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遭警盤查不爽大罵警 被上銬大喊救命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7年前 (2016/10/21 21:43), 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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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tt (ott)》之銘言: : 事情已經過了 碰到了 也就認了 之後沒事的話 也就這樣算了 : 感謝 大家的關心 讓我很窩心 好像也發揮了一些效果 : 這之前我對警察 也沒有什麼壞感 : 就簡單的敘述一下的我的說法 : 單純就是 我當時翻行李想拿錢買票 : 然後有個警察過來 跟我要 身分證 我身分證沒帶 : 因為我還在忙 我感覺他的口氣不好 就好像被當壞人看待 : 所以 我就拒絕他的要求 : 後來另外兩個警察 就過來 : 跟我要 身分證號碼 我說我忘了 : 然後有一位警察就說要照相 我就說 你想要照 你就照阿 : 但是 他說的照相 是要你靜止不動的讓他照 : 這個我不明白 所以 我就自己還做自已的事情 : 然後有一個就說這一定有問題的 要把我帶回去警局 : 就是這樣拉扯 我被從車站 拖到 車站外 : 我也不是一開始就辱罵警察 : 我當時是很氣憤 被這樣對待 就說出他媽的 : 也沒針對任何人 : 因果關係 要弄清楚 我不會無緣無故的去得罪警察 : 他就說我辱罵警察 妨礙公務 : 就被上銬 帶到 保五大隊 : 後來 准我打電話 給親友 我就是哪時發的文 : 然後手機又被沒收 警察無權沒收你的手機 這邊有違法之虞 : 然後 就問我同不同意 夜間偵訊 : 我搞不懂 之間的差別 : 既然 你問我 我就是說 不同意 : 然後就開不同意夜間偵訊庭 : 就是說我不同意 夜間偵訊 這邊你可以申請提審 依提審法第一條、第二條、第十一條 警察應該已「書面」告知你提審的權利 不然他要被罰錢 這是逮捕後必須完成的程序 也是你現在比較有可能反擊的地方 加油 祝你好運 : 後來 網路 po 文的事情 警察局知道啦 : 警察 態度 改善很多 : 哪個警察 建議我 開偵訊庭 就可以 移送到 大同分局 : 大同分局 有拘留所 有棉被 可睡 : 我同意了 開完偵訊庭 後 就到大同分局 : 收集指紋 照犯人照 正面 右邊 左邊 : 然後就到拘留所 跟另外一位室友 一間 : 第二天 早上八點 起床 又到 偵查大隊候命 : 十一點出發到了士林地檢 檢身室 搜身完畢 : 又到集合點 等候 開庭 : 開庭 法官問些問題 然後 就簽名可以回家啦 : 以上是我的說法 : 純粹以我的立場和想法 其他人還有其他看法或推論 : 我也不想辯駁 就這樣 老魯蛇 : ※ 引述《Kay731 (K少)》之銘言: : : ott撥電話給我,剛剛已經被放出來了, : : 他回去以後會用他自己的電腦上來跟大家報平安, : : 他說他在翻的是自己的行李在裡面拿自己的物品, : : 員警口氣不好,他不願意被臨檢,情急之下說了一句他媽的, : : 警察就帶走他控告她妨害公務, : : 詳細過程由他自己上來說比較清楚, : : 他也感謝大家的關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5.82.66.3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77057405.A.72F.html

10/21 21:48, , 1F
他又沒被拘束了,提審屁
10/21 21:48, 1F

10/21 21:49, , 2F
他是因為妨礙公務被「逮捕」的喔
10/21 21:49,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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