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要是性侵最後變督割2?消失
※ 引述《Pujols56 (普神瘋56)》之銘言:
: 客觀來看,整事件荒謬的不只是學校方,連當事人的說詞也是亂七八糟,邏輯不通.
: 兩方成年人處理事情除了嘴砲,其餘和小學生沒兩樣,就當八點檔看看笑笑就好.
: 比較好奇,如果最後發現當事人根本也是母o, 但又不能回頭幫夏講話,成為類似督割的
: 糗事,那鄉民該怎麼解釋才能保住顏面啊?
: 是不是該先批發一些褲子等待商機呢?
你這完全是胡說八道!
不管當事人是不是母豬。
夏林清(以及她的同夥)
1.還是犯法
2.還是道德零分
目前犯的法就是公開性侵案受害者全名。未來會不會再追加,我不曉得。
有些人會質疑,如果最後大逆轉,法官判性侵無罪。
那公佈姓名可不可以,答案是不可以,還是犯法!
道德部份,有「超級多缺失」可以討稐
1.夏林清(以及她的同夥)所有人均無醫生牌照,卻對受害者做心裡治療。
可能有犯法之疑慮。
2.考慮患者情緒不穩,嚴謹的作法應徵求家屬同意。
治療時應讓家屬陪同。這是醫界常識。
3.治療時,應該盡量減少助手人數。降低患者心裡壓力。這是醫界常識。
我從未看過10多個人同時治療一名心裡病患。
4.心裡治療應該對患者資料完全保密,這是醫界常識。
洩漏出去甚至有犯法之疑慮。
5.若治療無效,患者情緒惡化,應當立刻停止治療。這是醫界常識。
甚至這部份有犯法之疑慮。
6.被害者宣稱,夏林清建議不要送性平會。若此事為真,夏林清違反教育局規定。
7.被害者宣稱,夏林清判定是猥褻事件。若此事為真,夏林清違反醫學道德。
因為法律是由法官宣判,醫生不應對患者探討任何法律處理。
8.被害者宣稱,夏林清判定是合意性交。若此事為真,夏林清違反醫學道德。
因為法律是由法官宣判,醫生不應對患者探討任何法律處理。
9.若患者真的說謊污衊醫生
上策是原諒對方。你對精神病患說的瘋話計較什麼?
中策是要求對方私下道歉。
下策是提起法律訴訟,控告對方妨害名譽。
極下策就是夏林清的作法,強迫患者公開露臉
強迫患者在公開場合討論自己被性侵。強迫患者公開道歉。
強迫患者承認,雖然治療無效,但是夏林清還是好棒棒。
強迫患者承認自己有問題,夏林清沒有問題。
8.上一點成立的條件是病患說謊,若患者發言屬實。夏林清更是道德極度低落。
甚至有犯法的疑慮。我猜測強制罪可能會成立?
夏林清(以及她的同夥)
嚴重缺乏同理心,心理學道德,醫學道德。法律常識。社會常識。
本文絕不砍文,若夏林清有任何意見,歡迎上法院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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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個最好笑? http://gamehevenhome.blogspot.tw/p/blog-page_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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