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帳戶不准提領匯出 洪秀柱:不排除提告銀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7年前 (2016/09/21 18:35), 7年前編輯推噓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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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看了一下條例內容 這個條例通過後 現在還在用媒體資源炒作 轉型正義該不會是假的吧? 喊的那麼大聲 結果什麼都作不了。。。 給法盲的鄉民看看這條例的運作 第九條(依第五條第一項推定為不當取得財產禁止處分及例外) 依第五條第一項推定為不當取得之財產,自本條例公布之日起禁止處分之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履行法定義務或其他正當理由。 二、符合本會所定許可要件,並經本會決議同意。 前項第一款所定情形,應於處分後三個月內,製作清冊報本會備查。 第一項所定其他正當理由及許可要件,由本會另定之。 第一項所定禁止處分之財產,如依法設有登記者,本會得囑託該管登記機 關辦理限制登記;如係寄託或保管於金融機構之存款或有價證券,得通知 金融機構凍結其帳戶;如係對他人之金錢債權,得通知債務人向清償地之 法院提存所辦理清償提存,並應將該提存之事實陳報本會備查。非經本會 同意,提存物受取權人不得領取。依本項所為之提存,生清償之效力。 政黨、附隨組織或其受託管理人違反第一項規定之處分行為,不生效力。 關於第一項第一款之範圍認定有爭議,或不服第一項第二款之決議者,利 害關係人得於收受通知後三十日內向本會申請復查;對於復查決定不服者 ,得於收受通知後二個月不變期間內提起行政訴訟。 ===== 發薪水還不算法定義務? 勞基法:雇主自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發工資 :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4.218.24.12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74454151.A.088.html

09/21 18:36, , 1F
發薪水的錢是贓款 請你用其他錢去發
09/21 18:36, 1F

09/21 18:37, , 2F
這樣你懂嗎 法盲
09/21 18:37, 2F

09/21 18:38, , 3F
沒有不讓你發啊 用其他的錢就好了
09/21 18:38, 3F
推定的為不當取得之財產有例外 "黨費、政治獻金、競選經費之捐贈、競選費用補助金及其孳息"

09/21 18:39, , 4F
你業障重 還是閱讀障礙 重唸書啦
09/21 18:39, 4F

09/21 18:39, , 5F
那黨主席自訂薪水一千億好了
09/21 18:39, 5F
用別的名目達到一千億 :D

09/21 18:40, , 6F
獻金、補助金先給高層支用 黨工薪水用黨產付 這概念
09/21 18:40, 6F
沒錯啊 國民黨不會倒 而且不產會最後應該是連一毛錢都追不出來

09/21 18:43, , 7F
看你的解釋就知道你應該不是唸法律der :D
09/21 18:43, 7F
看你的推文就知道。。不 我什麼都不知道 ※ 編輯: Vett (124.218.24.124), 09/21/2016 18:46:48

09/21 18:50, , 8F
顧立雄都說了現在付了之後也會追討
09/21 18:50, 8F
這個對的 盡量追吧 善意第三人不在此限。。

09/21 19:17, , 9F
法定義務被原PO這麼解釋,法界人士都要笑到往生了
09/21 19:17, 9F

09/21 19:18, , 10F
法定義務?契約義務?傻傻分不清楚
09/21 19:18, 10F
寫了勞基法你沒看到唷.....傻了 ※ 編輯: Vett (124.218.24.124), 09/21/2016 19:37:49

09/22 00:08, , 11F
是不是薪水就要先打個問號
09/22 00:08, 11F

09/22 00:09, , 12F
KMT要舉證是薪水
09/22 00:09, 12F

09/22 00:09, , 13F
看到新聞是說 未來10個月薪水 哪家公司會這樣發?
09/22 00:09, 13F

09/22 00:10, , 14F
為何不發未來一百年的薪水
09/22 00:10, 14F
文章代碼(AID): #1NucA728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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