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判決大轉!5人性侵虐少女問「爽不爽」還焚屍 無期徒刑改20年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9年前 (2017/03/23 00:11), 9年前編輯推噓-24(22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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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台灣的法律領域是不是該全部降低門檻了 大學入學 跟畢業門檻都降低 還有法官 律師 檢查官的考試也降到最低吧 台灣人就是覺得法律人難培養也難考上 所以給予尊重與地位 但現在反正你錄取菁英或聰明人 出來都給是這樣的結果 也沒有回饋社會 幹嘛給法律人那麼高的榮譽 沒什麼好需要尊重了 讓他們嚐嚐“你讀法律喔?現在唸法律很爽耶,超好考又超好畢業”的待遇吧 ※ 引述《mmmpkxabc36 (/20ffgg)》之銘言: : ※ 引述《Sinreigensou (神靈幻想)》之銘言: : : 少女原本只有被性侵和毆打 : : 致命傷是摔倒時撞到頭又沒有治療導致 : : 最後犯人知道她死了才去焚屍 : : 跟鄭捷直接要致人於死而揮刀有差 : : 如果一樣判死刑或許違反比例原則 : : 不知道這是不是法官判斷有沒有殺人犯意的理由 : 我認為 : 都21世紀了 : 就不應該用懲罰的方式恐嚇人民 : 什麼死刑監獄罰金之類的都是威權體制留下來的負面手法 : 正確來說 : 根本不會有人真心想要犯罪 : 一定都是不完善的社會造成的心理不健全 : 殺人一定是因為得不到愛或精神壓力不然就是從小的家庭因素 : 小偷也只是暫時借一下東西拿去當掉糊口 : 等到找到工作就會拿薪水去贖回來還你了 : 這樣能算偷嗎!!!!!! : 所以說 : 我建議全台灣的監獄全部改名 : 叫做『溫暖從善所』 : 讓因為社會的缺陷從事不正常行為的人得到社會的關愛 : 從此以後大家都很善良和平尊重包容 : 大家說好不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9.7.17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0199088.A.FB5.html ※ 編輯: alivereason (39.9.7.173), 03/23/2017 00:12:57

03/23 00:17, , 1F
XDD 這篇蠻好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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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教育就是毀在這些人手裡啊,人人比法官專業,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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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東森腥聞都能做出最正義的判決,就我來看,就算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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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誤判,也比這些言論可信幾百倍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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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法律系喔?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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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3 09:31, , 8F
法律人沒比較高等拉 會不會太自以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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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3 09:33, , 9F
各行各業要成為頂尖人物絕對更難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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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就不是每個人都想當法律人啊 為什麼每個人都要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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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才是高等喔 今天小說寫的好不好 一般人就可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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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根本不是專業才能判斷的東西 一個罪犯犯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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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也是一樣... 法官專業是懂法條 而不是靠常識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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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的犯案動機手段 所以法條是對的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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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教育就是毀在死到誇張的腦袋 如果是毀在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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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現在教育怎不是超棒DER 就什麼不用改了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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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教育就是失敗在沒有人性 把人分高底等 所以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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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戲可以亂批評 法匠就有人要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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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重點在一票人憑一個新聞就能判斷這是不是法匠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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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除非新聞說的犯案過程都是記者編的 正常人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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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很正常的嗎? 打快死不管跑去完在回來滅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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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事實不是這樣 不然跟鄉民只看新聞判斷有啥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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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節可能有出入 但不可能有不想打死是輪姦完繼續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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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總用一些小細節來判斷兇手想不想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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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頭骨骨折是自己敲到頭當作不想殺證據是記者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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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真的沒什麼好護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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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你說法只要法官作出離譜判決因為一般人不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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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3 11:19, , 28F
絕對都不能質疑 所以司法幹嘛改革 反正一般人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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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3 11:20, , 29F
會質疑都是因為不懂 法官判的肯定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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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3 11:28, , 30F
聽你的說法,我們無須再辯,看法已經不同,你選擇相信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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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質疑法官,而我選擇質疑新聞,我寧可不做新聞說啥我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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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3 11:28, , 32F
啥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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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3 11:35, , 33F
是新聞報片面之詞的可能大,還是法官根本是法匠機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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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3 11:35, , 34F
我是選擇前者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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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3 11:39, , 35F
所以你看判決書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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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3 11:40, , 36F
新聞事實是記者專業的問題 而且此案是犯罪者行程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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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3 11:41, , 37F
就是輪姦完繼續打到快死 之後跑去玩 再回來毀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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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啦,像你一樣完整看完判決書跟完全確定犯案過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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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3 11:53, , 39F
再來嘴砲我是沒有意見的,那就當成我只是在嘴砲那些跟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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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3 11:53, , 40F
的吧!我認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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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3 12:20, , 41F
順帶一提,有看完判決書跟最接近了解事情過程得人是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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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就是你所謂的法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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