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美聯航賣超票 無辜亞裔醫生被強拖下飛機消失
※ 引述《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之銘言:
: 航空公司有權拒絕載客
: 跟航空公司有權以強制力,使用暴力、不惜流血,把已經坐在座位上的乘客強行拖走
: 這應該是兩回事
: 有權拒絕登機是一回事
: 使用暴力 使用接觸身體的暴力強制行為又是另一回事
: 前者只是民事關係 乘客尚未登機之前 你可以在登機門把他擋下來
: OK 沒問題
: 但已經登機就定位之後,除非對方自願交換位置
: 你可以以利誘之 一架飛機幾百人
: 你把補償價碼提高 我不相信真的沒有人願意換一個班次搭飛機
: 只要捨得出錢 難道真的幾百人找不出區區1個位子可以交換? 不合情理
: 不然對方又沒有犯罪 也沒有危害安全 憑什麼要被暴力脅迫、侵犯?
: 這是只有國家公權力、司法機關才有權力做的事
: 航警也只有在對方觸犯航空安全法規的時候才能這麼做
: 比方說對方有危險物品之類的
: 因為民事上的票務糾紛 就去侵犯刑事上的身體法益、自由法益
: 很明顯不相當
: 手段和目的也不相當
: 所以航空公司有罪責 決策的人該負刑責 公司也該負民事損害賠償責任
因為這家航空公司把二個事情放在一起,
超賣是服務問題,所以是消費爭議,
動用航警是公安問題,
這家資方航空公司,
擅自把消費問題,直接升級到公安問題,
不配合的消費者就當作危險人物動用武力解決。
對資方來說,這樣做確實省事,
把人當成消費者來處理太麻煩,
不如直接當恐怖份子處理。
可以想見這家公司絕對不是個案,
而是發生很多次威逼利誘,
只是第一次碰到頑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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