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房屋稅爭議 學者批政府濫用課稅權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7年前 (2016/08/01 09:06), 7年前編輯推噓10(10011)
留言21則, 1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台灣法學基金會董事名單 名稱是法學基金會卻一堆建設公司董事長當基金會董事 這和土條的公司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有87分類似 董事長 謝哲勝 副董事長 林家祺 副董事長 吳小燕 副董事長 吳寶田 (麗寶建設董事長) 常務董事 林敏雄 (元利建設董事長) 董事 許兆慶 董事 李兆環 董事 謝昆峰 董事 張進德 董事 錢世傑 董事 趙藤雄 (遠雄建設董事長) 董事 王光祥 (三圓建設董事長) 董事 陳武聰 (隆大營建董事長) 董事 洪村騫 (有富建設董事長) 董事 楊玉全 (昌益建設董事長) ※ 引述《funkboy (petrucci)》之銘言: : 1.新聞來源: : 中時 : 2.新聞標題: : 房屋稅爭議 學者批政府濫用課稅權 : 3.新聞內文: : 國內房屋稅爭議越演越烈,昨日在「台灣法學基金會」主辦的「房屋稅檢討」座談會中, : 包括前行政院長陳冲在內的學者專家,口徑一致砲轟房屋稅違法、違理,更已嚴重侵犯人 : 民財產權;甚至直言「行政機關課稅權已成為脫韁野馬!」呼籲政府機關應嚴肅看待,全 : 面檢討房地產稅制。 : 台灣稅法學會理事長、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教授葛克昌昨(30)日重炮轟擊指出,台北市房 : 屋稅現在的問題,是「行政機關課稅權已成為脫韁野馬!」直指房屋稅課稅方式是行政機 : 關濫用課稅權,建議立法機關應採取遵守租稅法律的積極作為。 : 台灣法學基金會董事長謝哲勝表示,全台近年來有不少縣市跟進台北市,大幅調高房屋稅 : 稅基,卻忘了兼顧公平。他主張自用住宅一定基本面積,應予以一定免稅額;至於台北市 : 標準單價是否合理?目前調整後大概是實際造價的一半,但行政機關亂加乘路段率、造成 : 評定現值最後甚至超過實際造價。 : 趙文銘分析,現行台北市標準單價大調2.6倍;路段率未減除地價因素,且符合高級住宅 : 標準者還要加乘(1+路段率);稅率更從1.2%提高到1.2%、2.4%到3.6%,「結果這個 : 公式一計算下來,是倍增效應!會嚇死你!」最高可能變成2、30倍。 : 趙文銘表示,地價稅是地政局估價出來的公告地價作稅基,可是房屋稅卻是稅捐處算出來 : 的,沒有估價專業、也沒有基礎。實際上稅捐處官員坦誠,製定路段率的標準是先以捷運 : 站附近劃定最高值,愈往週延再遞減,所以路段率表是完全沒有公式、沒有客觀數據、沒 : 有減除地價的基礎,這簡直是一場「大富翁」遊戲。 : 會計師張福源也指出,台北市調高標準單價、用(1+路段率)來加乘,是違背租稅法定主義 : ,根本是官員矇蔽百姓。 : 中正大學財經系法律係教授盛子龍認為,房屋稅其實是每年都在檢討,非一次性稅負,並 : 沒有溯及既往問題,反而是要往信賴保護原則方向討論;至於,房屋稅有無路段率重複課 : 稅、未減除地價問題?其實法律對重複課稅有嚴格狹隘的規定,因此應該沒有所謂絕對重 : 複課稅的問題,反而應針對房屋稅是否造成民眾財產權「過度負擔」來討論。盛子龍主張 : ,長遠看來,房地產持有稅應朝向房屋稅和地價稅合一的財產稅,進行不動產稅制改革。 : 4.新聞連結 : :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0731000050-260202 : 5.備註: : 口徑還真是一致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5.185.7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70013576.A.477.html ※ 編輯: tedpc (114.35.185.72), 08/01/2016 09:06:45

08/01 09:06, , 1F
XD
08/01 09:06, 1F

08/01 09:07, , 2F
我還以為是建設董事協會咧 原來是法學基金會啊
08/01 09:07, 2F

08/01 09:08, , 3F
有趣
08/01 09:08, 3F

08/01 09:08, , 4F
貼標籤,其實最後還是要走釋憲
08/01 09:08, 4F
那要先和各縣市政府打贏行政訴訟才有辦法釋憲,這入場券門檻很高啊 可以去查看看打贏行政訴訟的贏率是多少

08/01 09:09, , 5F
地方政府能左右經濟崩盤的權力不符合憲政也是事實
08/01 09:09, 5F

08/01 09:09, , 6F
建商基金會
08/01 09:09, 6F
※ 編輯: tedpc (114.35.185.72), 08/01/2016 09:12:19

08/01 09:10, , 7F
什麼叫民國100年後的房子能徵5%,結果出事中央負責
08/01 09:10, 7F

08/01 09:11, , 8F
房屋稅不像是地方政府的權力
08/01 09:11, 8F

08/01 09:11, , 9F
08/01 09:11, 9F

08/01 09:12, , 10F
而且說多少就多少,還不需要國會通過
08/01 09:12, 10F

08/01 09:12, , 11F
突破盲腸了!
08/01 09:12, 11F

08/01 09:12, , 12F
連立法都免了
08/01 09:12, 12F

08/01 09:13, , 13F
釋憲不用先打贏行政訴訟好嗎? 釋憲可以直接提出
08/01 09:13, 13F
一 中央或地方機關,於其行使職權,適用憲法發生疑義,或因行使職權 與其他機關之職權,發生適用憲法之爭議,或適用法律與命令發生有 牴觸憲法之疑義者。 二 人民、法人或政黨於其憲法上所保障之權利,遭受不法侵害,經依法 定程序提起訴訟,對於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發生有牴觸 憲法之疑義者。 三 依立法委員現有總額三分之一以上之聲請,就其行使職權,適用憲法 發生疑義,或適用法律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 最高法院或行政法院就其受理之案件,對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確信有牴 觸憲法之疑義時,得以裁定停止訴訟程序,聲請大法官解釋。 聲請解釋憲法不合前二項規定者,應不受理。 第一和第三不提案,就剩下第二項,就是要先打行政訴訟沒錯啊

08/01 09:15, , 14F
有掛有推
08/01 09:15, 14F

08/01 09:18, , 15F
科科科 有趙藤雄當董事的 法學會
08/01 09:18, 15F
※ 編輯: tedpc (114.35.185.72), 08/01/2016 09:23:25

08/01 09:31, , 16F
打輸了官司不服氣,才會去聲請釋憲吧,打贏了何必去釋
08/01 09:31, 16F

08/01 09:31, , 17F
憲?
08/01 09:31, 17F

08/01 09:33, , 18F
釋憲不會贏的,營所稅類似案例就輸了
08/01 09:33, 18F

08/01 09:34, , 19F
台灣建商法學基金會
08/01 09:34, 19F

08/01 11:01, , 20F
法律是服務有錢人的 正義? 別妨礙我賣書&賺錢&演講費
08/01 11:01, 20F

08/01 12:35, , 21F
讚,有掛有推
08/01 12:35, 21F
文章代碼(AID): #1Ndg28Ht (Gossiping)
文章代碼(AID): #1Ndg28Ht (Gossiping)