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UBER後天重啟營運「擬聯手租車業」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7/04/11 23:22), 8年前編輯推噓11(15419)
留言38則, 1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其實我還蠻訝異一些網友在這件事情上的角度及看法,一直跟政府在稅管保上打轉 因為從實質上來看政府的決策根本是純政治考量目的都在鞏固既得利益者 什麼納稅納保問題仔細看一下就不攻自破了 先來看一下台灣大車隊去年財報好了,所得稅費用5400萬 去年年報揭露的前年司機隊員人數為16000人,從去年營收來看應該是差距不大 也就是車隊每位專職的司機每年為國庫貢獻約3400元 而司機的個人綜所稅依現行稅制一年先開到500萬才可能須被課徵到 所以就直接忽略吧,每位專職司機每年大約就是3400元稅額貢獻,且不須燃料牌照稅 還享有小小的油料補助,政府算一算好像還虧本。 而UBER 的出現,實質上對政府、民眾都是一件好的事情 我不是說要讓UBER這家公司合法而是應該讓這類的服務型態合法 這種網路媒合的新形態交易不管你承不承認,它的效率跟安全就是屌打現行的計程車模式 平均較低的費用,卻讓很多司機均時收入比計程車高 代表媒合效率就是遠高路邊亂跑亂切找乘客的傳統計程車載客模式 除了環保還能讓你悠哉的在慢車道一手騎車一手摸女友大腿時不會被亂切進來計程車A到 乘車紀錄、路線、交易金額都詳細留存對民眾權益跟安全的保障絕對高於路邊隨攔的計程車 那種路邊攔的計程車就跟流動攤販一樣,出了問題你根本找不到人也無從反應 光要舉證就各說各話了,就算檢舉裁罰成功,也不痛不癢,因為下個攔車的人也無從分辨 政府應該藉UBER要求的網路運輸業的壓力,來一併整頓現行毫無效率及保障的計程車亂象 乘此機會訂立新的業者與司機的稅制,也應該順便開放白牌載客 民主自由社會,人民利用自己的財產、勞務、智慧賺錢,如果不影響他人安全 法律應該是要設法管理及保障才對,而不是淪為限制人民的手段 有房屋能出租、有車位能出租、有時間能打工、有車出來載客也應該要可以才對 政府可以要求白牌車比照職業車輛的定檢時間跟模式,要求需定時更新驗車證明給網路媒合業者 業者才能媒合載客 而司機也可以限制必須擁有職業駕照,而不需踩死白牌車不准載客的底線 也許計程車司機有背後辛酸的一面,但我相信跑UBER的也可能有辛酸的一面 可能因某些緣故無法正職跑車,像22K宅宅光靠正職薪水交不到女友 跑車當正職又怕以後被無人車取代,真要比辛酸大家都很辛酸 而且現行計程車司機也不會因此失業,頂多就是也加入網路媒合行業在冷門時段也能接些客戶 只是要控制自己率性的駕駛行為,因為被投訴太多可能就沒有網路端的乘客了 不過講太多也沒屁用,政府很明顯就是要維護現有既得利益者的利益 否則如果真要開放,國外已經有很多地方有開放了,吸收一下他們經驗會不知道開放後產生 的問題及效益嗎 另外如果有UBER白牌開放的那一天,搞一個基本上抄襲UBER所有功能的APP,然後只抽司機 20%來拉UBER司機同時加入不知道有沒有搞頭。 感覺UBER APP 基本上難度不高,之前沒人跟他搶的原因無非就是沒人本像他那麼厚 能一直被罰還一直有錢繼續搞,一旦合法這些障礙小很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15.141.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1924136.A.9C9.html

04/11 23:23, , 1F
難度高不高,你看其他車隊做的ui跟體驗就懂了
04/11 23:23, 1F

04/11 23:25, , 2F
你先去看看國外開放的限制再來講好嗎
04/11 23:25, 2F

04/11 23:25, , 3F
你太小看他的APP與背後的演算機制了
04/11 23:25, 3F
難度問題UBER全球最大,經驗最足,自然也最穩定 但其實裡面的一些技術掛在GOOGLE MAP上,一些相關GPS運用技術 市場也日趨成熟要追上當然很難,但市場夠預算足要做到7成應該不是問題 只是UBER除了這些還有資本雄厚跟國際客的優勢,現行收費雖然表面上司機被扣走了 近30%,不過大多都拿來作為特殊時段跟趟次的補助獎勵,這些資本優勢初期很難被撼動

04/11 23:26, , 4F
台灣之前的UBER模式放在其他國家也不會合法
04/11 23:26, 4F
一直說國外,難道台灣要等到全世界都通過才能做嗎?不能只討論國內現有狀況跟國外衍生的利弊嗎

04/11 23:29, , 5F
87鄉民會跳針違法
04/11 23:29, 5F

04/11 23:36, , 6F
說得好。但鄉民只會跳針違法
04/11 23:36, 6F

04/11 23:42, , 7F
難度其實蠻高的..
04/11 23:42, 7F

04/11 23:42, , 8F
照這個邏輯我們根本不該有勞基法,時薪60也沒傷害到誰
04/11 23:42, 8F

04/11 23:42, , 9F
對吧
04/11 23:42, 9F
無固定雇主時有種東西叫做工會,如果你要用來當正職那就去加入工會 市場很多自行控管時間跟工作內容的職業都是保工會 就像網拍一下,難道你偶爾透過網拍賣東西賺錢就是他雇員嗎

04/11 23:47, , 10F
兼職正職工作者可接受的收入不同
04/11 23:47, 10F

04/11 23:48, , 11F
你覺得讓兼職者搶正職者的飯碗會有什麼後果?
04/11 23:48, 11F

04/11 23:48, , 12F
別說了 英國的UBER司機還適用勞基法 享最低工資保障
04/11 23:48, 12F

04/11 23:49, , 13F
工時限制 勞保 以及特休假 台灣UBER什麼都沒有
04/11 23:49, 13F

04/11 23:49, , 14F
正職者收入不足以生活,接下來可能會冒風險犯罪
04/11 23:49, 14F

04/11 23:50, , 15F
這是從計程車業管制來看
04/11 23:50, 15F

04/11 23:50, , 16F
避免各家業者做惡行競爭,但品質又是另一回事
04/11 23:50, 16F

04/11 23:51, , 17F
另外uber 最令人詬病的是政府軟u硬政府硬u軟
04/11 23:51, 17F

04/11 23:53, , 18F
另外你說的叫車服務這不就是台灣車隊嗎
04/11 23:53, 18F

04/11 23:55, , 19F
個人覺得計程車業最大好處是把不知從事什麼工作的人
04/11 23:55, 19F

04/11 23:55, , 20F
都塞進計程車業工作,總比失業者偷拐搶騙好
04/11 23:55, 20F

04/11 23:57, , 21F
這篇最大的問題是有OO就應該XX那個地方,任何東西拉到
04/11 23:57, 21F

04/11 23:57, , 22F
營業用就應該受到監督,純粹仰賴自由市場會產生很多問
04/11 23:57, 22F

04/11 23:57, , 23F
題,例如我自己做菜吃不乾淨大不了自己拉,但是開餐廳
04/11 23:57, 23F

04/11 23:57, , 24F
呢?我的原料環境衛生烹調過程要不要受到監督管制?不
04/11 23:57, 24F

04/11 23:57, , 25F
能因為台灣充滿大量黑市經濟就說沒差,黑市反而才是應
04/11 23:57, 25F

04/11 23:58, , 26F
該要逐漸改善的地方
04/11 23:58, 26F
※ 編輯: goldhan (59.115.141.8), 04/12/2017 00:10:15

04/12 02:18, , 27F
韓國就是把UBER趕走 自己做一個很像的APP~
04/12 02:18, 27F

04/12 06:39, , 28F
話說 什麼時後可以開始用
04/12 06:39, 28F

04/12 10:29, , 29F
台灣就是把Uber趕走 自己做一個很不像的App
04/12 10:29, 29F

04/13 16:57, , 30F
你弄錯了...55688所得稅5千萬, 你沒算營業稅,正常是3倍
04/13 16:57, 30F

04/13 16:57, , 31F
正常淨利率6~10%的企業營業稅會在1億左右..總稅金是3倍
04/13 16:57, 31F

04/13 16:58, , 32F
不是得罪既得利益, 而是55688照台灣的規則繳稅和起跳價
04/13 16:58, 32F

04/13 16:59, , 33F
台灣沒有禁止Uber競爭,你一樣也可以繳稅,一樣同樣的條件
04/13 16:59, 33F

04/13 17:36, , 34F
不是得罪既得利益?? 很好奇樓上推文前有沒有先思考過
04/13 17:36, 34F

04/13 17:37, , 35F
稅跟罰款該繳,但說沒得罪既得利益也太天真
04/13 17:37, 35F

04/13 18:40, , 36F
應該說,台灣的業者主張的是, 大家要在公平的法律下競爭
04/13 18:40, 36F

04/13 18:41, , 37F
競爭廠商本來就是敵對的
04/13 18:41, 37F

04/13 23:14, , 38F
elfria說的應該實質為消費稅的稅金,計程車要開發票嗎?
04/13 23:14, 38F
文章代碼(AID): #1OxFIed9 (Gossiping)
文章代碼(AID): #1OxFIed9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