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外交部:涉韓詐騙案江女 不願通知臺灣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7/03/05 17:16), 編輯推噓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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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ravda (真理報)》之銘言: : 外交部:涉韓詐騙案江女 不願通知臺灣 : 2017-03-05 14:18中央社 臺北5日電 : 桃園女子江芸儀赴南韓遊學失聯,江母擔心她被人控制,自製尋人海報。今傳出失聯10餘 : 天的江姓、鄧姓少女,傳疑似因涉詐騙案遭韓國警方逮捕。 圖/江母提供 : 鄧姓及江姓2名臺灣女子在韓國疑涉及電信詐騙遭逮,外交部今天表示,江女遭逮的第一 : 時間不願通知中華民國駐韓國代表處,因此在江母報案後,4日才獲韓警方告知。 : 2名臺灣女性日前傳出赴韓國後失聯,其中一名女性江芸儀的母親日前表示,女兒要前往 : 韓國遊學3個月,2月14日抵達韓國報平安後就失聯。外交部協尋後得知,鄧女及江女因涉 : 電信詐騙案,分別於2月14日及15日被韓國警方逮捕。 : 外交部表示,臺灣人在韓遭警方逮捕時,韓國警方會詢問當事人是否願意通知中華民國政 : 府,江女因不願通知,因此駐韓國代表處並未在第一時間獲悉相關情形。 : 外交部說,直到駐韓代表處協助江女母親向韓國警方報案,交叉比對被捕外籍人士後,韓 : 方在3月4日通知駐韓代表處,外交部獲報立即告知江母,駐處將於明天派員探視江女。另 : 外,駐處已於昨天探視鄧女,並依鄧女提供的聯繫方式,通知家屬。 : 外交部說明,本案韓國警方正在調查,外交部目前獲通知,涉電信詐騙案被捕的臺灣人, : 僅江女及鄧女2人。外交部及駐韓代表處將持續關注相關發展,並給予必要協助。 : 外交部指出,民國95年起,不時有臺灣人赴韓涉電信詐騙案,因臺韓尚未簽署司法互助或 : 引渡協定,涉案臺灣人均在韓國接受司法審判,並服刑期滿後返國,沒有發生過被送往第 : 三國的狀況。 :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2321866 第一次回文,請多包涵 因為看到有些人狂轟外交部,於是自己找了一下資料 找到了一份韓國的出入境管理法,還好是簡體字 其中的第6章第3節第54條第2項 若沒有緊急情況或其他不得已的事由,而保護人願意時,出入境管理公務員應向駐國內,保 護人的國籍或公民權所屬的國家領事部通知保護日期,場所及理由。 不知道能不能說明為何外交部是這樣回應? 還是韓國有義務通知台灣呢? 附上資料及來源 出入境管理法:https://goo.gl/o6MtYr 來源(第22個):https://goo.gl/tLxPF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66.191.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88705386.A.EC5.html

03/05 17:19, , 1F
警察還沒通知出入境管理單位而已
03/05 17:19, 1F

03/05 17:21, , 2F
警察尊重當事人的意願,沒有第一時間通知駐韓代表處
03/05 17:21, 2F

03/05 17:21, , 3F
之後再由警察通知出入境管理管位
03/05 17:21, 3F

03/05 17:26, , 4F
所以外交部是躺著也中槍囉 XD
03/05 17:26,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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