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掛] (有沒有鄉民好操弄?)台南告前東家詐欺得利罪被報復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9年前 (2016/11/10 21:14), 9年前編輯推噓-4(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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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k70262 (呀)》之銘言: : ※ 引述《chben (酷兒雞精)》之銘言: : : 作者: jvfa77 (尋夢者) 看板: Tainan : : 標題: [小心] 告前東家詐欺得利罪被報復 : : 時間: Mon Nov 7 23:07:07 2016 : : 案發地點:台南永康區 : : 案發時間:105/11/07PM17:30 : : 事由 : 前東家違法欠薪,叫我有種告他,我真的如他願,告詐欺得利罪;今天雇主設局叫我去領薪,我請大灣派出所,約在那交付,雇主不願意,於是帶了兩名員警前往,他們想辦法支開員警,之後就毀損我的車子前後輪,插了無數的洞,超級多孔超級大,連補的機會也沒有。 : : 健保局及勞工局還涉嫌包庇吃案,這就是台南市的私營企業環境,台南怎麼那麼資方黨? : : 以上都報警了,還有什麼自保之道嗎?看來資方要來陰的了 : :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InFocus M810. : https://goo.gl/0yxtOL : 壹電視有應我們許先生的爆料去報導了 : 怎麼看完報導覺得有人的褲子被海水沖走了 : 裡面說只工作三天 結清薪水的單據也只寫三天薪資 : 文章編輯裡面卻說欠薪105天 : 台南版的原文也自刪了 : 有沒有鄉民真的很好操弄的八卦? 噓 jvfa77: 一看就知道是展X員工來亂的,去電壹電視、勞工局,就真相 11/10 20:09 → jvfa77: 大白了,誰跟他說資遣費20萬?去電黃記者他手頭有第一手, 11/10 20:09 → jvfa77: 別愚民了,這家展X想私了不讓36年來犯行曝光自己要求要開 11/10 20:09 → jvfa77: 和解金的,居然想四萬五私了,且這家違法公司已經被勞工勞 11/10 20:10 → jvfa77: 檢開三條了,打電話或洽勞工局就知道,反正判決下來就別哭 11/10 20:10 勞工局勞檢開三條了? 怎麼前幾天說勞工局吃案 今天又說勞檢開三條了? → jvfa77: ,全程都有錄音檔 11/10 20:10 噓 jvfa77: 三樓我歡迎喔!反正都是刑事案件了,詐欺得利罪。36年來不 11/10 20:49 → jvfa77: 知多少家庭被他們傷害了,沒所謂資遣費20萬,是有人要私了 11/10 20:49 → jvfa77: 自開四萬五要蓋犯行。當初就別大聲要不要打電話報警,現在 11/10 20:49 → jvfa77: 三樓我歡迎喔!反正都是刑事案件了,詐欺得利罪。36年來不 11/10 20:50 → jvfa77: 知多少家庭被他們傷害了,沒所謂資遣費20萬,是有人要私了 11/10 20:50 → jvfa77: 自開四萬五要蓋犯行。當初就別大聲要不要打電話報警,現在 11/10 20:50 → jvfa77: 等地檢署判決誰的褲子就知道沒穿了。不敢提供監視錄影畫面 11/10 20:50 地檢署會判決? 那一個國家的地檢署會判決阿 你找得出有地檢署的判決書我請樓下一百份珍奶雞排 → jvfa77: 給警方,再避什麼?自己人上來帳號搜集中 11/10 20:50 噓 jvfa77: 你要不要聽清楚影片,要拆帳欠薪每月扣壓13000元,每個月 11/10 20:56 → jvfa77: 都吃掉,三個半月後才會把欠的39000元還來,連聽力,看文 11/10 20:56 每個月扣壓13000?什麼名目? 你什麼都沒有貼 如果是非經常性給予的獎金 雇主本來就有權不當月給付 → jvfa77: 字,都有障礙?要不要再去重聽重看? 11/10 20:56 重聽什麼? 公司拿了很多文件出來 我只聽到你吱吱嗚嗚 還把台南版的文章自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6.16.16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78783697.A.7CF.html ※ 編輯: jk70262 (114.46.16.164), 11/10/2016 21:15:36 ※ jk70262:轉錄至看板 Tai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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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案吃一條兩條,都是吃,不是有開就好,不懂也不是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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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什麼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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崩潰哦? 你事證什麼都貼不出來 在這邊煽動輿論你覺得你就贏了哦? ※ 編輯: jk70262 (114.46.16.164), 11/10/2016 21:46:11

11/10 21:49, , 3F
什麼是經常性薪資,去看勞基法第二條第三項,本俸、職務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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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伙食津貼、全勤獎金...還不懂嗎?去讀一讀吧!要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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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避法規,也要懂最基本的法條吧!
11/10 21:49, 5F
你薪資單貼出來啊 貼個法規誰曉得到底是不是經常性給予 ※ 編輯: jk70262 (114.46.16.164), 11/10/2016 21:49:54 你把那一萬三的名目貼出來啊 從你發文那天就一直在迴避 ※ 編輯: jk70262 (114.46.16.164), 11/10/2016 21:51:07

11/10 21:51, , 6F
法院會送貴司罰則,不要這麼急,偵察終結你會有拿到你應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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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 21:51, , 7F
11/10 21:51, 7F
一下子地檢署 一下子又法院的 你真的有分清楚嗎 顆顆 ※ 編輯: jk70262 (114.46.16.164), 11/10/2016 21:5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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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誰?憑什麼給你?有本事去跟地檢拿
11/10 21:53, 8F
原來法院會偵結 地檢署會判決 天啊 台灣的法律獨創一格 ※ 編輯: jk70262 (114.46.16.164), 11/10/2016 21:53:57

11/10 21:57, , 9F
你別急,等判決
11/10 21:57, 9F
你先過檢方那關吧 看你什麼都拿不出來 八成連偵查庭都還沒去過 顆顆 先給你點心理建設 檢察官有些講話很酸很兇的唷 ※ 編輯: jk70262 (114.46.16.164), 11/10/2016 21:59:10

11/10 22:14, , 10F
謝謝你吼!等偵察終結,別想丟任何東西,有本事去跟檢調拿
11/10 22:14, 10F

11/10 22:14, , 11F
或勞工局拿,釣魚你不覺得太幼稚嗎
11/10 22:14, 11F
連法院 地檢署 誰偵結 誰判決都搞不清楚 繼續紮稻草人打吧 ※ 編輯: jk70262 (114.46.16.164), 11/10/2016 22:22:59

11/10 22:33, , 12F
等法院判刑,別急,造謠什麼資遣費20萬?有沒有點判斷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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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 22:33, , 13F
胡謅也合理點,自己錄音檔去復習一下,你有的
11/10 22:33, 1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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