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修民法972條納同性婚 邱太三:會牴觸其他消失
※ 引述《hivgay56 (56)》之銘言:
: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61107003423-260407
: 修民法972條納同性婚 邱太三:會牴觸其他條文
: 法務部長邱太三今天至立法院報告,民進黨立委蕭美琴質詢法務部對於同性婚姻修法太保
: 守,堅持不支持婚姻平權而用《伴侶法》的方式作為政策令人失望;邱太三對此表示,修
: 《民法》是最簡單處理也是最複雜過程,如果只修《民法》972條,恐會引發與其他條文
: 牴觸的問題。
: 邱太三強調,他自己主張任何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權利,不管性傾向都有追求幸福權利,法
: 務部過去對這議題比較保守的原因是,這個社會要不斷溝通跟對話讓更多人理解,過程中
: 不同團體有不同主張。
: 他也解釋,民法當年都是以兩性為基礎而立法,會牽扯到家、宗族等法律關係,不是修
: 972條什麼問題都解決,如果要修,就要思考戶籍法等等法條是不是要做調整,修這東西
: 會引發其他牴觸的問題。
: 邱太三表示,如果推動婚姻平權要快,當然就是修伴侶法,要想公平一致,就要把既有的
: 法律通體檢討,因為這樣微調衍生其他問題,一併同時處理。
我看推文真的很懷疑恐同的法律水平,先前吵同性領養問題一直還有人不知道單身也能領
養,對於法務部這邊要先問你先前到國外做的同性伴侶法研究報告是做心酸的?
https://goo.gl/wYanqu
有空大家可以下載來看,這是政府的連結,我再重申在第38、39頁德國大法官就有提到
當時會制定伴侶法是特殊時空環境,台灣沒有必要學德國這樣子搞十三年同性伴侶權益
才較平等,過專法我們還得再搞的「甲甲的遠征」要個公平對待很難的話法務部你就直
接說自已恐同比較快,我還會比較尊重你!
會用民事結合(專法)通常只有二種情況
1.無良政客為選票縱容宗教干政
民主制度是走政教分離路線,因特定宗教教條影響國家政策正確性,更有特定圖利
的問題延伸,假設那天某教得勢要求台灣立法禁止吃豬肉,你說看看可以放任宗教團
體這樣子因為自已有錢就可以把黑手伸進政治、教育亂搞嗎?
2.婚姻定義寫在憲法中
這是時代的無奈,由於修憲還要進行全民公投這種曠日費時的超大工程,因此在兩相
權害取其輕的情況下,不得已先用民事結合法保障同性伴侶,待時機成熟再利用公投
制定同婚,最成功的例子我想大家都知道就是愛蘭。只是台灣婚姻定義寫在民法中,根本
不需要進行公投浪費時間資源,因此目前最大的問題還是第一種情況
最後一點,婚姻平權法案同時伴隨同志經濟的開啟,三流的專法你覺得可以造就一流的
粉紅經濟???我是不知道目前台灣政府到底有沒有這方面的考量,但我知連愛爾蘭、美國
政府通過同婚前都有這方面的佈局規畫,很少有法案可以同時讓人權與經濟雙贏的,看看
通過後的美國、愛爾蘭有多轟動全世界!我們台灣也可以像他們一樣名利雙收
簽名檔有興趣下載看看,希望政府若有心拼觀光經濟除了現今的新南向政策外,再提出
個平權觀光策略吧,我學歷不高只有高職畢業,花五年時間一點一滴孕化,政府一大堆
高學歷人才,我不相信政府會爛到不如高職畢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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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婚姻平權經濟推演雲幻六花陣
https://www.sendspace.com/file/sg99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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