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偏袒陸商? 不准用「...付寶」 台商提告消失
1.媒體來源:
UDN聯合新聞網
2.完整新聞標題:
偏袒陸商? 不准用「...付寶」 台商提告
3.完整新聞內文:
偏袒陸商? 不准用「...付寶」 台商提告
2016-11-02 20:34經濟日報 記者葉子菁╱即時報導
經濟部訴願委員會決議,「…付寶」二字僅為大陸支付寶專屬使用,台灣公司不得使用後
,令相關業者感到錯愕。歐買尬旗下歐付寶董事長林一泓(圖)今日表示,已於9月底向
智慧財產法院提出了行政訴訟,希望透過智財法院審理求得公道。圖/報系資料照
國內第三方支付廠商近期陸續開業,不過卻因此掀起兩岸「...付寶」商標大戰。
大陸阿里巴巴旗下「支付寶」日前向國內智慧財產局提出台灣支付商有「付寶」商標侵權
的狀況,今年8月3日 經濟部訴願委員會決議,「…付寶」二字僅為大陸支付寶專屬使用
,台灣公司不得使用後,令相關業者感到錯愕。
歐買尬(3687)旗下歐付寶董事長林一泓今日表示,已於9月底向智慧財產法院提出了行
政訴訟,希望透過智財法院審理求得公道,行政訴訟第一審結果預計明年1月出爐。
歐付寶特別於今(2)日召開說明會,並邀請到同業智冠集團(5478)旗下智付寶總經理
鍾興博,一同連袂出席與大家探討商標議題。
歐付寶董事長林一泓指出,目前在中國大陸單以「電子付款」等特定類別搜尋的結果,就
有多達451筆以「…付寶」為字尾註冊的商標,但這並未造成中國大陸消費者的混淆之虞
;現在卻要台灣公司不得使用「…付寶」二字,這對於電子支付產業正在起步的台灣,又
該如何應變這突如其來的狀況呢?
歐付寶委任律師郭睦萱表示,此案件最大爭議在於阿里巴巴主張「All付寶」當中的「付
寶」與「支付宝」近似,不准他人註冊為商標;惟「付寶」乙詞並非阿里巴巴所獨創,阿
里巴巴註冊之前,台灣就有「美商支付寶股份有限公司」、連阿里巴巴發源地大陸也早就
有「上海海基業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註冊過「e付宝」。如今,陸商阿里巴巴卻要透過
打商標戰將「付寶」一詞獨占,令人譁然。
林一泓表示,公司幸蒙為台灣第一間取得電子支付機構許可的公司,近年更極力推廣行動
支付APP、停車費繳費等服務,使用人數眾多,且相關消費者需經註冊為會員後始得使用
,故並無將兩者商標混淆誤認之可能。且歐付寶與其他金融機構銀行之使用者均為實名制
認證過,對於歐付寶提供服務的廠商更有一定程度的認知。
林一泓強調,今日舉行這場說明會並非批評、抗議司法的不公,而是要讓更多人知道台灣
企業的努力與付出之訴求,不該藉以打壓正逐漸蓬勃發展的電子支付事業;歐付寶已於9
月底向智慧財產法院提出了行政訴訟,希望透過智財法院審理求得公道,行政訴訟第一審
結果預計明年一月出爐,期許一切都能明朗化。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udn.com/news/story/7238/2063330
5.備註:
堂堂台灣政府經濟部訴願委員會居然偏袒對岸,
原來現在總統還是馬英九啊,我以為已經換成蔡英文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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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戰後在德國納粹荼毒下倖存的牧師 Martin Niemoeller 說:
起初,他們捉共產黨員,我不說話, 因為我不是共產黨員;
後來,他們捉工會會員,我也不說話, 因為我沒有參加工會;
後來,他們捉猶太人, 我也不說話, 因為我是日耳曼人;
後來,他們捉天主教徒,我還是不說話,因為我是新教徒。
最後,等到他們來捉我時,已經沒有人能夠為我說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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