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鋼管女郎遭迷姦 糾眾毆死性侵男判6年消失
※ 引述《yspen (國境之南奇幻旅程)》之銘言:
: 鋼管女郎遭迷姦 糾眾毆死性侵男判6年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823/934212/
: 葉姓鋼管女郎(25歲)疑遭江姓男子(54歲)迷姦,去年5月糾眾圍毆江男,挾持1小時將
: 其衣服扒光,江男只穿內褲滿身血被丟棄河堤邊,路人發現送醫不治。嘉義地方法院今天
: 依傷害致死、妨害自由罪,判葉女6年徒刑,參與行兇下手最重的鍾姓及江姓男子各判9年
: 6月及9年,其餘10名共犯,各處1年10月至2年6月不等徒刑。全案可上訴。
: 判決書指出,葉女去年5月13日接受54歲江姓男子邀約,投宿汽車賓館,以1千元代價,幫
: 他捲K他命香菸供其施用,過程中不醒人事,醒來發現床上有保險套,懷疑被江男迷姦,
: 隔天江男再邀約她投宿汽車賓館,葉女將迷姦事告訴蘇姓等4名友人。
: 葉女友人義憤填膺,再邀約王姓等共8名男女友人,分乘5輛車到汽車賓館外等待,當晚葉
: 女假意配合江男進入賓館,趁江男開門,眾人一擁而上,分持鋁棒、玻璃瓶、徒手或腳踢
: 圍毆江男。
: 再強押江男到民雄鄉大崎村大崎抽水站旁防汎道路繼續毆打,致江男左側大腦挫傷性硬腦
: 膜下出血、肋骨閉鎖性骨折併血胸、前額受傷流血,葉女等人離開,直到路人發現江才報
: 警送醫,傷重延至5月17日不治。
: 法官認為,葉女疑遭性侵,未在第一時間保全證據,延誤法律制裁江的黃金時間及程序,
: 用私下糾眾教訓手段處理,尋釁動機不可原諒,被告等人都是血氣方剛之人,智慮不周、
: 理性不足,受同儕間邀約盲從附和,聚集教訓江男,依傷害致死及妨害自由罪分別處刑。
: (徐彩媚/嘉義報導)
: 備註:
: 光幫忙捲菸就有1000,手工一定很厲害
為什麼法官會相信嫌犯說辭 而輕判
人都被虐死又不會為自己辯解
台灣該修法增一條凌虐罪
台灣這種殘酷虐殺一堆
老是用傷害致死脫罪輕判
殘酷虐死一個人 關個幾年就出來
未成年 搞不好還不用關
人民對司法 如何有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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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迷姦才其情可憫 但現在根本沒證據證明被迷姦 何來可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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