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洪仲丘鄉民很一致;風向到林小姐卻詭異?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7/05/13 21:05), 8年前編輯推噓-1(4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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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年齡不是問題、問題在權力階級的不對等、關係身份的不對等 第二、如果說是林先主動,那陳有老婆有小孩還為人師表更有義務保護林、也保護自己, 不過它選擇了奧懶叫 第三、如果是陳主動、那就是根有妻有子專找不暗情事的女學生的奧爛叫 我想大概星皇大概打造了一根鑲精金的奧懶叫,準備搬給這屆奧懶叫最佳風向手吧? ※ 引述《email9527 (想也知道)》之銘言: : : 起正義感不一定需要證據。 : : 「執行正義」,「判決」才需要證據 : : 目前的事件只在「起正義感」,是在要求什麼證據? : : 正義感這麼寶貴? : : 我今天跟你描述我遭遇不平的經歷。 : : 你可以憑我的話起正義,也可以冷冷跟我說:「證據呢?」 : : 堅持一定要有絕對證據才願意掏出正義的人。 : : 這些人的正義太cheap,不需要掏。 : 我今天在路上被紅燈右轉的車撞了 : 我這樣講 你會掏出你的正義感嗎 : 有個品學兼優的高中小女生被補習班老師誘惑上床了 : 你就掏出你的正義感了 : 林的案件 最重要的不是沒證據 : 而是有些人的選擇性正義令人作噁 : 辦公室跟老闆的婚外情 : 下面推文就會說母豬 自己愛$$$$$$ : 學生跟老師的婚外情 : 馬的一定是老師欺騙小女森 : 男生跟男生談戀愛 女生跟女生談戀愛 : 支持婚姻平權 : 小女生跟老頭談戀愛 : 馬的噁心 新聞可以不要一直報嗎 : 熱舞社大學生去高中教舞利用崇拜上床 : 馬的學生超淫亂 : 公司前輩利用新進菜鳥的崇拜上床 : 馬的社會都這樣 : 老師利用學生的崇拜上床 : 馬的人渣狼師 : 你可不可以回答我 : 到底人要到幾歲才可以對自己的合意性行為負責?? : 如果是>16 : 請支持連屬刑法227上調>16 : 如果一方成年一方滿16算欺騙 : 那請修法,兩人差距到底要多少 : 然後不要限定職業 : 因為任何年齡上的差距 : 都足以成為利用社會經歷與專業技能產生的崇拜 : 結果說要修法的一直限定狼師狼師的幹 : 不是沒有正義 : 而是選擇性的正義令人作噁 : 以上的都是建立在林案不是強姦的前提下 : 如果真的是強姦的話 : 那我只能說這醫生爸爸真是個廢物 : 你女兒被人強姦了還在那邊不願追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3.94.2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4680731.A.4B4.html

05/13 21:07, , 1F
我沒好好追這個 我覺得疑點很多 但不予置評
05/13 21:07, 1F

05/13 21:07, , 2F
一句話 因為你沒證據證明自己是人類繁殖的所以你不是人
05/13 21:07, 2F

05/13 21:08, , 3F
權力不對等當然也不是問題… 這個沒什麼好提的
05/13 21:08, 3F

05/13 21:08, , 4F
再補個起手式我只是講求證據你別貼我標籤
05/13 21:08, 4F

05/13 21:09, , 5F
為什麼噓的人都是我加黑名單的id啊
05/13 21:09, 5F

05/13 21:09, , 6F
:)
05/13 21:09, 6F

05/13 21:09, , 7F
有我嗎?
05/13 21:09, 7F

05/13 21:09, , 8F
同樓上XDD 用手機看的話 黑黑的每篇講的話都一樣
05/13 21:09, 8F

05/13 21:10, , 9F
本來就對啊 沒憑沒據 就安靜點 要不然小心被吉
05/13 21:10, 9F
我只是用對方找了律師擬了很久的澄清文來思考喔V(^_^)V ※ 編輯: Eumenes30 (111.83.94.28), 05/13/2017 21:12:16

05/13 21:11, , 10F
制度可沒准你搞"一人一票支持把狼師拖去槍斃"啊
05/13 21:11, 10F

05/13 21:12, , 11F
哎唷 一堆罵人母豬的都不怕被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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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21:12, , 12F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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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21:15, , 13F
沒有餒 我在觀察一下
05/13 21:15, 13F

05/13 21:18, , 14F
直接貼奧懶覺標籤不就得了 打那麼多廢話幹嘛
05/13 21:18, 14F

05/13 21:34, , 15F
你第二點很好笑欸哈哈哈哈哈都是thety的錯 笑死我
05/13 21:34, 15F

05/13 21:38, , 16F
對阿 權力階級不對等的這麼多 只檢討狼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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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21:39, , 17F
這就是我說的選擇性正義
05/13 21:39, 17F

05/13 21:42, , 18F
不對等,可以是脅迫,也可以是吸引人的條件,怎麼分?
05/13 21:42, 18F

05/13 21:43, , 19F
員工跟老闆上床怎麼沒人同等級追殺老闆??
05/13 21:43, 19F

05/13 21:44, , 20F
還有你自己有發現你的二三點都是帶單純外遇風向嗎
05/13 21:44, 20F

05/13 21:45, , 21F
權利不對等真的超好笑XDDDDD
05/13 21:45, 21F

05/13 21:54, , 22F
本來陳的責任就比較大 說不是的是跟社會多脫節
05/13 21:54, 22F
會認為不是的原因有很多啦,反正非正常人想法很難理解的 ※ 編輯: Eumenes30 (111.83.94.28), 05/13/2017 22:01:23

05/13 22:07, , 23F
洪那時謠言也滿天飛,之後法院都一一澄清了,也沒人出
05/13 22:07, 23F

05/13 22:07, , 24F
來道歉啊
05/13 22:07, 24F

05/14 08:24, , 25F
我勸你是不要嗆我們林萬億喔
05/14 08:24, 2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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