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起訴馬英九 羅智強痛批北檢推論邏輯狗屁消失
1.媒體來源:
中時
2.完整新聞標題:
起訴馬英九 羅智強痛批北檢推論邏輯「狗屁倒灶 」
3.完整新聞內文:
前總統馬英九涉嫌教唆洩密,遭北檢起訴。北檢指出,前行政院長江宜樺與前總統府副秘
書長羅智強的證詞與馬英九不同,因此對馬英九的說法不予採信。對此,羅智強痛批北檢
的推論「狗屁倒灶」,神邏輯強到正常人搭光速星艦也追不上,他得要深呼吸才能克制想
罵OOXX的衝動。
羅智強並指出,堂堂大檢察官在起訴書裡大喇喇地告訴國人,司法關説不重要,也難怪台
灣成了見鬼了的司法關説天堂!堂堂大檢察官難道是公然暗示國人,有關係用關係,沒關
係找關係,踴躍關説司法嗎?
以下為羅智強臉書全文:
真的被北檢狗屁倒灶的天才三段論邏輯打敗了。
一段論,媒體報導:「檢察官詢問當晚有無談到法務部長接任人選時,(江、羅)兩人證
稱『沒有』…」
二段論,所以「江宜樺、羅智強證詞與馬不同」
三段論,所以,馬英九有罪。
先來看馬英九在聲明中怎麼説:「因為涉案的有部會首長,如果將來有政治責任的話,有
可能就會有異動的發生,這個又是行政院長跟總統的共同權責,也是憲法第56條所規定的
,行政院副院長及各部會首長,由院長提請總統任命。所以部會首長的去留決定,是總統
跟院長共享的權力。」
請檢察官睜大眼睛瞧瞧,馬英九説的是「異動可能性」,和你天才延伸的「討論法務部長
接任人選」是相同的東西嗎?
其次,請檢察官不要扭曲我的證詞,我作證時在回答中加上了「印象中」,並再三對檢察
官説,時隔三年半,我的腦袋不是電腦,我會記得「核心問題」,包括總統指示不對司法
下任何指導,靜待9月6日特偵組記者會後,再做應變的重要決定。但你要我回溯三年半前
發生的每一個細節。那我問承辦檢察官,2013年7月18日一整天,張三、李四、王五對你
説了什麼話,倒背給我聽看看!
馬英九是和我談過法務部長去留可能性的問題,但檢方問在8月31日談到了嗎?我先給檢
察官的回答是,沒有。但隨即強調,這是「印象中沒有」,因為是不是8月31日談的?我
「沒有印象」,因為,有可能是8月31日以後談的。
沒有印象,等於沒有?
好的,就算我和馬英九的證詞,因為印象落差,而有所不同。但一則可能是馬英九記錯,
也可能是我記錯。二則,就算以我説的「印象中沒有」等同於「沒有」,我想問的是,奇
怪了,為什麼你要用我印象中的「沒有」,去否定馬英九印象中的「有」,就説他沒有談
到這件事?也有可能是我記錯啊?三則,就算馬英九記錯,他真沒談到這件事,這就可以
推論「司法關説案」不重要,總統無權找幕僚諮詢。你的神邏輯真是爆強到正常人搭光速
星艦也追不上!!!
我不想飆三字經,但扯也要有個限度,好嗎?
你堂堂大檢察官,覺得司法關説不重要,不代表有正常腦袋的人和你一様覺得司法關説不
要。又,你堂堂大檢察官,在起訴書裡大喇喇地告訴國人,司法關説不重要,OOXX(我得
深呼吸才能不怒),也難怪台灣成了見鬼了的司法關説天堂!再又,你堂堂大檢察官,告
訴國人司法關説不重要,是公然暗示國人,有關係用關係,沒關係找關係,踴躍關説司法
嗎?
真是,怪事年年有,北檢起訴書裡特特多。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0316001888-260407
5.備註:
唉喲! 羅智強開始罵起檢察官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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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89631430.A.4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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