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司法官選任變革 李茂生:沒看過這麼沒人性的淘汰機制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7年前 (2017/04/17 00:29), 7年前編輯推噓3(3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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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司改 有人想改成陪審制 有人想增強法官淘汰機制 有人想討論廢死 有人想改革考試制度 有人想討論檢察官的定位 有人想討論司法的轉型正義 已經變成司法想像力作文比賽了 想像力越豐富 分數越高 什麼都想改 最後什麼都改不成 但最後總要拿點成果出來 柿子挑軟的吃 最後應該只會改考試制度 把一切過錯推到年輕人身上 說各種恐龍判決都是沒經驗的年輕奶嘴法官搞的 於是不准年輕人直接透過考試當法官 應該就是這次司改的唯一結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3.33.20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2360164.A.675.html ※ 編輯: nantou049 (61.223.33.201), 04/17/2017 00:3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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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人的確不適合憑著考試卻沒有足夠歷練就成為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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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就是被媒體帶風向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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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法官要什麼歷練說來聽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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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龍法官的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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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殺過人或被殺不能辦殺人案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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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在的 只要不適任的直接調下來 不能當法官 不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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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 搞終身職再怎麼培訓都會出現恐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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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法官是由資深律師轉任的,在社會上打滾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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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適任的定義? 要如何判定不適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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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看看人民對司法的不信任度吧!講再多,都沒用,數據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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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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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而再的出現恐龍判決 你覺得適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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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龍判決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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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最近的例子來說:超音波12次看不出手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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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科系一定聽過的笑話:把證物【喇叭】呈上庭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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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上 健保的超音波並沒有規定一定要看到手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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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實際上很多強的醫生都可以練到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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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怎麼判才不恐龍? 正反兩面都有人支持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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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對司法不信任 誰造成的?恐龍法官誰造成的?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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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皇后的貞操 誰又把皇后的貞操搞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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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恐龍判決的定義是什麼? 怎麼去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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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人民投票來決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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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日本也是大學畢業考上司法官一堆, 怎沒人嘴? 別老愛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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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了.. 台灣又不是美國一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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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用語本來就很快速的改變就跟 8+9 以前是只八家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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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8+9 他的意思去GOOGLE 一堆人一堆不同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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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裡檢討司法官的是哪些人呢? 不就是沒法學背景的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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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不上司法官的一般律師 還有留美的法學教授 這司改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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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金促咪的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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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其實跟本就是法官的自由心證 可教化怎麼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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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人命不重要 可教化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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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會說 實際上叫你定義又說不出來,難道說我是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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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 可教化真的有定義, 當事人是否有賠償 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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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案後的行為 都是會被拿來當做參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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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於法官的裁量權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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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還沒回答我上面提的 怎樣才算恐龍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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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希望法官權利太大可以推陪審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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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成高知識分子來分攤法官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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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好吧 懺悔有用 我沒意見就像捷運殺人一樣嗎 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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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心懺悔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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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汰機制這非常難,決定全是人民法官都會看民意來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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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汰機制評分是少數人,那法官判決也只變成符合那幾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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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懺悔 悔恨完了 每天唸佛經是不是可以無罪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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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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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定義咧 這個都是法官的自由心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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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不適在針對要不要判到最高刑度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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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你又把話題轉向屬於假釋範圍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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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要如何改才不能讓法官自由心證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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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區一個悔過書 懺悔 表示他可教化?整天只會定義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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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義有教你出社會要做啥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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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又是只會出一張嘴,然後就事後不理只想嘴一嘴毫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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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改革的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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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怪人民對司法不信任 因為你只會用定義還建構這個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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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化可能性是經過專業鑑定的 不是法官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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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跟嫌犯精神病能不能成立是看[醫生]來決定 不是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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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需要定義的 沒有定義=老子是皇帝愛說啥就說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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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跟 傷害最 跟 殺人未遂都有其分別判斷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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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你牙籤叉我,我有可能蜂窩性組織炎引發敗血症死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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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你殺人未遂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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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造一堆冤錯假案的人沒人性還是強化選任機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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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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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02:39, , 63F
www.nextmag.com.tw/breakingnews/news/225086
04/17 02:39, 63F

04/17 05:40, , 64F
這種會本來就是浪費時間與錢,結果就是一堆「再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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