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刑法重大修正 重大犯罪追訴時效無限期消失
有台灣難度一定會提升不少啊
我們防疫100分耶
每個單位還會關心您
醫療品質也是好棒棒
為何裡面不添加台灣?
排擠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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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中國是一定要的※ 引述《TaipeiKOBE (台北狗鼻)》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聯合報
: 2.完整新聞標題:
: 刑法重大修正 重大犯罪追訴時效無限期
: https://udn.com/news/story/2/2366784
: 刑法施行82年,許多法條不符時宜,法務部近日完成刑法修正草案,修正21條條文,最重
: 要的是將「致人於死」的相關罪責的追訴權時效,從現行的30年,改為「不適用追訴權時
: 效」規定,也就是「無限期」,如此一來,包括劉邦友命案、彭婉如命案及尹清楓命案,
: 都不因追訴權時效到期而無法追訴犯罪。
: 檢察司指出,刑法舊法規定,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追
: 訴權時效為20年,後來刑法修正改為30年,但仍不足規範。
: 檢察司表示,許多重大刑案如劉邦友案、林宅血案、陳文成命案、彭婉如命案及尹清楓命
: 案等,都是二十多年前發生,當時刑事鑑事科技不發達,至今未破案,依從新從輕原則,
: 只能適用舊刑法的20年追訴權時效規定,若是追訴權時效到了,即使知道凶手是誰也不能
: 為力,並不合理,因此對這類重大犯罪,應仿德國和日本立法例,追訴權時效改為無限期
: ,將侵害生命法益的重罪,排除追訴權時效的適用。
: 這次刑法修正草案重點,還包括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修改成適用普通殺人罪處死刑、
: 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重罪,但授權法官依個案情節量刑加重刑責二分之一。
: 據指出,法務部考量現行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規定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嚴格限制法官裁
: 量權,沒有彈性。
: 例如三年前發生高雄曾姓男子自幼目睹父親對母親家暴及恐嚇殺母,曾男長期被虐待,為
: 此持殺魚刀刺熟睡的父親,若判死刑或無期徒刑不合理,當時各界連署希望修法;再如,
: 女子蔡京京與男友聯手殺害母親,手段凶殘,最高法院判其無期徒刑,民意仍認為免死判
: 決不合情理。法務部考量個案不同,應給予法官視具體案件事實及犯罪情節及動機,「加
: 重其刑二分之一」,較大的量刑空間輕判或重判。
: 另外,現行刑法第274條規定,母親於生產時或剛生產後殺子女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
: 有期徒刑;法務部考量,母親若是因被性侵害生下孩子,孩子有身心障礙或難以治療之疾
: ,或母親因經濟困難而無力撫養孩子,對於這種母因「不得已因素」的事由,應放寬規定
: ,因此增加要件限制為「母因不得已因素」生產後殺子女者才課刑事責任。
: 法務部同時刪掉現行刑法第276條的「業務過失致死罪」規定,檢察司指出,原本刑法課
: 予從事業務的人若致人於死,應課予較重刑責,例如公車司機開車的注意義務本來就應該
: 比一般人更小心,但實務及執行上何謂業務,往往有許多爭議,例如賣菜的人開貨車發生
: 事故撞死人,算不算業務過失致死罪?基於刑罰平等原則,不論被告有沒有職業,修法刪
: 掉業務過失致死罪及業務過失傷害罪的法定刑,改依普通過失罪及普通傷害罪,由法官依
: 個案的過失情節輕重量刑。
: 此外,現行實務上,檢方向銀行查扣被告的犯罪所得時,因法無規定,銀行一接獲檢方查
: 扣通知,會優先保障自己的債權,取走被告的存款,再讓檢方查扣被告剩餘財產,法律漏
: 未規範,這次刑法一併修正,新增第139條,「為違背公務員依強制執行法、行政執行法
: 或刑事訴訟法所發扣發命令效力行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0萬元罰金」。
: 法務部為廣納各界意見,已將刑法修正草案上網,各界若有意見或修正建議,可在預告六
: 十天內提供書面資料法務部參考。
: https://udn.com/news/story/2/2366784
: 5.備註:
: 所以......
: 阿扁還能再紅87年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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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 08:28,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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