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華航勞資爭議再起?工會控華航失信消失
華航勞資爭議再度延燒,我想並非華航高層一開始就不打算履行協商內容。而是社會輿論
的風向變了。
我還是認為華航高層必須履行第一次勞資簽訂的七項協議。無關之後空服員工會如何不合
理對待自己的會員。
但關鍵就在當社會大眾發現空服員並非如一開始所說的如此血汗,而是屬於高平均薪資的
職業。真正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則是工會追殺那10名總統專機組員。造成社會不諒解
工會對自己會員的不義對待,失去了工會應優先照顧勞工權益的本質。
空服員工會放任幹部與會員四處與社會大眾對抗爭論,不去爭取大眾的理解與認同。揚言
抗爭不需要社會的支持,只需要勞工的團結。任意將他人冠上工賊或是奴工的標籤。
此發言給了華航經營高層一個很好耍賴的切入點。於是華航高層賭上一把,賭空服員不敢
發動第二次罷工,或是發動第二次罷工會因社會大眾不支持而失敗。此無賴的舉動實在尤
為可恥。
我還是支持空服員工會第一次罷工的決議與行動。後續的法律訴訟我也認同。但在工會未
回應那10位總統專機的組員的會員資格以前,只會呼籲大家觀望第二次的罷工。
※ 引述《gamania10000 (自助旅行中)》之銘言:
: 蘋果
: 華航勞資爭議再起?工會控華航失信
: 2016年09月07日20:45
: 華航空服員6月24日無預警罷工,華航勞資雙方在勞動部見證下進行勞資爭議調解,雙方
: 並達成7點共識,但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法律顧問吳俊達近日在臉書PO文表示,職業工
: 會開會時,桃園市勞動局官員說華航出了一張公文給桃園市勞動局,說董事長(何煖軒)
: 6/24那天「沒有」得到授權可以和工會簽團體協約,且董事長6/24當天也沒有簽團體協約
: 的主觀意思。董事長那天只是來平息罷工的!
: 此文PO出後,立刻引起網友討論,有網友說,「我想應該不需要再跟資方說太多!再罷工
: 一次就好了!因為他們總是學不乖!」也有網友說:「這麼短時間再來一次的難度相當高吧
: 」、「相信工會的力量」、「華航和勞動局爛透了!」
: 吳俊達接受《蘋果》訪問表示,6/24當晚華航董事長何煖軒與工會在勞動部協商,達成的
: 7點共識即是團體協約,工會只要向桃園市勞動局報備即可,不了解桃園市勞動局為何遲
: 遲不報備下來,一問之下才知桃園市勞動局竟行文給華航,華航即如此回覆。
: 他說,桃園市勞動局官員還在工會的追問下,出示華航公文,並要工會再次申請勞資調解
: 。若桃園市勞動局再不報備下來,工會將寄出存證信函,循法律途徑控告華航未履行團體
: 協約。
: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表示,6/24勞資雙方達成的7項協議,資方只做到回到台北報到,
: 空服員可不簽《勞基法》第84-1條,其餘5項資方都打折扣,如全年休假123天(月休8天
: 季休30天),資方竟將原一航班10名組員,減為8名組員,表面上是實施了該決議,但機
: 上空服員的勞動密度增加,還是未做到工會要求的不過勞訴求。
: 職業工會認為,華航在執行該7項決議上,已失去誠信,儘管雙方還在談,但若資方仍在
: 拖延,不執行甚至不承認當天的協議結果是團體協約,工會不排除另起爐灶再次罷工。
: 華航表示,華航6/24與空服員職業工會的協議,是回應空服員職業工會的訴求而簽訂的協
: 議,並非屬於團體協約的協商。勞動部表示,曾發文給桃園市勞動局,請他們依《團體協
: 約法》規定,確認程序是否是團協,包括協商代表是否有取得授權、協商代表的產生方式
: 等,近日會再跟勞動局了解。
: 桃園市勞動局表示,前晚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開大會,會中有會員反映6月24日在勞動
: 部和華航公司的董事長、總經理,簽下7點協議,現在過了2個多月,7點協議完全跳票等
: ,但勞動局尚未接獲工會會議記錄,若雙方有所爭議,勞動局會站在協助立場,只要提出
: 申請,勞動局會依程序進行協調。
: (戴安瑋、唐鎮宇、張沛森/台北報導)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907/944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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