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 鍾孔炤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7年前 (2016/11/18 22:38), 編輯推噓-17(0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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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卦點說明:(正體中文 20 個字) 鍾孔炤回應了,所以其實腦袋有問題的是記者和跟風亂批的人吧 不是一年前就要決定,也沒說不能調整。 而且原本勞委會那個解釋對勞工真的很不利,沒請求就不算「應休」 他是要用法令把責任歸給雇主,原本那個函釋就會自動失效啊 FB連結: https://www.facebook.com/labor.better/posts/1775606646041804?pnref=story FB內容: 昨天我在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上,針對勞基法第 38 條,關於特休假,提出的臨時動議,在 此做一個簡單的說明。   我在該提案中寫的是,「雇主」有責任在「年度前」與勞工協商,事先安排下年度的 特休假期間。勞工如果有明確的休假規劃,可事先排定;如果沒有明確的規劃,也可以約 定彈性區間。旨在要求雇主事先規劃該時段的人力配置,並且不再能以人力問題拒絕勞工 休假的請求,讓勞工能休到應休的日數。這個修正動議針對的是雇主的責任,而不是要勞 工「未卜先知」。勞工如有臨時的需求,還是可以與雇主協商調整,並不與原本的特休方 式衝突。   現行法令對於特休假的保障並不完整,依據 89 年勞委會的台八十九勞動二字第○○ 二八七八七號函,勞工若沒有向雇主請求特休假,會當作勞工「拋棄」行使特休假的權利 ,不可歸責於雇主,雇主自然可以不發給未休日數的工資。我的修正動議則是將安排特休 假的責任放在雇主身上,與原本的規範完全不同。   若還是有應休而未休的情況,在勞基法施行細則第24條有清楚的規範,「特別休假因 年度終結或終止契約而未休者,其應休未休之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若雇主未遵守這 些特休假規範,相關處罰也包含在這次的修法裡面,並且依據企業規模有不同程度的罰則 。   當然,勞基法第38條還未定案,這些意見都會列入接下來的朝野協商,與其他黨團以 及委員的提案一起討論,相信可以整合出一個讓勞工真正受益的條文。 在此說明,也謝謝各位網友的意見與指教。 ※ 臉書爆卦請用FB當標題,並附上20正體中文說明卦點,違者水桶一個月。 ※ 注意!濫用FB爆卦視同鬧板文處理。 ※ 記得要附上來源網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210.47.21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79479883.A.33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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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則不修改成%數 討論這些有用嗎?
11/18 22:39,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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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司根本不在乎那一點罰金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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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他還是砍七天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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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搞只會搞成公司逼迫勞工每年都要先規劃 讓公司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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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鬆安排人力而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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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方走狗別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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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鄉民都點出來了 這些人把我們當白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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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矛盾耶,要雇主事先安排人力,但勞工想改還是要協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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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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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也知道雇主會怎麼濫用法律一年前就安排 還說是法律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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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他砍七天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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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休假這種東西是臨時要請假用的 那有可能年前安排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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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一次噓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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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假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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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就是雇主好調配人力,勞工想改一樣看雇主臉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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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友公司特休是拿來臨時填無薪+颱風假用 今年這樣被用掉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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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22:48, , 17F
真要請來私用得在半個月前請 有特權的紅人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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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22:49, , 18F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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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22:50, , 19F
今年這些假都被硬說要補上班(但不用上班) 到底勞檢要不要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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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假賣勞工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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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扣幾個月了 稽查是要拖到何時啊 等到確定砍光的明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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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相要勞工犧牲彈性來保證休的到,時力版本還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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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22:53, , 23F
同意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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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 前任勞工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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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一堆有的沒的,然後說砍7天假的配套是增加特休,幹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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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呢?改變不了資方打手的事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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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22:55, , 27F
國定假效力高,又人人看得懂,何必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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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23:04, , 28F
又在說謊。高雄資工局長 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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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23:09, , 2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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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23:22, , 3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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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23:24, , 31F
你的解釋跟你提出的修正案根本扯不起來拉 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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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OBn9BCw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