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體育署和網協是拿經費問題來轉移焦點嗎?消失
就算謝淑薇的那句話是失言好了?
但申請體育署補助就算是國家養大的嗎?
國家對他多年來的培訓計劃是什麼?可否攤開來看看?
她今年三十歲,五歲開始練球,13歲開始打國際賽事
十二年前18歲為了參加奧運、亞運開始領體育署的補助好了,
5到18歲之間她又是誰養大的?
2002年16歲開始至今,所領到的國光獎助金1560萬,沒得到國際賽事獎項,拿得到嗎?
而她13到16歲參賽經費每年粗估400萬,在得到政府的獎金和補助前,是如何生存下來的
?
11歲時獲得14歲級東亞巡迴賽單雙打雙料冠軍,
2001年15歲積分足夠轉入職業,已經有些成績了,
如果不是如此,政府要在2005徵召她、補助她嗎?這是不是很現實的問題。
選手自己找資源訓練到18歲,等到有成績了,政府認為可以代表國家參加奧運了
於是開始補助,這就算國家養大的?
那你自專業科系畢業後去公司上班,為完成專案,領公司的薪水,
其他不夠的經費還要自己找,也算是公司養大的?
再說十二年體育署補助1128萬對網球選手來說很多嗎?網球是很燒錢的運動
平均一年不到一百萬,她每年光訓練費、裝備費等都還不夠!
要人家代表國家參賽,連企業的贊助及募款,都要拿出來嘴,聽起來,有些悲哀。
2013溫網得獎前,謝淑薇比較固定的企業贊助是:
民間企業四維膠帶每年一百萬。(過去十多年來,四維膠帶共贊助數百萬,現已停止)
中油每年約四十萬。 (從2006年至2013年共補助310萬)
加起來每年總共140萬。
台灣菸酒所謂贊助謝淑薇的五百萬,則是在她2013年,已經得到溫網女雙冠軍了以後,
延攬她為台酒公司形象大使、國際比賽背台啤logo,算是代言廣告費啊!
溫網得冠軍後,傳出大陸廠商出資千萬人民幣向她招手,政府為了留住人才
於是國營事業贊助700萬、台北之音董事長捐200萬,還有華航一年機票。
2014年她在法國公開賽,再得到台北之音200萬、國營事業300萬的贊助和華航機票,
最後也得到女雙冠軍。
她要不是已經贏了,有投資的價值,企業願意找她代言、背logo嗎?
再說,不管國營或私人企業的贊助,是可以抵税、提升企業形象的,
這些不是互利的事情嗎?為什麼要算你國家的?
像這種頂級的國際賽事,一年的教練、體能訓練師、場地、裝備、食宿等,是非常驚人的
真要講到錢的話,她轉籍,領一年幾千萬以上的企業贊助,可以很安心的練習吧!
運動員的職業生涯有限,在為國爭光的帽子下,她自己的生涯選擇呢?
少用一些「相忍為國」的崇高帽子,來叫選手賣命!
她的中國籍搭檔彭帥,是每年可以得到數以千萬計的背logo等代言收入的。
另外,這些因2013、2014年打溫網、法網的贊助費1400萬、代言費500萬,
還可以回推加總,算她每年「平均」得到300萬贊助?
這種「平均」不過是掩人耳目啊,有意義嗎?
法網奪冠的中國籍選手李娜,14歲進入湖北省隊後,
不要說教練,所有吃住行,包括外出打球的費用全部國家承擔
進入國家隊後,每年以30幾萬人民幣,一百五十萬台幣以上培訓她
單飛成為職業選手後她每年開銷高達400萬台幣,所以贏得獎金成為她打球的動力
李娜的例子,說國家養大也不為過,但她在2002年的時候曾說:
「你們這些領導和教練讓我出成績,不就是要升官發財、分房子嗎?」說得很尖銳,
但選手代表國家參與國際比賽得獎牌,除了國家榮耀,沒有其他人或組織受益嗎?
要問的是那些要別人相忍為國的,自己付出了多少,又從國家補助及選手的勝績中得到多
少
沒有整體培訓計劃、沒有設立國家級教練、選手受傷你家的事,
等你打出成績了,給你點錢去參加比賽,選手得獎也可分杯羹,這麼好康的事,我也很想
做。
(聽說還可以自家旅行社長期承攬相關業務?經理們是手球協會理、監事,手球業務包包
包?)
網協等相關補助、業務、其他選手的補助,可以通通攤開來看看嗎?
而以上種種經費問題和網協等體育協會的作為及制度有沒有問題是兩碼事,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把制度攤開來討論,讓大家評判一下是非,
不要拿補助、贊助費來轉移焦點。
謝淑薇的教練不能住選手村,所以她才不要住選手村呀!
她要她的教練可以就近指導她,討論戰術、分析對手狀況等,不就是想要贏嗎?
蔡賜爵卻拿她不想住選手村來說嘴,不對大眾說明前因後果,不回應怎麼解決這個問題。
你蔡先生當時就不能相忍為國,好好想想辦法嗎?
如果不把制度面的爛攤子掀開來好好整治,各種運動協會應該會繼續成為運動員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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