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為什麼台灣的法律系 反對死刑是主流?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7年前 (2017/03/14 13:30), 7年前編輯推噓0(3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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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有說死刑不能斷絕殺人犯的說法 但廢除死刑會有再犯率的風險 死刑的再犯率是零 還有剝奪生命權 法律去剝奪生命權本來就是可以接受的 不然法律存在有什麼屁用那乾脆不要法律啦 白紙黑字寫得很清楚 你還是要去犯罪那照合約履行處罰有什麼問題嗎 法律這種東西就是一個契約嘛 拿殺人判死刑來當例子 誰都不想沒事被殺啊 阿我要怎麼相信身邊的人不會背刺我 沒有絕對的方法絕對的互相信任 法律就像是個 「你不要傷害我喔 相同的我也不會傷害你 讓我們所有人互相幫助 我們不要自相殘殺 讓人類能夠存活下去」 這是有點戲劇化的舉例啦 但問題是這個契約在總比不在令人安心 要廢死當然可以 在殺人犯不會再接觸到整個社會前提下 這無關乎人身自由權的狗屎爛蛋 只是不讓一個「已經」傷害社會的人「再度」傷害社會了 還有終身監禁的開銷 有些人說囚犯在獄中有勞動有收入可以養活自己 但是現況沒有真正的終身監禁 要廢死後的終身監禁會遇上生病 老化的生產力下降問題 1.要廢死的前提要能永久隔離死刑犯 2.要有終身監禁的老年關照費用 而這個不能再造成社會成本 有些方法例如:有心人士成立基金會 募款活動… 這是廢死團體要要求「廢死」之前 最基本的 保護社會的條件 最後 死刑 或者任何法律處分 都不是根絕犯罪的方法 老生常談 大家都清楚這靠的是教育 支持死刑 從來不是讓死刑去遏止犯罪 從來不是 那是一個保護下一個可能的受害者的 最終手段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145.10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89469441.A.7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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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法律也是一種契約代表你也認知到社會契約論 請你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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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我 你要怎把你沒有的權利寫成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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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你的比喻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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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覺得你有權殺人當然就有權寫成契約但別人也同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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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權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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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的謬誤 我剛剛想到這是道德範疇的問題而非法律 是互相信任的問題 道德 風俗 宗教 法律 動物不存在的上述外在約束力 所以法律不規範動物 全世界的主流道德應該是不互相殘殺的 這是我自己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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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認為是專業法律人才能評論法律 但是我建議你還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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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基本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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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我知道 謝謝你的提醒 我往後也會多找些相關資料文章拜讀 發這篇文也是想利用他山之石 還請大大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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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法律系的會出來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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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jacklin515 (101.12.145.104), 03/14/2017 13:4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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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想表達的是盧梭的社會契約論 那就是我誤會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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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你會說那為什麼那些人可以殺人 這個問題有盲點1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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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是基於公意(法律)嗎 不 是私意 所以跟社會契約論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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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 2所以他違反不能殺人的公意要被矯正跟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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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興能在八卦版遇到立場不同但又能理性討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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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原先寫的不是謬論是社會契約論的思想或許你是惡打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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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寫到 但對於民主社會這是正確的 主權在民就是這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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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延伸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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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你所說我真的是誤打誤撞 我畢竟沒有這方面的專業 但打算往這條路走 剛剛我去大約看了社會契約論 真的和我想說的東西相去不遠 用更好更明確的方法表達出來 我才更應該感謝你 能遇到這方面有研究的前輩比起自己找資料慢慢比對真偽還來的有幫助 ※ 編輯: jacklin515 (101.12.145.104), 03/14/2017 13:5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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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並不是如理組所說的愛怎寫怎虎爛都可以 法律也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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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系統 你採哪套系統所有論述都必須在那套系統內 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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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邏輯就是這個宇宙的物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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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用別的宇宙的物理學也可以但必須讓他們能相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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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組的說法是你用別套說法必須能說的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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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的拿死刑犯器官在這套系統是不可行 因為人命是至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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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上套理工的用語就是人命是這套系統的無限 既然是無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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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學上就不可能比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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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不能比大小你又要怎說誰的生命比較高貴誰的可以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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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是「生命不可被剝奪」這個論點嗎 說無限的概念我就稍微理解了 無限*1(死刑犯)=無限*n(全社會) 所以不能做出抉擇 如果帶入經濟學的角度呢 選擇一個機會成本較小的做法 ※ 編輯: jacklin515 (101.12.145.104), 03/14/2017 14:0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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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gle大等等我回去上室外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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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會晚點才能回文了先謝謝你的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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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懂除罪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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