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一碗麵子女入伍當兵拚買房 魏家:最苦日子已過去消失
※ 引述《VB6 (VB)》之銘言:
: 一碗麵子女入伍當兵拚買房 魏家:最苦日子已過去
: 2016-10-16 23:19聯合報 記者洪哲政╱即時報導
: 10年前,南投竹山鎮魏家「一碗麵」的故事,受到社會矚目。現在魏家有二位子女從軍,擔
: 任志願役士兵,「二兵起薪就有3萬多」,家中經濟有了穩定收入來源,魏家長子還準備報
: 考士官,家中生活逐漸改善,國防部派遣軍事媒體進行專題報導,對外宣傳魏家子女入伍服
: 役的情節。軍媒報導指出,目前一家人仍住在親戚借給他們的房子,而魏家5個孩子最大的
: 心願,就是同心協力購買一棟屬於自己的房子,也希望讓天上的媽媽知道,他們一家人都過
: 得很好,更會在工作上努力表現。
: 軍媒報導指出,魏家父親魏伯彥表示,感謝社會上所有曾幫助、關注魏家的人,全家人非常
: 珍惜現在擁有的一切,大兒子魏冠宇及長女魏雪婷都成熟懂事,分別在103年及105年報考志
: 願士兵,減輕家中經濟負擔。而他非常放心把子女交給國家,也常勉勵他們在軍中要好好表
: 現,對自己的工作負責,也對以前受惠於人的恩澤,永保回饋之心。
: 魏冠宇接受軍聞社訪問表示:「過去家裡接受社會許多的幫助,這是我回饋社會最好的方式
: ,同時也是很好的就業方式。」魏冠宇表示,很感謝社會大眾對他們一家人的關心,當初會
: 選擇報考志願士兵,一方面是因為工作穩定,二兵起薪就有3萬多,可以減輕家裡的負擔;
: 另一方面,想藉此「回饋社會」,做些對國家有意義的事。
: 魏冠宇說,當年家中遭逢不幸及最困難時刻,社會各界給予他們很多的關懷和照顧,加上在
: 每次颱風來臨時,看到國軍官兵救災的身影及義行,讓他印象深刻;因此,他選擇加入國軍
: ,以直接行動感恩社會,最近,他正在準備晉升士官考試。
: 魏家長女魏雪婷受到兄長影響,高中畢業後也選擇志願士兵作為職業,並於今年5月分發到
: 馬防部南竿守備大隊擔任食勤兵。
: 現在是一兵的魏雪婷指出,曾有軍中的學長知道「一碗麵」的故事後,跑來鼓勵她,並感謝
: 她家的故事,讓同樣家境不好、家庭也不完整的他受到鼓舞,開始變得更珍惜自己的家人,
: 更努力為自己的人生規劃。魏雪婷說,學長的那一番話,讓他很感動,「希望每個人都能越
: 來越好。」
: 魏家父親接受軍媒訪問表示,「平安就是福」,最苦日子已過去,兒女懂事貼心是最大安慰
: 。魏伯彥很感謝部隊對子女的教育與照顧,讓冠宇和雪婷更加成長。
: 魏伯彥向軍媒得意地說,這是冠宇跟連上的士官長學習後,放假回家自己用水泥填平的地;
: 「還有那個燈,本來是圓型燈泡,也是冠宇自己換成長型的燈管」兒子變得更獨立、更有耐
: 心。另外,自從女兒當了食勤兵之後,魏伯彥笑道,她現在會煮的菜更多了,家人更有口福
: 了。
: 一碗麵的故事發生在10年前,魏家女主人吳慧萍癌末住院期間,魏伯彥陪著吳慧萍去做檢查
: ,社工員見魏雪婷和2個弟弟學聖、學賢飢腸轆轆,便帶他們去吃麵,3個孩子只合點了一碗
: 陽春麵,還說要留一半帶回去給爸媽吃,社工員幫他們改點2碗餛飩麵,3個孩子仍貼心的只
: 吃麵、喝湯,想把餛飩打包留給爸媽,孝順懂事的表現,經媒體披露後,讓許多人感動。
: 5至10歲的孩子們不必擔心教育費,他們的故事,甚至還成為當時國中課本裡的教材。
: 軍媒報導說,目前一家人仍住在親戚借給他們的房子,魏家5個孩子最大的心願,就是同心
: 協力購買一棟屬於自己的房子,也希望讓天上的媽媽知道,他們一家人都過得很好,更會在
: 工作上努力表現。
: http://udn.com/news/story/1/2027955
當然這樣對魏家一家人來說是很好啦
不過大家有沒有想過
高中畢業(15歲)就去當兵
表示大概45歲左右就可以領終身俸
然後 大家都要養他們養到70幾歲
難道這樣子合理嗎??
等過了30年
他們一家人的生活因為有好幾個當軍人 領終身俸過得比你我還好
難道這樣有公平正義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7.60.3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76696768.A.5A2.html
推
10/17 17:33, , 1F
10/17 17:33, 1F
→
10/17 17:33, , 2F
10/17 17:33, 2F
噓
10/17 17:33, , 3F
10/17 17:33, 3F
推
10/17 17:34, , 4F
10/17 17:34, 4F
推
10/17 17:34, , 5F
10/17 17:34, 5F
→
10/17 17:34, , 6F
10/17 17:34, 6F
→
10/17 17:34, , 7F
10/17 17:34, 7F
→
10/17 17:35, , 8F
10/17 17:35, 8F
推
10/17 17:35, , 9F
10/17 17:35, 9F
噓
10/17 17:35, , 10F
10/17 17:35, 10F
→
10/17 17:35, , 11F
10/17 17:35, 11F
→
10/17 17:35, , 12F
10/17 17:35, 12F
→
10/17 17:35, , 13F
10/17 17:35, 13F
噓
10/17 17:35, , 14F
10/17 17:35, 14F
推
10/17 17:36, , 15F
10/17 17:36, 15F
→
10/17 17:37, , 16F
10/17 17:37, 16F
噓
10/17 17:37, , 17F
10/17 17:37, 17F
噓
10/17 17:44, , 18F
10/17 17:44, 18F
推
10/17 17:49, , 19F
10/17 17:49, 19F
噓
10/17 17:49, , 20F
10/17 17:49, 20F
噓
10/17 17:52, , 21F
10/17 17:52, 21F
噓
10/17 17:58, , 22F
10/17 17:58, 22F
→
10/17 17:58, , 23F
10/17 17:58, 23F
→
10/17 17:59, , 24F
10/17 17:59, 24F
噓
10/17 18:02, , 25F
10/17 18:02, 25F
噓
10/17 18:05, , 26F
10/17 18:05, 26F
噓
10/17 18:25, , 27F
10/17 18:25, 27F
→
10/17 18:32, , 28F
10/17 18:32, 28F
→
10/17 18:39, , 29F
10/17 18:39, 29F
推
10/17 18:46, , 30F
10/17 18:46, 30F
推
10/17 18:47, , 31F
10/17 18:47, 31F
噓
10/17 18:54, , 32F
10/17 18:54, 32F
噓
10/17 19:21, , 33F
10/17 19:21, 33F
噓
10/17 19:45, , 34F
10/17 19:45, 34F
→
10/17 20:18, , 35F
10/17 20:18, 35F
噓
10/17 21:00, , 36F
10/17 21:00, 36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