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為什麼台灣的法律系 反對死刑是主流?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7年前 (2017/03/14 10:40), 7年前編輯推噓12(19728)
留言54則, 29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5/75 (看更多)
司法界真的很好玩,說廢除死刑是給冤獄的人能夠有最後的機會 我請問,冤獄是怎麼來的? 今天會有冤獄就是執法人員的怠惰再加上司法人員的無能所造成的 你們愛講江國慶,我就舉例江國慶 江國慶根本就是執法人員怠惰,又迫於上頭壓力隨便找個人冤打成招 所以才變成這個樣子。 請問這不是司法的無能與怠惰不然是甚麼? 今天如果檢調可以詳實的收集證據,不是草率辦案還會不會有江國慶的案子? 然後更好笑的事情是司法說因為不能100%公正審判所以需要廢死。 請問你們司法人員聽起來不是很諷刺嗎? 因為執法人員的怠惰造成冤獄的受害者 因為司法人員的無能與不積極所以需要廢除死刑,受害者與被冤獄者無處伸張 真正的加害者卻還在你們後面,嘲笑著台灣的司法實在有夠愚蠢。 死刑應該為了證據確鑿的加害人所設,在判處死刑之前必須確實地蒐集證據 而不是說好聽是給冤獄者最後的機會,實際上是避免髒了你們那噁心的雙手 造成冤獄的時候,你們的手就已經染上受害者與被冤獄者的鮮血,卻還想用廢死來洗清? 到底國家養你們這些道貌岸然的廢物要幹甚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70.209.193.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89459234.A.74A.html

03/14 10:41, , 1F
所以台大法律都在幹嘛?
03/14 10:41, 1F
你問馬英九阿 ※ 編輯: gerogexpg (70.209.193.6), 03/14/2017 10:43:29

03/14 10:43, , 2F
推 不過那些法律人一定視而不見
03/14 10:43, 2F
這個社會講實話的太少,我講實話 那些人會覺得心裡痛痛 ※ 編輯: gerogexpg (70.209.193.6), 03/14/2017 10:44:20

03/14 10:43, , 3F
法律人怕自己沾滿血腥 推廢死 錯了嗎
03/14 10:43, 3F

03/14 10:44, , 4F
別的職業犯錯=應注意未注意 自己犯錯判死=應推廣廢死
03/14 10:44, 4F

03/14 10:44, , 5F
的確 不先革司法毒瘤 把退場機制建好 反而扯那些五四三
03/14 10:44, 5F

03/14 10:44, , 6F
他們不會心裡痛痛啊 當然是轉身繼續推廣廢死
03/14 10:44, 6F
對阿無視於我的存在,然後順便扣我一頂帽子說我法盲,不知道誰才是真法盲

03/14 10:44, , 7F
糟糕先幫補血
03/14 10:44, 7F
※ 編輯: gerogexpg (70.209.193.6), 03/14/2017 10:47:37

03/14 10:46, , 8F
不過現在司法問題 有很大一部分在檢察官那邊就是了
03/14 10:46, 8F
檢察官良莠不齊,頂新毒油可以無罪釋放,王景玉殺小孩可以免死 到底我要怎麼相信司法? ※ 編輯: gerogexpg (70.209.193.6), 03/14/2017 10:49:10

03/14 10:48, , 9F
精闢 去寄信給國家那些廢物看看 別再PTT埋沒理你的才華
03/14 10:48, 9F

03/14 10:49, , 10F
一看就知道閣下非池中之物 台灣司法需要大大這種人才
03/14 10:49, 10F
鄉民幫忙推爆他們就會看見了 ※ 編輯: gerogexpg (70.209.193.6), 03/14/2017 10:49:58

03/14 10:54, , 11F
其實冤獄並非只是無能加怠惰造成 這已經討論到爛了
03/14 10:54, 11F

03/14 10:55, , 12F
看閣下的發言就知道 回文告訴你道理其實浪費時間
03/14 10:55, 12F
有請法匠好好反駁看看阿,看看你們這些精英分子怎麼反駁我這普羅大眾阿 ※ 編輯: gerogexpg (70.209.193.6), 03/14/2017 10:58:09

03/14 10:57, , 13F
幫你推推
03/14 10:57, 13F

03/14 10:57, , 14F
問題是現行體制 無能怠惰收賄都有金牌 左手判右手根本無敵
03/14 10:57, 14F

03/14 10:58, , 15F
萬泰掏空33億 結果判六個月可易科16萬 那時我看到狂笑
03/14 10:58, 15F
鴻海超時工作重罰2萬,你說呢? ※ 編輯: gerogexpg (70.209.193.6), 03/14/2017 10:59:42

03/14 11:00, , 16F
講別人愛說你法盲 結果劈頭戴別人法匠 你不就是你自
03/14 11:00, 16F

03/14 11:00, , 17F
己說的那種愛戴人帽子的嗎?
03/14 11:00, 17F

03/14 11:00, , 18F
你看哪個生產線出來能良率100%?
03/14 11:00, 18F
請問生產線可以與人命相比嗎? 就算是生產線台GG良率都可以逼近99%了 面對判決不應該用更為細膩的態度將判決結果提升至100%嗎?

03/14 11:03, , 19F
他們只要會讀書就好了
03/14 11:03, 19F

03/14 11:03, , 20F
03/14 11:03, 20F
※ 編輯: gerogexpg (70.209.193.6), 03/14/2017 11:08:14

03/14 11:12, , 21F
很會講 其實沒料
03/14 11:12, 21F
你講有料的參考看看 ※ 編輯: gerogexpg (70.209.193.6), 03/14/2017 11:14:50

03/14 11:22, , 22F
你還搞不懂嗎 就是不可能提升到100%才有廢死聲音存在
03/14 11:22, 22F

03/14 11:22, , 23F
法官也只能依照當時現有的證據判刑 你只看到少數類似
03/14 11:22, 23F

03/14 11:22, , 24F
鄭捷極端的例子 忽略度類似杜文雄的案子 死刑是一個制
03/14 11:22, 24F

03/14 11:23, , 25F
度 而只要存在就有錯殺的可能 去看看美國至今每年有多
03/14 11:23, 25F

03/14 11:23, , 26F
少比例的死刑犯因科技進步 新證據出現而被平反 這都有
03/14 11:23, 26F

03/14 11:23, , 27F
統計的 自己去google
03/14 11:23, 27F
我完全同意你的觀點,但誠如我所說在犯行罪證確鑿且手段兇殘等 就有死刑之必要,例如陳進興、鄭捷、王景玉、台南割喉案等 事實明確,手段兇殘等 我認為就有死刑的必要。

03/14 11:28, , 28F
全世界最好的司法機關也是會誤判的啦
03/14 11:28, 28F

03/14 11:29, , 29F
100%精準的司法機關根本是童話故事
03/14 11:29, 29F
※ 編輯: gerogexpg (70.209.193.6), 03/14/2017 11:50:26

03/14 11:57, , 30F
除了鄭傑種極端例子,司法判決要怎麼做到100%?
03/14 11:57, 30F

03/14 11:58, , 31F
你必須先理解犯罪是一個過往的歷史事實,法官只是人不
03/14 11:58, 31F

03/14 11:58, , 32F
是神
03/14 11:58, 32F

03/14 11:58, , 33F
在沒有時光機的情況下,證據只能幫助發現真實,盡量還
03/14 11:58, 33F

03/14 11:58, , 34F
原犯罪的事實,但無法做到重現
03/14 11:58, 34F

03/14 11:59, , 35F
證據再怎麼多你都無法100%參透整個犯罪過程的各種參數
03/14 11:59, 35F

03/14 12:01, , 36F
被錯殺的人何其無辜?我不是說被害者不無辜
03/14 12:01, 36F

03/14 12:02, , 37F
但被害者逝去的生命無法透過判處加害者死刑恢復,在可
03/14 12:02, 37F

03/14 12:02, , 38F
能多使一條無辜的生命枉死
03/14 12:02, 38F

03/14 12:02, , 39F
兩害相權取其輕
03/14 12:02, 39F
死刑也是極端的刑罰,但是面對這種極端的例子如果司法不能夠 積極的加以處刑請問要如何說服人民司法是公平公正的? 我知道當然有很多凶殺案的證據難以捉摸,嫌犯尤其狡猾 但是至少在這樣如此極端的案例上,證據已經如此明確 難道司法就不能做出有力的裁決嗎? 還是要打著不願枉死的旗幟下縱放兇惡罪犯再次蠶食社會資源與加深被害人的恐懼嗎? ※ 編輯: gerogexpg (70.209.193.6), 03/14/2017 12:11:42

03/14 12:16, , 40F
贊成
03/14 12:16, 40F

03/14 12:41, , 41F
那麼狡猾的嫌犯顯然比老實的嫌犯更可惡,那為什麼後者的罪
03/14 12:41, 41F

03/14 12:42, , 42F
比前者重?
03/14 12:42, 42F

03/14 12:49, , 43F
所以罪證確鑿的也可以不用判死?
03/14 12:49, 43F

03/14 13:48, , 44F
這篇該推!
03/14 13:48, 44F

03/14 14:13, , 45F
罪證確鑿就該死
03/14 14:13, 45F

03/14 14:22, , 46F
一個小模案就被帶風向的鄉民跟人講罪證確鑿 只能呵
03/14 14:22, 46F

03/14 14:22, , 47F
03/14 14:22, 47F

03/14 16:21, , 48F
聽起來很有道理 其實都是屁話
03/14 16:21, 48F
不爽不要看阿,只在下面放炮不會自己回一篇? 滾

03/14 16:30, , 49F
你的執法人員是所謂警察調查局垃圾檢察官
03/14 16:30, 49F

03/14 17:15, , 50F
中肯給推 既要當X子 又要貞節牌坊的司法人員
03/14 17:15, 50F
※ 編輯: gerogexpg (70.209.193.6), 03/14/2017 17:49:19

03/14 19:35, , 51F
不要用上帝視角看每個案子
03/14 19:35, 51F

03/14 20:27, , 52F
科科
03/14 20:27, 52F

03/14 23:45, , 53F
為了垃圾檢調人員的疏失 要擦屁股廢死刑
03/14 23:45, 53F

03/15 09:43, , 54F
你覺得說要廢死的跟敗壞司法的同一人??
03/15 09:43, 54F
文章代碼(AID): #1OnrWYTA (Gossipin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5 之 75 篇):
文章代碼(AID): #1OnrWYTA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