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僅裁罰無刑責!遭跟蹤五年 受害女推修法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7年前 (2017/03/23 19:30), 編輯推噓-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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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hih228 ()》之銘言: : 1.媒體來源:tvbs : 還記得兩年前癡漢跟蹤郵局員工的這個案件嗎?當年38歲的嫌犯李家瑋,天天跟蹤騷擾前 : 女友的姊姊,造成受害的黃小姐極大陰影,案件曝光後,引發社會關注,黃小姐跟妹妹申 所以說,那個人只要宣稱自己是記者就可以了 跟蹤、騷擾,這不就是記者的專長嗎? 記者每天都在做的事情,新聞媒體有臉去批評人家? 喔 對了,最近某族群中的某人好像也會這樣做就是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98.8.80.5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0268625.A.DF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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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有記者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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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宣稱我是法官難道就有效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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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肯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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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證可以自己列印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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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3 19:48, , 5F
不然勒?你的記者證誰印給你的?笑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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