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送貨違停拒簽罰單 嗆警「我在工作耶」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9年前 (2016/08/18 08:51), 9年前編輯推噓3(413)
留言8則, 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4/5 (看更多)
※ 引述《PPP720817 (酸宅)》之銘言: : ※ 引述《JAL96 (JAL96)》之銘言: : : 1.媒體來源:蘋果 : : 2.完整新聞標題:送貨違停拒簽罰單 嗆警「我在工作耶」 : 遇到交通違規事件 : 跟警察對嗆的都是白癡 : 3000元以下的 : 警察是可以講你幾句就放你走的 : 真的不曉得哪來那麼多人喜歡跟錢過不去 聽你在胡說八道!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 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且情節輕微,以 不舉發為適當者,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得對其施 以勸導,免予舉發: ... 五、駕駛汽車因上、下客、貨,致有本條例(即道交條例) 第五十五條之情形,惟尚無妨礙其他人、車通行。 (如果這貨車司機一直坐在駕駛座,搬貨是其他人,嗆聲才有道理, 但判斷權終究在警察) 六、深夜時段(零至六時)停車,有本條例第五十六條第一項之情形。但 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或停車顯有妨礙消防安全之虞,或妨 礙其他人車通行經人檢舉者,不在此限。 ... 執行前二項之勸導,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應先斟酌個案事實、違反情節及行為人之陳述,是否符合前項得施以 勸導之規定。 二、對得施以勸導之對象,應當場告知其違規事實,指導其法令規定與正 確之駕駛或通行方法,並勸告其避免再次違反。 三、施以勸導時,應選擇於無礙交通之處實施,並作成書面紀錄,請其簽名。 對於不聽勸導者,必要時,仍得舉發,並於通知單記明其事件情節及處理 意見,供裁決參考。(條文完) 看清楚沒?是原則處罰,例外勸導。 罰金已經這麼便宜,不要再耍台灣鯛了。警察也不要老是口頭勸導,把民眾教壞了。 車位不夠?都怪你票亂投啊: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25220378.A.520.html 你問我為什麼懂這麼多?因為我是警政達人。 http://nopow.blogspot.tw -- 作者 ReneSu (天下一軍師)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問卦] 為什麼要戰公務員 時間 Sun Dec 28 15:20:09 2014 只有那些公務員調薪了 財團老闆的調薪壓力才會大不知道嗎??? tako7905: 中肯 魯蛇只 12/28 15:41 mioaria: 難得一篇中肯!!!12/28 18:02 kedo: 中肯給推 12/28 18:20 VTsuyoshi: 中肯 12/28 18:56 kBlackBriar: 中肯推! 12/28 21:4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4.106.6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71481499.A.F69.html

08/18 08:58, , 1F
08/18 08:58, 1F

08/18 09:19, , 2F
不愧是專業檢舉人
08/18 09:19, 2F

08/18 09:19, , 3F
整個都市打掉重練嗎 免得還有人判的部份
08/18 09:19, 3F

08/18 09:33, , 4F
贊成嚴格執法,請不要網路上支持警察,被開單又一種嘴臉
08/18 09:33, 4F

08/18 09:52, , 5F
法條寫"得"欸 大哥 警察有裁量權限好嗎
08/18 09:52, 5F
所以不符合例舉情形者 警察連裁量的權限都沒有 一律處罰 懂?

08/18 10:49, , 6F
行政罰法19條看過嗎?
08/18 10:49, 6F
老梗了 你是不想開單的警察吧 特別法優於普通法 不信去問你上司警政署 這法規叫做統一裁罰基準 就是要約束膽小懶散又可能有清廉問題的警察 不得任意施恩籠絡違規民眾

08/18 11:29, , 7F
你拿施行細則跟法律比特別普通?
08/18 11:29, 7F
這太淺了 去問你學校法律系一年級的授課老師吧 ※ 編輯: hjgx (114.34.106.65), 08/18/2016 11:49:04

08/18 12:57, , 8F
有法律授權依據就沒問題嘍
08/18 12:57, 8F
文章代碼(AID): #1NjGQRzf (Gossipin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NjGQRzf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