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立院下會期過一例一休? 林全:若不通過就無法和國際接軌消失
※ 引述《Worderking (小夏)》之銘言:
: 林全接著指出,後來其實65%的企業都已經實行周休二日,剩下35%的中小企業、服務業、工
: 廠或餐廳還沒有,而當時政府的解決對策,便是祭出一周40小時工時的限制,超過的就要付
: 加班費,形同實施周休二日,因此也可以一併拿掉7天假日。
: 孰料在國民黨政府時期的協商,「一周工時40小時」、「不可彈性休假」、「取消7天假」
: 3項相輔相成的措施中,僅有一周40小時通過,變成企業主一旦挪動工時,比方說變成一天
: 上班6小時,則一樣可以要求勞工周末上班。
整件事情關鍵就在 工時 工時 還是工時
企業主如果一旦挪動工時一天上班六小時
只要企業主恪遵每天真的是六小時
而不是啥一天分兩段上班中午三晚上三之類的
這種類型你勞動部可以做出解釋分段工時中間的時數必須減半納入之類的說明
但是那是勞工的選擇
現在的問題到底在哪?
你他X的工時40誰遵守了
周休二日的別說40了50 60甚至70的都有
玩變形工時的號稱一天六小時
結果工時80都不意外
問題在休假幾天??
問題在業主根本不甩你每周40的工時限制呀
加強勞檢下去 修法重罰下去
你要真的讓業主每一個都遵守每周40...
哪個業主會反彈二例還是一例一休+七天假?
現實就是
反對二例的那些雇主~根本就都是不甩你每周40工時的人
已經每周40工時的合法雇主又怎會去反對到底是二例還是一例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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