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財產來源不明罪 馬英九罪證不足全案簽結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7年前 (2017/03/23 20:25), 7年前編輯推噓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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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ettland5566 (溼地5566)》之銘言: : 1.媒體來源:三立新聞 : ※ 例如蘋果日報、奇摩新聞 : ※ 標題沒有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 財產來源不明罪 馬英九罪證不足全案簽結 : 2017/03/23 15:10:00 :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 前總統馬英九被控月薪47萬捐半薪,卻能存48萬元,涉犯財產來源不明罪。台北地檢署偵辦後,查明是馬英九加夫人周美青合併申報的結果,並無犯罪事證,今(23)日予以簽結。 : 本案是律師黃帝穎於2013年間告發,主要是依據前行政院院長陳?曾對外說,馬告訴他每月至少捐一半的薪水,但根據馬向監察院申報的財產,馬每月平均可存48萬元,黃帝穎認為,馬涉有財產來源不明罪嫌。 : 北檢傳訊證人陳?,並調閱所得資料及申報資料,發現馬英九及周美青2人,於2011年及2012年2次申報期間的8個月內存款,共增加388萬餘元,此雖與平均「月存48萬」相符,但是兩夫妻存款加總計算而得,並非單指馬英九個人的存款,因查無被告涉有貪汙治罪條例財產來源不明罪嫌的具體犯罪事證,爰予以簽結。 : 4.完整新聞連結 :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236310 : 5.備註:辦綠不辦藍 監委被提名人陳師孟今天在「找回監察院的存在感-從司改國是會議說起」座談會中,他 說,廢掉監院之前,必須做到三件事。他兩度激動落淚,指馬英九時代, 司法單位「辦綠不辦藍」,過去那些辦阿扁總統、交通部長郭瑤琪等人的恐龍法官, 他們劣跡斑斑的行徑,造成很多冤案,應該用「除垢法」把他們清除掉, 否則讓人死不瞑目。 只能期待陳師孟上任了... 月薪47萬捐半薪,卻能存48萬元這數學怎麼算都算不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5.182.1.8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0271939.A.D01.html

03/23 20:27, , 1F
吱吱繼續崩潰rrr
03/23 20:27, 1F

03/23 20:28, , 2F
他又沒捐zzz
03/23 20:28, 2F

03/23 20:34, , 3F
陳師孟這種咖你也期待?吱吱水準真棒!
03/23 20:34, 3F

03/23 20:41, , 4F
新聞不是寫很清楚嗎 因為合併申報阿
03/23 20:41, 4F

03/23 20:42, , 5F
原po國語閱讀還行嗎
03/23 20:42, 5F
你有比告發的黃大律師國文能力好嗎? ※ 編輯: ivorysoap (175.182.1.85), 03/23/2017 20:43:13

03/23 20:43, , 6F
看綠衛兵崩潰好爽。總統就阿扁貪污。
03/23 20:43, 6F

03/23 20:49, , 7F
你看不懂判決扯別人幹嘛
03/23 20:49, 7F

03/23 20:53, , 8F
你不如抗議為何周美青憑什麼拿高薪還比較有打點
03/23 20:53, 8F

03/23 20:55, , 9F
文組別發廢文好嗎… 這已經不是數學了 是連中文都不行了
03/23 20:55,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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