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 風向成衣業者 宅神朱學恆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7年前 (2016/09/07 12:15), 編輯推噓-3(7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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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卦點說明:(正體中文 20 個字) 對於這次屋主絞死竊賊被判緩刑一事 台灣最大的人體風向計,或者說鄉民的良心義憤填膺的來發文了!! 宅神還舉了好多例子給大家看來證明他的立論喔~~ FB連結: https://www.facebook.com/Geekfirm/posts/10154467899261460 FB內容: 歡迎光臨my home 之前那位因為竊賊入侵自己家中,自己又帶著有身孕的老婆回家的屋主, 因為跟竊賊扭打之後對方死亡,這次被判有罪定讞了。 我不知道力主起訴和判刑的檢察官與法官是怎麼思考一般人的生活的, 也就是他們是否明白一般的老百姓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犯罪,到底是怎麼樣的一個狀況, 讓我用幾則新聞來說明吧! 這是自由時報2011年的報導: 「今年2月20日發生在宜蘭的胡姓少年竊盜殺人案,當時女屋主陳屍床上, 全身衣物被脫去,檢警原以為兇嫌故佈疑陣,後來查出死者私處精液與胡嫌 相符,原來胡姓少年殺人後,無懼男屋主就睡在隔壁房間,竟姦屍逞獸慾」 這是中央社2015年的報導:「楊姓男子涉嫌於9日入侵高雄市中油一處宿舍行竊, 被發現持刀刺死莊姓屋主逃逸,警方今天循線逮人,訊後依強盜殺人罪送辦。」 這是TVBS 2014年的報導:「偷竊失風,故佈疑陣!桃園八德市一家鐵工場, 昨天清晨發生火警意外,警消抵達後迅速撲滅火勢,在工廠擔任警衛的75歲的聶老先生, 沒被火燒到,卻頭部撞擊離奇死亡,警方一度懷疑是滅火過程中跌跤摔死, 但調查發現工廠外勞,衣物沾有血跡,案情大逆轉, 原來這名外勞到老先生房間偷竊時被發現,打死老先生,再放火燒房間想誤導警方辦案」 這是東森新聞2011年的報導:「去年八月台中市東勢一名越南籍配偶離奇陳屍在家, 當時婆婆以為他是因為嫁來台灣不習慣而自殺,警方經過半年追查宣布破案, 逮到原本住在隔壁的21歲男子,原來男子偷竊被越南籍配偶活逮, 一不做二不休用吹風機電線勒死對方。」 這是三立新聞2015年的報導:「高雄市今(9)日凌晨發生一起命案, 一名竊賊跑到加工區裡的住宅區想闖空門,結果被屋主發現,雙方一路扭打, 嫌犯居然拿出刀子刺殺屋主之後逃跑。而這名屋主左右胸部、肩膀多處刀傷, 儘管走到路邊求救,最後仍傷重不治。」 好啦,如上就是簡單的幾個範例,表明了屋主如果完全不反擊, 並且徹底制服這個偷東西的賊,可能會發生甚麼事情。 行竊失風殺人不但有案例,而且是有大量案例可以佐證的。 我再剪貼下去大概光案例就超過了本篇文章應該有的字數。 但你看完了這些五花八門的失風之後殺人的案例之後, 你會覺得遇到小偷入侵你的屋子偷東西,你帶著家人一起回來, 還應該要遍查六法之後,冷靜地勸告這個入侵你家偷竊的小偷不要再偷了,趕快離開吧? 坦白說,這個案子裡面起訴的檢察官和判刑的法官, 大概完全不能理解民眾遇到犯罪時的緊張感, 更不能理解你如果遇到壞人,要壓制他的時候當然是壓到對方不能反擊為止, 哪有說如同判決裡面的書生之見,看到對方呼吸困難,臉色蒼白的時候還要退讓?! 見鬼了我壓制你讓你不能反擊就是要讓你呼吸困難啊, 難道不然我要壓壓鬆鬆, 隨時注意這個很有可能殺我家人的小偷脈象和呼吸是否正常跟心理愉快嗎? 然後我壓制他之後通知警方,警方來的時候他臉色發黑就變成我防衛過當? 家屬還要對我提出三百萬的民事賠償? 法官講比例原則,問題是如上的犯罪者哪一個跟你講比例原則? 難道他們行竊失風被發現的時候還會思考一下是否符合比例原則? 但問題是被動面對犯罪者的這些良善百姓們,卻動輒需要被這些法官給檢視, 用書生之見來判斷你在全家陷入危機的時候是否能夠冷靜思考,你不會覺得這很荒謬嗎? 所以,民眾需要的司法改革是甚麼,是司法院長到底是誰,過去出席過甚麼審判嗎?還是 這類與民眾感覺相去甚遠的判決呢? 下次遇到這樣子入侵你家中犯罪的竊盜犯時,你會怎麼做選擇呢?你願意拿你全家的性命 來跟這些書生恐龍法官對賭嗎? ※ 臉書爆卦請用FB當標題,並附上20正體中文說明卦點,違者水桶一個月。 ※ 注意!濫用FB爆卦視同鬧板文處理。 ※ 記得要附上來源網址 ================ 又到了每日一詞的時間到了 今天我們學到的成語是:書生之見 意思是讀書人的看法 反義詞就是學恆之見、法盲之見 學到了新成語大家今天有沒有覺得收穫滿滿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91.7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73221752.A.2C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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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下去看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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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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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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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罵回溯五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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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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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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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就有比例啊 不然成衣的衣服賣87000符不符合比例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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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出新衣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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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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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廝還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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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草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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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大中肯 我們粉絲很認同他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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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就是不用大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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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我覺得他有在用大腦,非常清楚怎樣的言論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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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得粉絲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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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以法官最用的愛應注意未注意。法官以為人類反應和超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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樣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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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噓 成衣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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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鞋盒先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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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少也要先打斷手腳再報警啊 我以為這是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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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比廢死信徒有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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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挖新聞佐證法官理盲倒是有說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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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服賣多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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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別的新聞也不能說明小偷戰力比男主人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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