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薪資單曝光 血汗油漆行要員工「修車自付」消失
血不血汗是可以另外再討論
不過標題講修車自付卻是正確的
一般公司都會要求開車的人(不一定是司機)自付一定的肇事車禍費用
不然把公司的車開出去
不守交通規矩
天天亂撞還得了
因此罰單與肇事費用是開車的要自負
所以標題這樣下有點誤導大家
畢竟這是合法合理的事
油漆工提到輪胎磨平如果當時候警察做筆錄時
可以請警察加上這一句
這樣肇事原因會在保養問題
但是這樣又涉及到另外一個問題
保養是不是司機該負的職責
如果是司機該負的職責筆錄這樣寫只是自己打臉
所以最好的方式是要把輪胎磨平需要換胎這件事再傳簡訊給老闆娘確認
這樣老闆娘的惡行就有證據了
當司機其實蠻可憐的
不過很多當司機的
但司機不用每天待辦公室
所以還是很多喜歡自在的想當司機
也因為這樣
每天在便利商店可以看到一堆貨運司機亂停車
我都很想一一拍照檢舉
但總是於心不忍
不過我倒建議大家多拍麥當勞的車輛違規
因為其他公司都用小車送貨
就是麥當勞每天開大車出來擋馬路
建議就檢舉到沒人敢去麥當勞當司機
讓麥當勞改用腳踏車補貨為止
※ 引述《joug (好東西不簽嗎)》之銘言:
: 薪資單曝光 血汗油漆行要員工「修車自付」
: http://i.imgur.com/m1Ut69V.jpg

: 屏東縣潮州鎮一名張姓司機,日前在臉書社團《聯結車大貨車大客車拉拉隊運輸業照片影
: 片資訊分享團》分享自己悲慘的工作遭遇,表示自己在一家油漆行當貨運司機,從同事離
: 職後,每天要搬百桶油漆,但領不到22K,引發網友熱議同情,《蘋果》前往油漆行採訪
: ,老闆娘反駁:「平常量少時怎麼不拿出來說」,張男與老闆娘無法取得共識,憤而離職
: 。對此,屏東縣政府勞工副處長謝明章表示,業者是否違法,需視當初雙方訂立的契約內
: 容而定,目前法律規範最低薪資21009元,但如果雙方仍有疑義,可先進行調解來解決雙
: 方爭議。
: 而此報導一出,又有網友PO文,他自稱也曾在這家油漆行工作的駕駛,他控訴當時曾和老
: 闆說貨車的輪胎平了,但老闆都說沒關係,後來果然因為天雨路滑撞車,「老闆娘卻回我
: ,你是跟老闆反映不是跟我反映…請問這是在推卸責任嗎?而她兒子卻怪我是不是開太快
: 了吧!一句要不要緊、平安的話都沒問,整個很無言,而且維修費也要我付」。
: 據附上的薪資單,這位駕駛的月薪為20008元,加上老闆認為他已支付的勞健保、勞退、
: 獎金等,總月薪為24800元,但扣掉勞工的勞健保自付額、請假、罰單、修車負擔1/5為5
: 千元,當月這位駕駛領到的只有1.2萬元。(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 http://i.imgur.com/PGMFLpq.jp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6.137.12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89191263.A.196.html
→
03/11 08:16, , 1F
03/11 08:16, 1F
→
03/11 08:17, , 2F
03/11 08:17, 2F
推
03/11 08:19, , 3F
03/11 08:19, 3F
→
03/11 08:19, , 4F
03/11 08:19, 4F
推
03/11 08:21, , 5F
03/11 08:21, 5F
→
03/11 08:22, , 6F
03/11 08:22, 6F
→
03/11 08:22, , 7F
03/11 08:22, 7F
→
03/11 08:23, , 8F
03/11 08:23, 8F
噓
03/11 08:23, , 9F
03/11 08:23, 9F
→
03/11 08:24, , 10F
03/11 08:24, 10F
→
03/11 08:24, , 11F
03/11 08:24, 11F
→
03/11 08:27, , 12F
03/11 08:27, 12F
推
03/11 08:28, , 13F
03/11 08:28, 13F
→
03/11 08:28, , 14F
03/11 08:28, 14F
→
03/11 08:32, , 15F
03/11 08:32, 15F
推
03/11 08:33, , 16F
03/11 08:33, 16F
→
03/11 08:33, , 17F
03/11 08:33, 17F
→
03/11 08:34, , 18F
03/11 08:34, 18F
推
03/11 08:34, , 19F
03/11 08:34, 19F
→
03/11 08:41, , 20F
03/11 08:41, 20F
→
03/11 08:44, , 21F
03/11 08:44, 21F
推
03/11 09:07, , 22F
03/11 09:07, 22F
推
03/11 09:12, , 23F
03/11 09:12, 23F
推
03/11 09:14, , 24F
03/11 09:14, 24F
噓
03/11 10:03, , 25F
03/11 10:03, 25F
噓
03/11 16:02, , 26F
03/11 16:02, 26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