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可以上我但別傷害朋友」她苦求仍遭肛交消失
應該是追究就會有法院判決書
要不斷的出庭
搞得大家都知道
不追究就到此為止
不過還是要檢討被害人
男生半夜找妳喝酒
妳要赴約
酒醉很難控制
就根桃猿隊那個一樣
不知道有沒有戴保險套
四個接力也蠻厲害的
※ 引述《pttpepe (Ptt屁屁)》之銘言:
: 「可以上我但別傷害朋友」 她苦求仍遭肛交硬上5次...友不想告
: 4名新加坡籍男子去(2016)年12月來台觀光,邀約2名台灣女大生到日租套房參觀,期間
: 勸酒灌醉,待2女不勝酒力時趁機性侵。其中一名女子A陸續遭3男輪暴性侵、肛交5次,她
: 在意識模糊之際,用英文苦求「可以上我,但別傷害我朋友」,不料友人B一樣落入狼爪
: ,但B女事後表示不願追究。
: 起訴指出,新加坡籍男子劉偉城來台灣當交換學生,友人王琨駿、陳俊穎和林煒軒則一同
: 來台遊玩,去年12月10日晚間,4人在夜店認識A、B女,隔天劉男以Line邀約2女到租屋處
: 喝酒、玩骰子,約定好輸的人一次至少要喝掉1/4罐啤酒。
: 數小時候,2女因不勝酒力醉倒在沙發上,王男見機不可失,將A攙扶到客廳旁的房間內性
: 侵得逞;之後王男因酒醉想嘔吐而離開房間,劉男見狀進入房間,明知A女不能抗拒,硬
: 是以強暴性侵;待劉男離去,陳男「接力」上場,甚至強逼A女肛交,即使過程中A女不斷
: 喊「NO」,仍無力阻止惡狼。
: 3男性侵一輪後,因嘔吐離開的王男又再度進入房間,A女雖酒醉無力反抗,仍以英文苦苦
: 哀求,「you guys can fuck me but don’t hurt my friend」(你們可以性侵我,但別
: 傷害我朋友),企圖保護友人不被染指。結果,王男和劉男獸性大發,各自再性侵A女一
: 次,同時間林男見B女躺在沙發上,便將她扶上2樓房間後反鎖蹂躪。
: 待清晨A女酒醒,情緒激動質問劉、王、陳男3人為何性侵她,隨後2女離開劉男住處,直
: 奔警局報案並驗傷,警方成功在4男準備搭飛機返國時攔截。4男供稱,確實有發生性行為
: ,但都有經對方同意;檢方認為,4人嫌疑重大且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
: 最後,輪流性侵A女的劉、王、陳3男遭收押,遭林男性侵的B女則表示不願追究,但因性
: 侵案件是非告訴乃論罪,林男遭裁定1萬5000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住居。
: 離譜案情曝光,《ETtoday東森新聞雲》網友義憤填膺,痛斥台灣法律太輕,要求送回星
: 國處理,「引渡回星國受審」、「新加坡狼:在台灣性侵CP值超高der,因為台灣一堆恐
: 龍法官,傻瓜才在新加坡性侵」、「新加坡有鞭刑,讓它嚐嚐斷鞭的刑罰」、「讓你嚐嚐
: 復仇的滋味」、「要性侵當然來台灣啦,刑罰差這麼多」、「新加坡有鞭刑,台灣何不推
: 閹刑?」
: 不過也有網友提醒,不該如此輕易相信陌生人,導致2台女身陷危險,「明知山有虎,偏
: 向虎山行的概念」、「B女說不追究,有看沒有懂」、「跟去日租房也很有問題」、「我
: 挺好奇不願追究的原因」、「在住處喝酒......我也是醉了」、「只能說女生真的不要隨
: 便跟男人喝到醉爛」。
: 據了解,涉及性侵如果罪名真的成立,以台灣的法律規定,比新加坡來說寬鬆。在台灣加
: 重性侵害案是7至15年有期徒刑,一般性侵害案件是3至10年有期徒刑。新加坡法律規定,
: 性侵害是8至20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另外會受到12下以上,24下以下鞭刑。
: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70317/886369.htm?from=fb_et_news
: B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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