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房客問能入台北市戶籍該答應嗎?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9年前 (2016/08/29 13:2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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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malltwo (獎金獵人)》之銘言: : ※ 引述《cutbear123 (皇帝熊)》之銘言: : : 簽約時加一條 : : 租金未含稅 如有相關稅賦由房客負責 : : 到時跑出來一堆有的沒的就跟房客多收囉 : : ob'_'ov : : 噓 Aenyie: 安安 有沒有聽過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08/29 12:47 : : 安安 租金未含稅是雙方協定der 相關稅賦由乙方負責這完全沒問題唷ob'_'ov : 安安所以你根本不知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呀 : 還在那邊說沒問題 : 不得記載事項 : 一、不得約定拋棄審閱期間。 : 二、不得約定廣告僅供參考。 : 三、不得約定承租人不得申報租賃費用支出。 : 四、不得約定承租人不得遷入戶籍。 : 五、不得約定應由出租人負擔之稅賦,若較出租前增加時,其增加部分由承租人負擔。 : 六、出租人故意不告知承租人房屋有瑕疵者,不得約定排除民法上瑕疵擔保責任。 : 七、不得約定承租人須繳回契約書。 : 八、不得約定違反法律上強制或禁止規定。 : 應該不用提供你google發音版或者siri發音版吧... 安安 你說的應該是第五條吧 未稅1萬 你想去報稅就付11000 公司行號再加二代健保有問題嗎? 這一看就魯蛇沒處理過相關問題ob'_'ov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3.208.24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72448137.A.088.html
文章代碼(AID): #1NmyQ928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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