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遏制酒駕 郭正亮提案:酒駕肇事可沒收車輛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9年前 (2016/11/15 08:35), 9年前編輯推噓-2(7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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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p972160 (新手上路)》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 例如蘋果日報、奇摩新聞 : 蘋果日報 : 2.完整新聞標題: : ※ 標題沒有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 遏制酒駕 郭正亮提案:酒駕肇事可沒收車輛 : 3.完整新聞內文: :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 違者退文,貼廣告也會被退文喔! : 2016年11月14日16:52 : 民進黨立委郭正亮今年2月曾因酒駕被逮,他9月遞補立委宣誓就任時承諾,晉立院後會推 : 動反酒駕的相關修法,協助反酒駕團體推動改革,他近日已完成提案,將修《道路交通管 : 理處罰條例》,新增規定,酒駕被抓到要強制服勞動役3天,若肇事直可直接沒入車輛; : 另外也要修《菸酒管理法》,酒品包裝上必須要有「禁止酒駕」字樣。兩修正案都已連署 : 完成,明天將送立院程序委員會。 : 郭正亮說,近年來酒駕刑責已不斷提高,幾乎已與世界各主要先進國家同步,卻還是未能 : 完全根除因酒駕肇事的悲劇發生,顯見現存的罰緩及刑責規定,未必能有效遏阻酒後駕車 : 之惡習,因此希望修法強制酒駕者服勞動役,希望能由體能上的操練與心理及精神上,給 : 予體悟重視生命的教化,得以有所反省與警惕;若酒駕致人重傷或死亡,則要直接沒收車 : 輛,希望產生恫嚇作用。(何哲欣/台北報導)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 https://goo.gl/6nKB2C : 5.備註: :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大家覺得沒收車輛夠嗎? : 感覺罰則有點過輕 這是立委在自肥嗎? 開車不喝酒, 喝酒不開車 這兩句話已經宣導多年, 別跟我說那個喝酒的人不知道 ==>所以, 結論是喝酒開車的根本是故意犯 一些讀法的不要在那邊講一些五四三的事 還講什麼不是故意要撞人, 只是意外, 只是疏失 狗屁人權人士也不要在那邊講狗屁話 喝酒是各人權利我也沒有意見 喝酒開車就造成其他民眾的危險 憲法賦與其他民眾免於恐懼的跑那邊去了? 喝酒有本事不出事, 被抓到要照現有罰我沒有意見 酒駕有肇事 修改為鞭刑+相關民刑事以故意罪論處 重犯者鞭刑數加倍 酒駕致死者 以故意殺人罪論處外, 外加10個鞭刑 最後, 套上柯P說的 垃圾不分藍綠 你們立法委員要跑攤喝酒我沒有意見 但要喝酒開車就是垃圾 敢推動酒駕鞭刑的立委我就選他, 管你是藍是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5.82.133.9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79170141.A.2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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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殺人可以直接判死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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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08:37, , 3F
鞭刑喔,等你墳墓草高跟什麼一樣都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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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就等撞對人啦.撞對了法就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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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08:40, , 5F
哪時候看過鞭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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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推動酒駕鞭刑的立委我就選他, 管你是藍是綠 需要立委去推阿 ※ 編輯: chameleon (115.82.133.94), 11/15/2016 08: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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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肇事重傷或死亡才沒入,車子都撞爛是幫人報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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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認為 郭正亮這個說法本來就是白癡說法 ※ 編輯: chameleon (115.82.133.94), 11/15/2016 08:4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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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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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08:43, , 8F
公開鞭刑,鞭形時段電視任何一臺一律只有鞭刑直播,國人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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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那些人權團體一定要打壓(只有酒駕鞭刑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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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是人權 但是喝酒後開車是畜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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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被臨檢到當場沒收,一週後法拍,想贖回繳納該車原價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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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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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收後還要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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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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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對你而言只是五四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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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沒有背後法理基礎支持,只會變成人治,這種國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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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岸,建議你游過去比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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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告訴我 為何對酒駕處以過失刑? 明明是故意的行為, 為何變成過失? 這些不是講五四三的法匠造成的嗎? ※ 編輯: chameleon (115.82.133.94), 11/15/2016 09: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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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就沒鞭刑根本不可能,強制入獄不得假釋&罰財產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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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目前沒有鞭刑 但不代表以後不能有鞭刑 只要有立委願意推 所以我才說, 願意推鞭刑的立法委員我會投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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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or罰100萬執行金額高的看會不會怕,這些懲罰要在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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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抓到就執行,等肇事再罰根本也不會怕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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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09:35, , 21F
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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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hameleon (115.82.133.94), 11/15/2016 09:3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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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說酒駕是過失了,你去翻刑法185條之3看看好嗎,醉態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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駛罪一直是故意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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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酸別人法匠,但殊不知在這些你所謂的法匠眼中,多得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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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10:35, , 25F
法盲,法盲要批評很簡單,反正前因後果、法理基礎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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們眼中都不重要,他們不在乎也不想了解法律為什麼是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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樣,只想要法律照他們的意思做,這不就是人治的想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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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10:36, , 28F
去對岸真的比較快,他們做法很符合你想像中的法律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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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10:38, , 29F
鄉民就會理盲濫情在哪邊喊要鞭刑,哪天出現冤鞭就別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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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10:38, , 3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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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10:39, , 31F
然後對中國又愛罵,那邊是全世界是死刑最有效率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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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10:39, , 3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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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13:01, , 33F
給s 我想樓主講的應該不是醉態駕駛這條的故意或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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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13:02, , 34F
應該是致人死傷時候,是論以過失,而不是故意傷害或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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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推測樓主真意,他應該是認為酒駕致人死傷 應論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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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13:03, , 36F
故意犯 而不是過失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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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13:04, , 37F
畢竟故意跟過失的刑責差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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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這樣的論述 在刑法邏輯上會有爭議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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