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電業法新法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7年前 (2016/10/21 16:28), 7年前編輯推噓9(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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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電業法第六條第五項新增 為保留台灣電力股份有理,以避免影響民眾用限公司之整體性並達成穩定供電目標,於該公 司之發電業及輸配電業專業分工後,得轉型為控股母公司,其下成立發電及輸配售電公司 ---------------- 早幹什麼去了,原本第六條規定: 在修正條文前取的電業執照之電業(指台電),於施行後換發兼營電力網業及發電業執照者 ,應於施行日五年內,【分割為不同公司】(分解台電)。 且不得交叉持股。 也就是剩下電力網業的台電不能夠再持有分割出去的發電(新成立之發電業股份有限公司) 以及售電部門(新成立之售電業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 很明顯這兩個新分割部門所成立的公司將賣給財團,所以護航的民進黨立委說不會賣電廠 是真的,賣的是持有電廠新公司的股票。 而且為了徹底毀掉台電,還特別加了下列規定: 電力網業者(台電)依規定與發電業切割為不同公司後,不得兼營其他電業。 也就是台電從此再也無法發電及售電了。 這次終於廢除這種賤賣台電的條文了。 畢竟原本沒說賣給誰現在指名由台電來持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1.89.13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77038497.A.3D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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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問卦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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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16:30, , 2F
勸你改爆掛就sa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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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個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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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fundation200 (111.241.89.136), 10/21/2016 16:33:34

10/21 16:32, , 4F
高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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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16:33, , 5F
電業法滿滿的財團化 現在搞分階段 就是爭議很大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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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16:34, , 6F
慢點實施 電業法先過了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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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16:34, , 7F
爆卦好像不能亂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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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16:37, , 8F
頭過身就過,資進黨是打算找時間偷渡這次改掉的條文吧
10/21 16:37, 8F
※ 編輯: fundation200 (111.241.89.136), 10/21/2016 16:47:28

10/21 16:48, , 9F
頭過了之後就變成房子蓋到一半不能換師傅了呀
10/21 16:48, 9F

10/21 16:48, , 10F
是可公開出售股權的概念嗎?但可不可以不要賣股
10/21 16:48, 10F

10/21 16:59, , 11F
dpp完全執政改革不了公營(接近100%持股)的台電 要靠
10/21 16:59, 11F

10/21 16:59, , 12F
財團幫忙 哈哈哈
10/21 16:59, 12F

10/21 17:03, , 13F
dpp資方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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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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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23:33, , 1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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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O2T6XFH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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