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實況界女神竟是「他」? 捐錢粉絲崩潰消失
推文有人說不算詐欺 是肥宅自願給他錢
可是你看這個冒充鄉民老婆的案例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476903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40歲男子金聖傑自稱藝人「台大十三妹」楊依媚
(正確姓名為楊伊湄)在「愛情公寓」網站欺情騙財,還冒充楊女的哥哥,
向一名25歲林姓工程師騙走10萬5000元,士林地檢署昨將金嫌依詐欺罪嫌起訴。
起訴指出,金聖傑去年12月在「愛情公寓」,冒名使用有「台大十三妹之首」
、「蜘蛛精」之稱的楊伊湄照片和名字,在標榜虛擬同居的「愛情公寓」網路
交友網站徵友。
一名林姓工程師信以為真,搭訕後贏得芳心與她虛擬同居,隔沒3天,她就私密
留言宣稱最近為了爭取隔年一整年長期通告、秀展的機會而心煩,必須向廣告
商和經紀公司塞紅包,還得買禮物孝敬製作人、秀導,但是因為她還在念書,
收入不穩定,沒錢巴結這些上司和長官,「再不努力,很快就會被別人取代」。
林某說,他當下以為對方是遙不可及的藝人,卻向網路初識的他推心置腹、吐露
心事,相當感動,又很欣賞「她」的事業企圖心,遂相信她的謊言,決定「金援」
支持她,約她見面交錢,但她稱年底尾牙場很忙碌,會拜託「哥哥」去拿錢。
檢警調查,金拿走10萬5000元後,又冒充楊女要借5萬元,林已沒錢,金竟要求
林簽下借據、本票,林事後想討回本票被拒,報警處理,才查出金某涉嫌一人
分飾兩角。
=====================================
後來的判決還算法官仁慈,只判了一個詐欺取財
士林地院 100,審簡,409
金聖傑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
有期徒刑柒月,緩刑貳年,並應給付被害人林OO新臺幣拾萬元
,給付方式為:自民國100 年7 月6 日起,按月於每月6 日前匯
款給付新臺幣壹萬元至被害人林OO指定之金融機關帳戶,至清
償完畢為止,如有一期未給付,視為全部到期。
本件認定被告金聖傑基於詐欺取財之犯意,於99年12月23日起至100 年1 月12日間
,所為13次詐欺告訴人之行為,係於密切接近之時地實施,各行為間之獨立性極為薄弱,
依一般社會健全觀念,在刑法評價上,以視為數個舉動之接續施行,
合為包括之一行為予以評價,較為合理,應屬接續犯,而為包括之一罪。
======================================
芯芯事件 就哈利爆料的內容來說
是多次向LINE群的多數人用甲照哭窮
還有多次開實況放歌卻偽稱自己演出 讓不特定多數人斗內
本案可能檢察官會傳證人(被害人)傳到發瘋
法院會不會認定是接續犯呢 就真的難說了
我覺得版上如果有人真的被騙 真的可以向司法機關舉報 錢也許能拿得回來
話說我YOUTUBE也追隨 只是聽到某首莫文蔚就覺得不是本人唱的
至於其他合作伙伴有無詐欺情事有待檢警調查了
--
「政治腐敗並不是指政治家收取賄賂之事,那是個人腐敗而已。
政治家收取賄賂,卻沒有人能加以批判,這就是政治腐敗。」
沈伯洋:阿扁到底有沒有罪? http://goo.gl/S6Ze8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5.6.8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81548950.A.DDD.html
※ 編輯: swgun (114.25.6.80), 12/12/2016 21:25:31
推
12/12 21:24, , 1F
12/12 21:24, 1F
推
12/12 21:24, , 2F
12/12 21:24, 2F
推
12/12 21:24, , 3F
12/12 21:24, 3F
推
12/12 21:25, , 4F
12/12 21:25, 4F
→
12/12 21:25, , 5F
12/12 21:25, 5F
推
12/12 21:28, , 6F
12/12 21:28, 6F
他有找真人美女來獻唱喔 這就是我說其他合作伙伴
→
12/12 21:28, , 7F
12/12 21:28, 7F
→
12/12 21:29, , 8F
12/12 21:29, 8F
※ 編輯: swgun (114.25.6.80), 12/12/2016 21:30:08
推
12/12 21:29, , 9F
12/12 21:29, 9F
→
12/12 21:30, , 10F
12/12 21:30, 10F
→
12/12 21:31, , 11F
12/12 21:31, 11F
→
12/12 21:31, , 12F
12/12 21:31, 12F
→
12/12 21:33, , 13F
12/12 21:33, 13F
→
12/12 21:43, , 14F
12/12 21:43, 14F
推
12/12 21:47, , 15F
12/12 21:47, 15F
推
12/12 21:48, , 16F
12/12 21:48, 16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 之 3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