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郝龍斌:軍公教的退休給付,是青春換來的消失
※ 引述《noonecare (新手駕駛)》之銘言:
: FB卦點說明:
: 對於年金改革,郝龍斌也看不下去了。要求政府
: 放過那些老公務員,還批評台灣智庫是民進黨的周邊
: 組織,最後甚至不排除向政府宣戰。
: FB連結:
: https://goo.gl/Kk8L7x
: FB內容:
: 為台灣社會辛苦一輩子的長輩們,政府應該是照顧他們、而非剝奪他們
: #年金改革應依法行政 別再破壞台灣的法治原則
: 台灣智庫公布年金改革民調,67%支持年金改革,但值得注意的是,當問及退休年金革是
: 否應溯及既往時,49.1%民眾認為不應溯及既往,超過覺得能溯及既往者。
: 眾所周知,台灣智庫是綠營周邊組織,現任董事長是台中市長林佳龍,連親綠的智庫做出
: 的民調都顯示,多數民眾都認為年金改革不應溯及既往,這反映「人民都比民進黨政府更
: 有守法觀念」,即使支持年金改革,也認為不應溯及既往,而這正是國民黨及軍公教人員
: 的訴求!
問題是溯及既往的定義不是你講的這樣啦
簡單講,政府支付退休金這一件事,跟公務員間是繼續存在一個法律關係
所以即便改變向後的法律關係也沒溯及既往問題
除非向前去追討已經取得的退休金,才有溯及既往的適用
大法官釋字717解釋理由書看一下好嗎
按新訂之法規,原則上不得適用於該法規生效前業已終結之事實或法律關係,是謂禁止法
律溯及既往原則。倘新法規所規範之法律關係,跨越新、舊法規施行時期,而構成要件事
實於新法規生效施行後始完全實現者,除法規別有規定外,應適用新法規(本院釋字第六
二0號解釋參照)。此種情形,係將新法規適用於舊法規施行時期內已發生,且於新法規
施行後繼續存在之事實或法律關係,並非新法規之溯及適用,故縱有減損規範對象既存之
有利法律地位或可得預期之利益,無涉禁止法律溯及既往原則。系爭規定以退休公教人員
每月退休所得不得超過依最後在職同等級或同薪級人員現職待遇計算之退休所得一定百分
比之方式,對公保養老給付金額優惠存款設有上限,使其原得以優惠利率存款之金額,於
系爭規定發布施行後減少,致其退休後之優惠存款利息所得顯有降低;同時亦減損在職公
教人員於系爭規定生效前原可得預期之相同利益。惟系爭規定僅係適用於其生效後國家與
退休公教人員、在職公教人員之間仍繼續存在之法律關係,並非溯及適用於系爭規定生效
前業已終結之事實或法律關係。
: 軍公教的退休給付,#是用自己的工作與青春所換得的,並不是憑空得來的,任何人都不
: 能像強盜一樣的去剝奪。
: 中華民國《行政程序法》第八條規定:「行政行為,應以誠實信用之方法為之,並應保護
: 人民正當合理之信賴。」不溯及既往的原則,相信法律專業的蔡英文總統,應該不會錯誤
: 解讀法律。
: 再次重申,國民黨及全體軍公教朋友,都支持年金改革,但不論怎麼改,政府都要遵守行
: 政信賴保護原則及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則,因為,這兩大原則,是法治的根本、國家社會
: 穩定的基石!
問題是,當初設計出這種制度的人是誰?
還不就是現在在反迫害的這一批??
不管是勞保還是退撫,通通是一開始就註定未來破產的制度
搞一套註定未來破產的制度,然後要子孫承擔,是什麼鬼制度?
那我現在是不是可以定一條法律,要求未來30年後的年輕人
每月將薪資50%無條件給老人,然後不給就強制執行?
概念有87%像
現在的問題是當時的政府騙都騙了,壞事都幹了
現在要想辦法處理這個世代詐欺的騙局好嗎
憑什麼都丟給年輕人承擔?然後自己領最多?
: 如果任令行政權不斷擴大、侵蝕法治精神,台灣未來,將無以為靠。
當到這麼高官,連大法官會議解釋內容都不看
講什麼法治精神,要講法治精神,你一開始就不該設計這種壓榨未來年輕人的騙局
欺負當時沒能力反抗的小孩叫什麼法治精神
: 若民進黨若要不顧國家法治原則,以立法院優勢強勢通過年金改革案,國民黨一定站在軍
: 公教朋友的一邊,向違法亂政的政府宣戰。
: 同時,我也要求國民黨中央與智庫,儘速舉行民間年金改革國是會議,和軍公教勞各界更
: 廣泛的合作溝通,提出遵守信賴保護原則、不溯及既往、列出財源的國民黨版年金改革方
: 案,讓人民得以選擇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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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6.227.5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87305759.A.C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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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情況不變,20年後一定是領不到的你放心
打從一開始就不該建立這種前人結帳,後人買單的制度
要搞退休金叫未來子孫負責,你起碼想一個符合世代正義,永續的方式
不是一開始就搞註定破產的制度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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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就沒有溯及既往問題啊
打從一開始就只有信賴保護的問題
只是信賴保護本身也是一個衡量的原則
他們也知道信賴保護沒辦法抗拒改革
才一直講根本無關的溯及既往好嗎
※ 編輯: rahim03 (36.236.227.55), 02/17/2017 12:3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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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這種改法不用30年 15、20年就又會再來一次啦
不是什麼找理由說是騙局,你去瞭解年金制度運作的過程
就知道一開始就是騙局好嗎
有什麼制度是可以繳少領多,不按照精算要求的比率去要求提撥的?
中間差額誰負責?制度設計者打從一開始就是要子孫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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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對,跟經濟結構無關
少子化最多只是讓騙局提早曝光
而且公務員人數有減少嗎?
跟少子化根本無關
你訂立制度本來就不該不管未來世代的狀況
卻一開始就要叫他負責
這制度本質上就是世代剝削
不是因為經濟便差才變成剝削
※ 編輯: rahim03 (36.236.227.55), 02/17/2017 12:42:40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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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叫你要相信政府和那群既得利益又掌權者的詐騙,真的是這樣囉
而且你以為被騙的只有公務員?
繳勞保的也是被騙好嗎
相信國家所以安分工作,認為未來至少有勞保可以保障老年生活
所以支持政府等等
把問題限縮成只有公務員,根本是沒看清楚事情本質在哪
最新的詐騙叫做國民年金,這個保證破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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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沒什麼好說的,根本沒法源依據
※ 編輯: rahim03 (36.236.227.55), 02/17/2017 12:4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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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根本只是一紙行政命令,沒有法源依據好嗎
很多公務員進去體系的時候,搞不好都還沒18%公布
一開始也沒說保證永遠18%
你後面的質疑,問題是當時的政府就是詐騙啊
被騙的也不是只有公務員
現在的問題是,騙局曝光了,要怎麼善後
你覺得都丟給年輕人承擔很合理嗎?
※ 編輯: rahim03 (36.236.227.55), 02/17/2017 12:4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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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政府提出的制度啊,問題他提了一個叫後人負責的制度
政府的錢都是從人民來的,等於是要後來的人民負責嘛
但你有想過,當時年紀還小的小孩,到底有什麼義務去承擔??
政府表面上是一個同一的法人格
但實際上根本是不同世代組成的
叫後面負擔全部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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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法源依據就是沒法源依據啦
公務員很多福利都沒講而已,以前有一堆有的沒的
還可以讓你低利貸款去外面存民間銀行賺利息哩
重點是前一代的政府詐騙,你要後面的人全部承擔合理嗎?
※ 編輯: rahim03 (36.236.227.55), 02/17/2017 12:4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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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繼承喔,真有你的
現在法律原則都是保護未成年子女
有人顯然認為未成年子女活該是小孩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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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認為這樣不好
基本上除了少數當時就有權勢的既得利益者
還有改革改到自己領最多的那些
大部分人都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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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政府不講清楚,混在一起,然後提出仍然是要年輕人承擔的方案也非常不滿
製造衝突,這樣政府的責任就不會被看見
說真的我不太懂啦,現在都政黨輪替了,當初制度建立者也不是現在的政府
替那些人掩護到底有什麼好處???
※ 編輯: rahim03 (36.236.227.55), 02/17/2017 13: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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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覺得要在職加薪啦
其實國外年金改革也是,之前看德國年金改革報導
有提到所謂的三明治世代,最慘的一群
我覺得在台灣可能就是6、7、8年級的世代了
而且照現在改革方式,可能會慘到谷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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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景森真的是不知提什麼鳥政策
※ 編輯: rahim03 (36.236.227.55), 02/17/2017 13:5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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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政府帶頭建立的,政府都不敢講
講完一定沒人要再繳了
像是國民年金就被看破手腳
很多人,尤其是年輕人都不繳的
繳費率年輕人只有3成不到
因對大家又不是智障,還要被你一騙再騙
※ 編輯: rahim03 (36.236.227.55), 02/17/2017 14: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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