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館長是不是標準沒法治觀念的代表 ?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7/03/20 23:16), 編輯推噓6(6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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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125567365 (我要成為廢文王)》之銘言: : 館長是不是標準沒法治觀念的代表 ? 今天會這樣子很簡單 就是執行面的問題 法律人的法,要能夠讓基層執行 問題就解決啦~ 但是偏偏沒辦法 現實與理論對接不起來 法律人與值勤人雙方又各執一詞 沒有辦法設計出完善的遊戲規則 就變成這樣~ -- 40 YEARS OF TOKYO FASHION & MUSIC https://goo.gl/uaCVF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2.37.22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0023006.A.8F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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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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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萎是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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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那麼簡單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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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師不是為了就詐騙犯還會去熟讀該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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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把法規命令放哪 法律沒你這個外行人說的那麼笨 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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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這些基層尤其是警察不喜歡讀書所以法不是給他們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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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是給他們會讀書的上級機關看 再由上級機關做出細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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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的法規命令告訴這些人怎做 警察的問題是法規命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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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鳥警政署又不要求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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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像技職學生不喜歡純理論的東西所以理論不是人給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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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學生看 給他們看的幾乎都只是技術性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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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現在年輕警察一定要讀法律,不然會很慘,不像你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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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度那麼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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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法律不代表有素質,我哥警大的,他照樣支持菲律賓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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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玩法,看看警察大學的教授吧~再加上換位子換腦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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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的法治素養確實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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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也有很糟糕的警察,人多一定有低素質的警察出現,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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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多深藍的警察根深蒂固,不分道德是非。菲律賓的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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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非常嗤之以鼻,但我認為盤查的這種事情還是是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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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也不用怕警察找麻煩,要是真的執法過當或蓄意,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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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申訴的管道對警察進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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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護人民安全的前提之下是必要犧牲一點人民的自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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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查有必要,但是真的要有"合理懷疑",像之前的ott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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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自己的包,就構成合理懷疑,那掏錢包付錢能不能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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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樣成立,那有沒有"合理懷疑"又有什麼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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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大家詬病的是這個,不然警察去查騎車蛇行的,或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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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到強力膠味道上前盤查這種,有誰會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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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警察方面提升對人權的觀念還是很重要的,否則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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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解決執法問題,單靠申訴沒辦法根本解決這種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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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ott遭遇那種對待,當下有誰能第一時間幫他講話,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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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他被留了一個晚上,而且還要考驗他的EQ,否則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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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又多犯公然侮辱什麼之類的...這真的不是申訴就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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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問題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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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以“合理懷疑”這個論點來看,一樣很難界定。今天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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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斷說被盤查人有強力膠味應盤查,但在場第三者卻說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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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又或是被盤查者長得跟在逃嫌疑犯很像,而第三者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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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查人卻說:我不是你搞錯了。那是不是也無從盤查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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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覺得只能必要的犧牲一點點的自由在這方面上了,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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伸張司法在保衛人民安全上的正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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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ott 的事情也是滿令人頭痛的,所以要在這上面去的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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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ce 也是滿困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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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有強力膠味,在場第三人為何會說沒有?如果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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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通緝犯,至少有客觀事實可以比對,而不是翻包包、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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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鞋、看到警察不敢對眼、跑動離開這種來的有信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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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這種標準很難量化,只能從案例累積出大致上的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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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而至少在ott和這次的案例,我都認為警察的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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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疑太過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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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比較理想的層面,但現實不是如此,你很難用字涵括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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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就像機器的視覺辨視並不是用能被口述的方式判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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