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陳國星的法律跟道德戰場-師生戀?消失
※ 引述《CPer (CPer)》之銘言:
: 因為是這樣的啦
: 林的日誌上對於強姦也沒有很多著磨
: 有些比較強烈說法大多比較暗喻 但也不能說明是強姦
: 反而比較多的是對約會的想像 純愛公寓及 發現又被劈腿後離開的折磨及痛苦
: 唯一說到強姦就是 "七年後才知道這是姦"
: 但這句話又太離奇 強姦就強姦
: 離開這麼久怎樣要花上七年才知道這是姦?
: 到底是真強姦 還是因為後來認為騙感情騙炮也算是一種誘姦=強姦?
: 再來小杯的文章上又不說明自己第一次是被強姦才當小三
: 也是以小三的觀點去論敘 而且還說自己剛成年(可能當時那個時也不是師生了)
: 雖然是小三但也是付出真感情 才不是一般亂來的小三
: 沒想到對方只是一而再再而三的騙感情騙炮 卻還活的好好的
: 主要小杯這篇不說明第一次是不是被強姦而是此老師騙炮為主
: 又被當時的鄉民酸
: 被工讀生立委拿來當做林奕含寫的文章
: 唯一說是強姦是小說在13歲做愛被硬上的橋段...
: 所以一直明示暗示強調第一次跟多次被強姦大概有只有小說最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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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林奕含事件所突顯的價值是 (1)揭發部份狼師長期性、計劃性的以遊走法律邊緣的方
式欺騙涉世未深的女學生與其發生感情及肉體關係(2)以受害者的世界定義且說明了”誘
姦”這個犯罪手法。
她的重點不在於要去報復當時傷害她的人(畢竟她當時已有輕生的打算),而是在提醒整個
社會要重視這些狼師正在做的事情,防止下一個房思琪出現。
誘姦的這個事實是真實存在的,只是過去社會未對這個行為深入了解及規範,受害者難以
舉証的情況下,往往被硬拗是合意性交,而受害者會更會被打成”小三”或是”母豬”。
如林奕含所說,看過書之後卻還看不到”誘姦”事實的人,是在裝聾作啞。對於這個狼師
最終會否因証據不足而奈何不了他,我不是太在意。畢竟整個社會都已看清他的所作所為
,他的人格基本上已破產。
我期盼的社會上對於老師與學生之間關係能更嚴格規範及定義,對於”誘姦”這個犯罪行
為也要制定一些法律來約束。對於通姦罪,要嘛男女雙方都罰,要嘛都不罰,只罰小三而
不罰原配是不合理的。
今天韓國又有女軍官因被強暴而輕生,又印証了”性侵6真相”:(1)性侵在我們的社會大
規模地存在 (2) 不要責怪受害者不堅強,因為再堅強的人都可以被創傷摧毀(3) 強姦犯
最普遍的特徵是:他們看上去無比正常,一點都不像強姦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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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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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 之 3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