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沒禮讓行人疾駛輾斃2歲童 判賠203萬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7年前 (2016/11/16 22:59), 7年前編輯推噓1(3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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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rocus (哪來的)》之銘言: : 沒禮讓行人疾駛輾斃2歲童 判賠203萬 : 2016-11-16 04:00聯合報 記者曾健祐/基隆報導 : 柯姓男子去年 5月間,開車行經深澳坑路段時,不慎撞死1名2歲半的張姓 : 男童,死者父母連帶精神撫慰金、喪葬費用,向他求償 328萬元,法院依 : 責任歸屬,扣除柯的200萬元保險理賠金,判他需再賠張父2萬4000元。 : : 檢警調查,黃姓女子當時到張父家作客,晚間9時許帶著張的3名小孩到附 : 近超商買東西,回程準備過馬路時,黃原本牽著男童的手,但他突然掙脫 : 跑到馬路中央, 1輛車疾駛而來從側面撞上,他頭顱破裂、中樞神經休克 : ,當場死亡。 : : 柯男酒測值為零,他供稱當時車速約 4、50公里,沒看到有人過馬路,直 : 到撞上男童才發現,黃女訊時則說,男童不喜歡給人牽,是他自己跑出去 : 。 : 判決書指出,案發時天候晴,夜間有光線視線良好,柯男開車行經閃光黃 : 燈路口,沒有禮讓行人,仍疾速通過撞死男童,而黃女未盡保護職責也有 : 刑責,2人各需負擔過失比例8成和2成。 : : 由於男童父母已離婚,張父向柯求償兒子喪葬費 28萬元、精神撫慰金150 : 萬元,母親黃女則求償精神撫慰金150萬元。 : 法院考量2人名下財產,認定精神撫慰金各100萬元、80萬元為適當,扣除 : 柯的200萬元保險理賠金,判他應再賠張父2萬4000元。 : 4.完整新聞連結:http://udn.com/news/story/7316/2108631 : https://youtu.be/NfgZJNFd508
影片@@ 單純對法官的賠償衡量的方法有意見 法官總愛考量賠償方的財產及地位 沒錢的就賠少一點 但有錢的也不會多賠 有錢人撞死人 該賠多少就多少 窮人撞死人就打折 被撞死的家屬只能祈禱撞他的人不是乞丐 身為被害人還要被法官殘害一次 這種賠償方式實在很奇怪 假如一位有錢人打壞一萬玩的東西 因他賠得起 就賠一萬 窮人賠不起打折 賠8千 完全站在賠償方思考 假如受害人也是窮人 不就默默承擔這2千元的損失 乾脆組個乞丐團隊到處打劫恐嚇 反正不會全賠 窮人放膽幹 法官會替你開脫 這樣的判決實在不公平 是我就乾脆也把對方撞一撞 撞之前變賣家產藏匿 沒錢賠 就算要賠 也會打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73.146.14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79308353.A.7E1.html

11/16 23:01, , 1F
家長放小孩子衝去給車撞,是要駕駛賠多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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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針對法官賠償的觀點有意見 非對本案 怒氣攻心 導致智商降低了嗎 ※ 編輯: fuxdk (218.173.146.148), 11/16/2016 23: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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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中家長根本放縱2歲小孩亂跑,說真的三寶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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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子就是這樣 管不住 所以最好還是不要帶出去趴趴造 ※ 編輯: fuxdk (218.173.146.148), 11/16/2016 23:0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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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養到2歲已經很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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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豬媽媽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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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沒有看影片? 這媽媽根本太扯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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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針對法官因為對方收入就少賠有不滿 這樣的衡量很是不公 對方與有過失少賠合理 因收入較少少賠我認為不合理 ※ 編輯: fuxdk (218.173.146.148), 11/16/2016 23:16:40 ※ 編輯: fuxdk (218.173.146.148), 11/16/2016 23: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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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歲了還沒危險意識,媽媽都沒在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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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問題也納悶我很久了,上面一推文都偏離議題!國內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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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是情>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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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有人知道我在說什麼了 法官這樣的判決思路理盲濫情阿 可惜現在的判決 大多都是這樣思考 如果我是受害人肯定非常不滿意阿 ※ 編輯: fuxdk (218.173.146.148), 11/16/2016 23:5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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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法條規定,考量到被告未來生計經濟狀況是可以酌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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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人權考量,對於弱勢本來就會酌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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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的賠償規定都會考量被告的償債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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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218條可以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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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是說得非說應 但大部分法官都如此判決 在雙方都是窮人的情況下 酌減只是再戕害被害人一次而已 這議題討論是合不合理 非關規定 如果法律規定欠錢不用還 這合理嗎? 可以用法律規定 四個字就迴避討論嗎 可以用法律規定當做免死金牌嗎 ※ 編輯: fuxdk (218.173.146.148), 11/17/2016 00:26:53 ※ 編輯: fuxdk (218.173.146.148), 11/17/2016 00:28:44

11/17 00:45, , 13F
講到車禍就賭爛 沒幾個立委有實質作用跟修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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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 受到的傷害怎麼會跟加害人的償債能力有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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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火燒掉一棟房子 然後跟你說我只有一百塊 超爽的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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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會有超過能力乾脆全不賠的可能性,這樣受害者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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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11:53, , 17F
元都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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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不能當免死金牌,那為什麼不乾脆修法把酌減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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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 23:37, , 19F
定拿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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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OB7H1VX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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