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蝦味先」原料過期3年照樣賣 業者稱「不消失
我真的不知道在白忙什麼~
大概罰個6萬就了事了
這有什麼大不了?
其實我認為台灣人應該早就漸漸習慣吃的東西出問題
也不太會驚訝和關注了
這大概就因為引爆太次了..問題好像都雷聲大雨點小
反正有個偉大台灣司法
可以稱無罪推定..你不能證明和健康有無關聯
工業用和食品用都可以玩了
過期這一點小事呵呵~~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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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椒粉摻工業用碳酸鎂 一審判無罪
彰化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胡椒粉摻入工業用碳酸鎂只是「規格不符」,並非使用「假」
的碳酸鎂混充,因而只有行政處罰問題,最後判處三名被告無罪。
的確~真的只是過期小事~
工業用都可以無罪了
偉哉台灣法院
偉哉台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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