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檢察總長為死囚提非常上訴,劉文雄怒批:猛砍176刀叫做可教化消失
XX新聞 : 猛砍176刀檢察總長非常上訴成功,殺人犯免逃討過死刑
=>這個判例若是成立,那之前台大那個砍四十幾刀而已的
是不是也會沒事?
=>以後只要套公式,砍 =< 176刀以下然後積極的懺悔就可以免死?
(目前被認為最高紀錄可教化的殺人刀數為176刀)
其實我還想到另一個新聞
"離譜!酒駕開BMW撞死人 荒唐父竟要兒子頂罪"
=>訊後警方將這對父子2人,依公共危險、過失致死、竊盜、
頂替等罪嫌移送法辦。
=>過失致死刑責 : 「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犯前項
之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
=>開車不小心撞死人不看賠錢的話,才兩年以下,三千元以下的處罰,
要是家裡很有錢那基本上其實不痛不癢,因為家裡有錢也不怕出獄
後找不找的到工作,你拿刀砍人176刀還要拖很久才可能免死甚至
翻不了案,但是只是開車假裝不小心撞死人過失致死那就是兩年外加
財務上的損失。
※ 引述《ImMACACO (Macaco)》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風傳媒
: ※ 例如蘋果日報、奇摩新聞
: 2.完整新聞標題:
: 檢察總長為死囚提非常上訴,劉文雄怒批:猛砍176刀叫做可教化
: ※ 標題沒有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 3.完整新聞內文:
: ▲檢查總長顏大和今(13)日為死囚王鴻偉提非常上訴,前立委劉文雄臉書提出質疑。圖為
: 劉文雄。(資料照,蘇仲泓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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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torm.mg/article/233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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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備註:
: 邏輯清晰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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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Bby (Q比先生) 看板 MenTalk
標題 [閒聊] 以前的女友變正
當大家在FB看到前女友開始會打扮、變正了會覺得有點可惜分手了嗎??
推 mizuirosyo:不會 分手就全刪了
推 meowyih:不會 因為根本沒前女友 Orz
→ whk183920:樓上好哀傷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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