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拍扁公園散步 3律師:麵包師傅不犯法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9年前 (2016/10/31 00:28), 編輯推噓65(10944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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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TVBS 2.完整新聞標題: 拍扁公園散步 3律師:麵包師傅不犯法 3.完整新聞內文: 2016/10/30 18:57 記者 劉峻谷 台北 報導 高雄黃姓麵包師傅拍前總統陳水扁在公園散步影片,被扁嗆聲「犯法,要告你。」引發社 會各界熱烈討論,有三位律師一致認為,黃沒有犯法。 從影片看扁的健康情形,是否該撤銷保外就醫回監服刑?律師認為,阿扁的病有些是內部 疾病,無法從外在行為判斷,應由醫師判斷才準。台中監獄發言人、副典獄長林順斌向媒 體表示,陳前總統的身心狀況,仍須回歸醫療做專業評估判斷。 高涌誠:公眾人物隱私權肖像權比一般人少 民間司改會成員、律師高涌誠表示,黃姓麵包師傅在其攤位用手機拍攝陳水扁在散步, 為陳水扁是公眾人物,高雄美術館步道屬於公共場所,黃的行為沒有犯法的可能性較高。 高涌誠說,陳水扁可以依不喜歡被拍攝,主張肖像權受損,打民事侵權損害賠償官司請求 賠償,但因阿扁是公眾人物,目前是保外就醫期間,他一言一行十分受大眾矚目,就算黃 有侵權,賠償的金額也不會太多。 律師:離開家門就不能主張隱私權 從資深檢察官轉任的律師指出,黃在公共場所拍公眾人物,沒有犯法。他說,每一個人, 包含陳水扁,離開家就不能主張隱私權,否則街頭巷尾的監視器全部都侵犯隱私權。 他認為,肖像權屬人格權的一部分,陳水扁可以主張他現在非公務員,是保外就醫的受刑 人,不喜歡被拍照,可依民事侵權損害請求賠償。 蔡正雄:扁的健康屬可受公評之事 曾經擔任法官的律師蔡正雄認為,黃在公共場所拍公眾人物,不構成侵犯隱私或肖像權。 他說,阿扁是前任元首,目前保外就醫,大眾對於他的健康十分關心,黃公布拍攝扁的散 步影片,讓大眾知阿扁的健康情形,屬於可受公評之事,是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範圍。 扁否應該回監服刑?蔡正雄表示,阿扁有些疾病是內部器官病變,不是從外在就能下定 論,應由專業醫師判斷。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tvbs.com.tw/local/683108 5.備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30.4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77844893.A.F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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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律師一定是國民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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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扁崩潰XDDD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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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 用相同方式跟爛馬呢?? 9.2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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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 真的沒違法 怎麼會有人覺得有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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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不犯法就不犯法,別忘了現在法院是誰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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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有精神 可以回去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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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迷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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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重懷疑麵包師傅配合扁家 拍出阿扁大律師真的病了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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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油:台灣就是阿扁的 為何不能主張隱私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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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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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要被肉搜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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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扁就在裝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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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呢 這篇裡的律師自己不就承認可以侵權求償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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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不信阿扁吉的贏 根本中氣十足....一票人在崩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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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這樣玩, 等等無腦記者又要去問柯P拍阿扁散步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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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就出在被拍的願不願意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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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扁可以告阿 讓大家看看他出庭多健康喊多大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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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戲會拖到洪秀柱回國吧 她都沒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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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喔,大家出去狂拍妹子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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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就是如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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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集體追殺阿扁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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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影片是真的蠻大聲...應該好得差不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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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一下 那我捷運上看到美女真的可以直接照了!?!?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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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寫說不犯法 可是裡面寫說民事可能還是要賠錢 到時候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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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位律師XD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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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哭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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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犯法為什麼要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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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就講過了 只有貪扁迷才會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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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犯法 但可以侵權求償 好奇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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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陳水扁 頭腦很清楚咩!!可以搞清楚什麼是違法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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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是刑事的概念, 賠錢是民事侵權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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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痴 妹子是公眾人物嗎=.= 讀文章能力真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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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錢打民事是權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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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有問題 那路上我可以偷拍妹妹嗎 幹 智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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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法律就是如此!! 藍軍應該把握機會 挑釁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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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扁說犯法就犯法,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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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違法是刑事的概念咧 那民法叫做什麼啊? 民"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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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180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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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銀行認證的貪污犯 鬼島還一堆粉絲 真鬼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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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迷就雙重標準啊 超怕扁神裝病被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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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違法,卻可民事求償,標題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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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出來說話的吱障黨人,都是因為收了貪污犯的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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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跟民法學校沒有教嗎? 好像很多人不懂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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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看先猜有人又在扯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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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扯一通,下次我也拿相機追著你們這些律師拍,腦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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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恩 法匠開始跳針 刑法和刑法的不同了 幹 民法也是法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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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學校沒教哦 笑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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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不是法官 你乾脆說那個漏尿的之前也是律師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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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的!說你犯法就犯法,陳菊快鍘了麵包師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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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你媽啦幹你娘,我回應的是(沒違法但是可求償)的東西,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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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吵什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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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MZ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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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違法啊但好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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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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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什麼 你完了 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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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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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你和警察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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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跟警察說什麼? 你教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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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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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違法,道德瑕疵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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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污扁迷釣魚囉又缺建國基金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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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監視器例子談肖像權,這律師是有執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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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年頭還有人自招自己深藍,好丟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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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說結論:ㄧ般公眾人物可以給拍,也可以拒絕,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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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客為何沒問題是因為他們同意拍攝,而扁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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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關鍵是扁也絕對不會去控告麵包師,否則是情鬧大就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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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有人要他回監,必須息事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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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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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可以通 那火車 電扶梯 都可以拍到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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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迷又轉彎了 都是KMT的陰毛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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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看到路上的妹子相機拿出來隨便拍不會有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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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阿扁特別法 kmt想對阿扁做啥都不犯法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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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19:54, , 255F
釣到一堆白癡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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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20:27, , 256F
不知道問了幾位律師才找出這三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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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15:14, , 257F
真的是不違法,不要再亂護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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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18:10, , 258F
拜託主張違法的告訴大家用哪條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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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18:11, , 259F
看到妹子拍的確不會有事,除非你去拍他裙底。
11/01 18:11, 259F
文章代碼(AID): #1O5X-TzP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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