機關核可,須基
於公共利益考量,不會與民爭利
資料來源:內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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釘子戶以後交給政府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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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我甚麼時候變成9.2馬迷!看來黨工已經釘上我,明明我不常出現啊?
※ 編輯: Lxr (220.134.234.121), 06/02/2017 18:5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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