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黨產會再祭處分 法界疑「這是轉型正義嗎」消失
※ 引述《funkboy (petrucci)》之銘言:
: 1.新聞來源:
: udn
: 2.新聞標題:
: 黨產會再祭處分 法界疑「這是轉型正義嗎」
: 3.新聞內文:
: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7日再做決議,凍結國民黨帳戶及台銀、永豐銀對九張支票清償提存
: 。曾任行政法院法官的律師林石猛,批評黨產會主委顧立雄昨日說法「前後矛盾」,非常
: 不尊重司法,以他的行為在美國是典型的妨害司法罪,恐怕要監察院介入調查是否違法失
: 職。
: 林石猛說,說穿了,黨產會昨天的裁決和9月20日發出的公函內容一樣,仍是凍結國民黨
: 帳戶,沒有發生新的法律效果,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上周已對黨產會的行政處分裁定停止
: 執行,黨產會昨天卻再度裁決,「只是干預和擾亂法院而已,這難道是轉型正義嗎?」
: 他指出,顧立雄原先稱黨產會認為9月20日發給永豐銀與台銀的公函,是屬於「觀念通知
: 」,並非「行政處分」,但今天(本月7日)又改稱公函被法院認為具「行政處分」效力
: ,因此依據法院上周的裁定另為行政處分,是行政法上「以大包小」的「第二次裁決」。
: 林石猛表示,顧先前說是「觀念通知」,現在又說是「第二次裁決」,說法前後矛盾,該
: 說明清楚到底是哪種?「裁決代表是行政處分,第二次表示經過調查發現事實有不一樣,
: 而再做一次裁決,也就是新的行政處分,既然有第二次就有第一次,表示前面也是行政處
: 分。」
: 他指出,黨產會認為是第二次裁決,依照最高行政法院今年四月的裁定見解,若行政機關
: 在第一次裁決後,對當事人重複提出的請求為重新實體審查並裁決,結果雖和第一次相同
: ,但因另發生公法上的效果,所以仍為一個新的行政處分,國民黨可向黨產會申請複查或
: 向行政法院提起停止執行,雙軌進行。
: 4.新聞連結
: http://udn.com/news/story/1/2091367
哀,這些法界人就是法條鑽的糊塗了..........
所謂的轉型正義是
1. 歷史上的對象而言
A. 軸心國餘孽
B. 共產黨餘孽
剩下的來真沒看到過
2. 法條依據?
以東京大審來說
只要是報章雜誌、命令、聽說、筆記、日記內容等等都有價值
更不要說是政府命令或者啥大本營命令
安妳個戰爭罪、反人道、虐殺,哪裡沒有屍體照片好找?
你就好好找好律師辯護吧......,聽說很多無罪/輕判的是基於政治交換....
至於逃掉一堆軸心國幫兇,於當初未審問這些人的地區
來審同盟國與非共產黨,這也是一個新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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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15.157.21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78751941.A.DA9.html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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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東德不是共產政權,我嚇死了......
※ 編輯: unclefucka (59.115.157.213), 11/10/2016 12:2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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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很深奧的原因,要怎不當類推都好~
※ 編輯: unclefucka (59.115.157.213), 11/10/2016 12:3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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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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