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勞工特休比公務員少的原因?消失
: 噓 playoff0113: 給那麼好的福利 那群公務員制定的政策也不怎樣阿? 11/16 09:32
有沒有八卦版鄉民分不清楚民選首長、政務官、民意代表(立委和議員)
及事務官(公務員)的差別
還以為政策是公務員制定的八卦
公務員是依法規行事的
法律是要經過立法院同意的
自治條例也是要經過地方議會
就算是行政命令不用經過立法院
但也是要通過政務官同意
但是像勞動相關的行政命令是至少要勞動部長同意才可以發布的
對於法律或政策有意見請找民意代表 民選首長
或是民選首長任命的政務官
像是每次都再說雇主違反勞基法只在那裡重罰X萬
就勞基法79條規定
違反工時規定和不給加班費的話
就是二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再怎樣就頂多就重罰三十萬
然後不怪自己選出的立委
還在那裡仇恨公務員
明明知道藍綠兩黨除了黨產和兩岸議題之外
都麻是偏向資方財團的政黨
結果每次選舉都麻含淚從兩黨中選一個
好啦
我知道民選首長和區域立委常常就只有藍綠兩個可選
但明明不分區就有其他政黨可選
像是明明有著重環保、勞共議題和多元文化的綠社盟
結果不分區得票率才2.53%
比新黨的4.18%得票率還少
就算時代力量得票率也才6.10%
被藍綠兩黨認為選民眼中只有統獨
不注重其他議題
只能說剛好而已啦
最後說要落實勞檢
勞檢是地方政府的權責
勞動局長是民選地方首長選的
如果地方政府本身就偏向財團
勞動局本來就會做事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為什麼台北市可以在柯p選賴香伶當勞動局長可以落實勞檢
有城市號稱幸福城市但不知道勞檢在幹麻
選出什麼市長就會選出什麼勞動局長 而決定出政策執行方向
而且就算是台北市勞檢處已經是編制最多人的勞檢單位
但勞檢員編制才二十幾位啦
其他城市就更少了
與其期待哪天勞檢到自己公司
不如自己去檢舉還比較快啦
雖然檢舉可能頂多重罰二萬就是啦
但不爽就投一個注重勞動議題的民意代表呀
如果沒能力去找待遇更好的工作
也不肯檢舉或罷工去爭取福利
也不好意思承認自己投了只會關說和喬事情
只有黨意沒有民意的民意代表
只會在這裡仇恨公務員
這樣當個22k高工時魯蛇剛好而已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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