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顧立雄為黨產主委將辭立委 曾酒駕的郭正亮將接任.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7年前 (2016/08/10 09:38), 編輯推噓8(8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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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者褫奪公權有沒有搞頭? 褫奪公權者,無法成為公務員, 公職候選人 若是制定不超過酒駕被關年限的褫奪公權 (如:酒測值0.25以上判刑為兩年以下有期徒刑,則硬性褫奪公權兩年) 之所以如此規定,立基於公職人員應為人民之典範, 以酒駕而擔當公職無法服眾 褫奪公職期間可多參與反酒駕志工之服務, 期限不超過刑期但硬性規定, 亦無罰則過重之問題 請問可以提供給立法委員作為立法參考嗎? 引述《miisoo4u (鬼島津⊕)》之銘言: : 顧立雄為黨產主委將辭立委 曾酒駕的郭正亮將接任. : ETtoday 新聞雲 記者翁嫆琄/台北報導 : 立法院上會期通過《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將在行政院下設立「 : 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據了解,民進黨立委顧立雄將出任針對委員會主委一職,而他也 : 請辭不分區立委,由前立委郭正亮遞補。 : 「不當黨產委員會」設立在行政院下,之後將追討國民黨黨產,9日傳出顧立雄將接下 : 員會主委一職,但他也將請辭不分區立委。據了解,可能會由郭正亮補上。 : 不過,新政府近日才因駐新加坡代表江春男酒駕一事而引發爭議,可能接立委的郭正亮 : 巧也在今年2月20日在台北市酒駕被逮,他當時也道歉,強調自己做了不良示範,很不 : 意思。 : 《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規定,不黨黨產處理委員會置委員11到13 : ,任期4年,由行政院長派之,其中一人是主委、一人是副主委。主委為特任,對外代 : 委員會。 : 《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內明文規定,本會委員應超出黨派之外, : 據法律公正獨立行使職權,於任期中不得參與政黨活動,違反前項規定者,經本會委員 : 決議通過後,由行政院長解除其職務。 :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0809/751984.htm#ixzz4GpXyQD3Q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4.145.7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70793096.A.2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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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感問題阿 就跟虐狗的去當寵物店店員 很多人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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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都要立法規定的話應該沒完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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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意義 酒駕的條子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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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說人應該要有自知之明 不該做的是就不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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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不爽 居然讓郭正亮這種咖遞補 希望國安局盯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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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媚中者不褫奪公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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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知道不該做不要做,但就是有人在做;褫奪公權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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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上是在端正公務人員,事實上很多私人企業與其他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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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在日本也是酒駕就要你走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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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把它當刑重罪處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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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酒駕是會危害無辜人命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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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不是小事,是會死人的,但只要大家放在心上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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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避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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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的提議,快去向立法院多數黨以及酒駕亮陳述高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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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 警察直接槍斃就好啦. 隨機殺人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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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杯黨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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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dpp中,我覺得還好的立委就郭正亮,覺得他講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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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是dpp中比較傾中的人士,但,是務實性傾中,非理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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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是該嚴懲 但那跟公權無關 任何公務機關內規都有禁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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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喝酒被開除是天經地義 非勤務時喝酒是個人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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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喝酒是私人行為,酒駕不是,酒駕是公共危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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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酒駕立委罰酒駕,你是不是搞錯什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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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有不酒駕的立委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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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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